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同意美國CPI股份有限公司合併的補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公司於2019年4月4日披露了《關於同意美國CPI股份有限公司合併的公告》,現對該公告進行補充。

一、關於公司未能提供CPI公司在合併前及合併後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的說明

公司及其他投資人在CPI公司和RiMO公司的種子輪已簽署的相關投資協議、在合併後的CPI公司A1輪投資時將簽署的相關投資協議的管轄法律為美國特拉華州法律。受限於美國特拉華州法律及相關投資協議的保密條款規定,CPI公司不能提供在合併前及合併後的具體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

CPI公司已提供正式信函確認:目前的所有其他股東/投資人(包括A1輪新的投資者)與昆藥集團、昆藥集團的董監高、昆藥集團的實際控制人及控股股東沒有關聯關係,CPI也確認在RiMO公司併入CPI及CPI的A1輪融資後,CPI的實際控制人也無變更。

公司已核對2016年投資CPI公司及2017年投資RiMO公司的股東名冊,所有其他股東/投資人與昆藥集團、昆藥集團的董監高、昆藥集團的實際控制人及控股股東沒有關聯關係。

二、關於CPI公司A1輪融資中種子輪B輪優先股的定義說明

CPI公司在合併RiMO公司後,將以CPI公司為融資主體,啟動A1輪融資。在A1輪融資時,CPI公司發行三類股票為:A輪優先股,種子輪B輪可轉換優先股(以下稱“種子輪B輪優先股”)及普通股。公司在CPI公司的A1輪融資中持有的種子輪B輪優先股是從CPI公司及RiMO公司的種子輪優先股轉換而來的。種子輪B輪優先股的名稱確定基於以下兩個原因:1、說明種子輪B輪優先股是從原種子輪股票經股價折算、轉換後,做為A1輪的三類股票中的一類,由原種子輪投資人持有;2、種子輪B輪優先股的優先級次於A1輪新進投資者持有的A輪優先股。

特此公告。

昆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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