如何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

韓延雷


首先,互聯網金融的分類標準和類別要建立好,並區別對待,設計好監管標準和內容、監管政策或條例,應該是備案制的採用備案制,應該是審核制的採用審核制。

其次,要設計並使用好監管工具,即也要採用連接集中互聯網系統工具,對每一個平臺、每一筆金融業務、每一個互聯網金融產品進行備案制或審核制管理。

最後,嚴格執行,加大力度對互聯網金融違法亂紀的行為、產品、事件進行觸發。互聯網金融事件很容易引起公憤,引起社會化的巨大影響,影響社會及公眾對政府治理能力與公信力的判斷。

互聯網金融主要分類

1、企業融資類:如P2P,針對這類企業及平臺,要推行備案審核制,對企業及平臺實現許可管理,建立系統工具連接其他平臺,嚴格審核管理其P2P金融產品及融資人,對融資發行過程實現全生命週期管理,制定第三方資金託管辦法和監管監測工具,對各個平臺的投資者、融資人建立集中管理的數據庫,做好編碼識別、認證管理、數據分析及服務;

2、消費金融類:對平臺及企業、資金、金融產品進行備案審核監管,制定好備付金制度,防止平臺企業槓桿過大,防止暴力收款等。同樣,要對融資個人建立完整集中的數據庫,並支持建立融資人的投訴服務機制和通道,以實現對平臺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合規性監管,並利用大數據進行分析,做好對風險性的評估與預測。

總之,對互聯網金融,既要採取創新而又彈性的政策支持其發展壯大,減少對金融及社會的風險性影響,又要採用對應可靠創新的技術工具進行保障執行,促進互聯網金融對個人及企業的創新服務產生正向而巨大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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