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議政錄|“精裝修”時代呼喚全監管

2019-02-18 10:37 | 舟山日報

【關鍵詞】規範精裝修房質量監管

【提案者】市政協委員 劉志君

【背景】

“精裝修”變“驚裝修”,隨著越來越多的精裝房入市,各種矛盾頻發,而購房者普遍存在舉證難、維權難等問題。

劉志君認為,目前,精裝修房投訴、糾紛發生主要集中在裝修質量低下,成品交付與合同的約定不符等方面。

究其原因,主要是施工方魚龍混雜,管理、施工水平參差不齊,層層轉包或掛靠現象依舊存在,施工方不按圖施工,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而購房者遇到質量問題時維權難,裝修部分的詳細用材、工藝、品牌、環保等級、施工程序等不做具體約定,發現問題時在法律上就難以證明開發商違約。

【建議】

規範精裝修房,加強“所見即所得”管理。劉志君建議,在舟山市範圍內切實施行實體樣板房制度,加強精裝修住房質量監管,保證住房質量,保障購房者合法權益。

劉志君建議,住房建設管理部門應當嚴格落實2018年《浙江省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的推行要求,強制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精裝修住房時,與購房人按上述示範文本簽訂合同,並對裝修材料進行詳細具體約定。落實實體樣板房制度,一戶型一裝修樣板,有關部門要求相關房地產開發企業於商品住宅預售前在項目的可售房源內製作完成交付樣板房,真實反映戶型、結構及尺寸,裝修樣板房施工質量。交付樣板房必須保留全裝修房集中交付購房者之日起不少於6個月至12個月。有關部門封存部分裝修用材,如地板、板材等材料以方便比較監管。

(原標題《市兩會議政錄|“精裝修”時代呼喚全監管》,原作者曹玲。編輯姚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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