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佔用草原開礦項目達1536個 政府出臺整改方案

中新網呼和浩特4月4日電 (奧藍)今日,內蒙古生態環境廳通過官網發佈《內蒙古自治區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草原生態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指出,要加大草原生態破壞行為打擊力度。全力核實1536個佔用草原開採礦山項目情況,組織開展草原生態破壞專項整治行動。

當日一併公示的還有《草原生態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任務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其中列明:內蒙古目前因礦山開採造成草原嚴重破壞,現有佔用草原開採礦山項目1536個,其中未經草原主管部門審核的項目1257個,違法比例高達81.8%,侵佔草原126.7萬畝。

記者對《清單》梳理發現,赤峰市、錫林郭勒和通遼市是“重災區”。赤峰市未經草原主管部門審核的礦山項目302個,非法徵佔用草原23.7萬畝;錫林郭勒盟未經草原主管部門審核的礦山項目244個,非法徵佔用草原38.4萬畝;通遼市霍林河露天煤礦南、北礦至今共佔用、損毀土地面積6.74萬畝,2013年至今合計違法佔用草原5436畝,但市縣兩級農牧部門對該企業違規佔用草原情況從未進行排查和處罰。

《清單》中還提及,2016年內蒙古草原資源資產分佈調查報告顯示,全自治區草原總面積為11.40億畝,與2010年相比,增加約200萬畝,但中部、東部地區的錫林郭勒、鄂爾多斯、呼倫貝爾等7個盟市草原面積表現為減少趨勢。2013年以來,全自治區牧草總產量逐年下降。

對這樣的現狀,《方案》提出幾項主要措施:要查清佔用草原礦山企業的名稱、地點、佔用面積、佔用時間、用途等,建立整改臺賬,組織開展草原生態破壞專項整治行動;對未經草原管理部門審核審批、違法使用草原的嚴格依法查處,符合移送司法機關條件的及時移送;違規發放草原臨時作業許可證的,依法依規予以撤銷;認真落實草原徵佔用管理制度,嚴格草原徵佔用審核審批程序,加大草原執法力度,特別要加強生態敏感區草原徵佔用管理,從源頭上控制濫徵亂佔草原行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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