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給交保險?他不仁我不義,告到他破產倒閉!

社保對於每一個辛辛苦苦工作的人來說都是十分重要的。繳納社保,等人老了,沒有工作能力了,領到一份退休金,就能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也減輕子女的負擔。

可是有的公司為了謀其更多的利潤,規定試用期不繳納社保。有的公司甚至直接明確表示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無疑侵害了員工的合法權益!

公司不給員工繳納社保,當職工生病時,沒有醫療保險可以報銷;當職工因為工作原因受傷時,沒有工傷保險賠付;當職工老了退休時,無法領到退休金……

當公司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時,員工應當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主要渠道有三種:一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二是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三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一般來說,只要證據確鑿,能夠證明你是這家公司的員工,那麼無論是監察還是仲裁、法院,都會責令公司補繳社會保險。

如果員工害怕公司給你穿小鞋,可以在補繳社保後以單位違法(不繳納社保)為由提出辭職,公司應當支付員工雙倍賠償金。賠償金按照員工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拿錢,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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