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關係,最好是相敬如賓,情同母女那是不可能的

婆媳關係,最好是相敬如賓,情同母女那是不可能的

有些人會有一個錯誤的認知,和婆婆相處,或多或少都會期待,要情同母女。要成為無所不談的母女關係。

01

我們家起碼目前是不會的。

有一次我在洗手間洗臉,婆婆在客廳感嘆自己其實是想生女兒的,結果生了個兒子。

我老公說,那你現在不是有了女兒(指我)嘛。

我婆婆回答說:怎麼可能,她也有自己的媽。

我聽得很清楚,心裡也贊同婆婆所說的。

我從來沒有期待婆婆把我當親生女兒,就如我從來沒有敢像自己的親媽一樣對待婆婆。

婆婆沒有經歷痛苦的孕吐十月懷胎生下我。

婆婆沒有在被人家羨慕有個懂事的女兒的同時卻忍受著我的種種不懂事而撫養我長大。

我們沒有血脈相連,也沒有多年的生活建立起來的感情。我們只是因為一個共同愛的男人而走到了一起

所以,有些話對媽媽可以肆無忌憚的說,卻不能對婆婆講

同樣,媽媽可以對我說的話,比如我孩子沒保住流掉時,我媽說我,我們那個年代幹著活兒就把孩子生了,你們生個孩子怎麼搞得這麼複雜,同樣的話,婆婆如果講了我恐怕會記一輩子。

在這方面,雙方的認知以及期待值相當,就會較少出現表錯情會錯意的誤會,也就少一些不必要的所謂傷害。

當然,以後隨著日積月累的互相關心愛護以及舌頭碰牙齒的磨合,會不會培養出類似母女的深厚感情,這個需待時間去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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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未結婚時,已婚同事曾問過我這個問題;

“若老婆與母親吵架,你幫誰?”

“誰有理幫誰。”

“這樣兩邊都不討好,私下跟母親交流,就說母親的好,與妻子交流,就該說妻子好,雙方氣順了關係便恢復平常。”

婚後,我與妻子雖與父母同住,卻住不同樓層。

工作日,妻子上下班,母親都會提前10分鐘將宅基地的門開著,好讓妻子直接開車進到家裡,而不需駐車開門。

家務事情都由母親包辦,未曾見母親要求妻子做家務。

每日晚飯時,母親都會問起妻子最近的飲食喜好,好安排隔日的伙食。

日復一日,依舊如此。

我想,母親算是將妻子當做女兒寵愛吧,畢竟事無鉅細,都能體現母親對妻子的關懷。

數月後,我連續幾日於陽臺晾衣服,母親悄悄地跟我說:你要懂得讓她做「家務」(指我們夫妻之間的家務,應該讓妻子做多些)。

至此,我才明白,「母親對兒媳的百般好,亦無法將兒媳當做女兒等同」。

畢竟兒媳,還是沒有兒子親。

婆媳關係,最好是相敬如賓,情同母女那是不可能的

03

為什麼一定要把媳婦當女兒,為什麼一定要把婆婆當媽!!!

這麼輕易就能認了女兒,認了兒子,那怎麼大家還執著於生自己的小孩,還生什麼二胎,隨便生個什麼性別的小孩,等他們結婚了,那不就兒女雙全了麼。

這麼輕易就能認了媽媽,認了爸爸,那母愛,父愛有什麼好渴求,好歌頌的,結婚不就有了麼。那些從小被拐賣的,被丟棄的,有什麼必要執著找回親身父母呢。

把媳婦當女兒,把婆婆當媽,都是對女性心理的變態扭曲,當然我相信一定有能相處成親人的婆媳,但我們不能把個別優秀案例,作為普世標準。

再說都到了2019年,人與人之間還非得要成為親人,才能好好相處麼,就算媳婦不是女兒,婆婆不是媽,但大家都有一個共同愛的人,為了自己愛的人,為了家庭和諧,不是本身就會盡可能好好相處麼,非要加這種違和的人設做什麼!

婆媳關係,最好是相敬如賓,情同母女那是不可能的

總結:

1. 婆媳關係是千古難題,這是歷史的規律,不會因為某女遇到個別好婆婆而改變。

2. 婆婆能不能把兒媳當女兒,並非就是說婆婆都是惡的,而是陳述一種事實,婆媳沒有血緣,本就不是母女

所以婆媳之間,要是能做到相敬如賓。

和平相處,相互禮讓,有事商量,這樣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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