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造仿製藥合法,美國為什麼不制裁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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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仿製藥侵犯美國製藥公司知識產權,美國政府為什麼不管?

呵呵!這本來就是美國fda和印度政府的一場陰謀!

一部《我不是藥神》,讓我們瞭解到一個不一樣的世界——窮人吃不起藥,因為一個月要好幾萬,如果用印度藥,只要幾千塊。我們發現,我們成為世界第二強國的時候,在癌症用藥方面,還不如印度更自由!

所以我們開始譴責印度人,憑什麼他們可以通過盜版仿製的方式生產高價藥,獲取高額利潤,同時也讓窮人受益?為什麼只有印度可以生產仿製藥?其他國家卻不能?

事實上,印度每年生產100億美元的仿製藥,一半以上用於出口。這對世界前十的醫藥企業,不管是美國的輝瑞、強生或者瑞士的諾華和羅氏,都不是看不上的份額!現在美國總統特朗普,處處實施“美國優先”甚至“美國唯一”的外交策略,凡是侵害美國利益的政策,全部都要取締!

在特朗普保護美國企業利益的大環境下,印度還能生產仿製藥。這樣蹊蹺的事情,切切實實發生了。

當你深入瞭解美國醫藥企業在印度的佈局,你就覺得印度的這點福利,真的太可憐了!

在美劇《破產姐妹》中,卡洛琳跟著凱特去製藥公司試藥賺錢(這一點和呂子喬做科學實驗掙錢是一樣的),結果在探望父親的過程中發瘋,笑料百出。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美國的製藥公司,有相當大一部分支出用在了“雙盲測試”上面。

當美國製藥公司把試藥的人從美國窮人(年收入5萬美元以下)變成印度窮人(年收入500美元以下)時,發現成本大大降低了!

美國藥企的試藥實驗,是從一個名叫“印度博帕爾災難”化學品洩漏事故開始的。1984年,美國“聯合碳化物公司”在印度的工廠發生氰化物洩漏,造成了2.5萬人死亡,55萬人間接死亡,20萬人永久殘疾。這樣絲毫不亞於1945年廣島和長崎兩次核爆炸的損害,美國人僅僅賠了4.7萬美元了事。

我這就呵呵了,如果是美國人告狀,吸菸的告菸草公司賠好幾億,走路的告公路公司賠好幾億。美國人的命,真的比印度人精貴幾十萬倍!

這場災難過後,大量的受災群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了美國藥企的小白鼠。有的人在試驗中死亡,有的人則是實驗結束後死亡。美國藥企發現,試藥成本好低啊!

於是,美國藥企默許下,美國政府支持下,印度開始了生產仿製藥的好生意!

美國藥企的唯一要求是,這些盜版藥,不許返銷美國!因為那是他們的核心利益!


印度生產仿製藥的代價是,允許美國藥企在印度病人那裡進行藥物試驗。據媒體報道,

僅2007年-2010年間,就有上千名印度人在參加“實驗”中或試驗後死亡。

印度真是一個奇葩的國家,最喜歡接收美國不要的那些“好東西”。

美國的客服電話可以接到印度去,因為印度人工便宜;

美國的軟件製作可以外包給印度公司,因為印度人工便宜;

美國的人體用藥實驗,也可以在印度進行,因為印度人命便宜!

看完我講的這些東西,你還覺得印度人值得羨慕嗎?


歷史知事


是啊……為什麼印度的仿製藥美國不管?


眾所周知印度產的藥品尤其是抗癌藥很便宜,而原因就是因為印度製藥企業,常常根據本國《專利法》限制其他外國製藥企業在印度註冊高/新藥品的相關專利,而印度政府也對印度製藥企業的仿製持鼓勵態度,所以印度抗癌藥物多為仿製產品,而現在印度每年要生產近100億美元的仿製藥物,其中一半以上對外出口。

而印度這樣的大規模仿製藥品,必然會傷害國際大型製藥企業的利益,而全世界最大的十個製藥企業中有一半來自美國,那為什麼美國政府不對印度仿製藥品進行制裁呢?尤其是“商人”出身的特朗普上臺後,對國外經濟/專利爭端始終持強硬政策,那為什麼單單放過印度的仿製製藥企業呢?這裡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歷史原因,在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化學品洩露事故“印度博帕爾災難”中,美國“聯合碳化物公司”下屬的“印度聯合碳化物”公司由於安全管理裝置落後,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在1984年12月23日凌晨發生了嚴重的“氰化物”洩露事件,直接造成了2.5萬印度人死亡、55萬印度人間接死亡及20多萬印度人永久殘疾。


這次事故舉世震驚,在事後的調查中印度發現,美國的“聯合碳化物公司”其實就是一個將高汙染/高危害物品從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移的企業,而印度在此次事故中充當了美國的“危險品處理廠”,為此印度與美國打了一個長久的官司,而最終的結果僅是美國“聯合碳化物公司”向印度政府賠償4.7億美元了事。

而在事後,部分“博帕爾”災難的印度受害者成為了美國製藥企業的“試驗者”,共參與了10多項美國製藥企業的藥物實驗,而這些“試驗者”並不完全知情,結果共有14名“試驗者”在接受3項藥物實驗的測試中死亡,還有5名參與者在實驗結束後死亡。

而這次美國政府在自知理虧的情況下,不得已向在印度沒有“藥物專利法”的情況下,對印度開放了涵蓋;美國所有經其食品藥品管理局,批准在美國上市或曾經上市的全部藥品可查詢註冊信息、相關文件、專利數據、市場保護等相關信息的“FDA”數據庫。

而印度也就藉此開始了大規模仿製美國及國外的製藥產品,而美國製藥企業也利用印度展開“藥物實驗”,兩者在此後的幾十年裡形成了一個“非常默契”的合作。

而印度製藥企業所仿製的藥品,對美國本土的返消也很少,沒有觸及到美國製造企業的根本利益,所以美國也就對印度仿製藥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雖然印度近年來靠著仿製藥品,成功讓很多人脫離了高藥價的煩惱,也讓很多人對印度製藥報以肯定的態度,甚至很多國人還藉此理由抨擊國內的製藥企業,但是印度為此付出的代價是極其高昂的;



根據部分國外媒體的報道,一些西方製藥公司,在未爭得印度不識字印度病人同意的情況下,就利用其對藥物展開“實驗”,僅2007年-2010年間,就有上千名印度人在參加“實驗”中/後死亡。

而據估算,僅截止到2011年印度政府登記在冊的,就有1852項藥品臨床實驗,共有15萬印度人參與,而其中最少造成1730人死亡。


而在這些印度“小白鼠”中甚至還有印度兒童,據英國《每日郵報》的報道,印度最高法院的文件顯示,歐美製藥公司甚至利用9歲的印度兒童,當做“抗宮頸癌疫苗”的臨床試驗者,這些9歲的試驗者在參加測試的過程中均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噁心、頭暈、疲勞、體重減輕等問題,而這些兒童與父母甚至都不知道他們正在為歐美製藥企業測試“新藥品”。

所以印度的那些仿製藥品,其實是付出了非常高昂的代價才換來的…………而這種代價“天真”希望永遠都不要發生在我們身上。


軍事小科普


作為仿製藥生產大國,印度向200多個國家出口藥品,其佔了全球市場份額的20%左右。據統計,印度有近3000家仿製藥企業,2017年全球7大仿製藥公司中,印度就佔了兩席。印度的仿製藥不僅規模大、價格低廉,而且質量可靠。

1、印度政府鼓勵仿製,連美國都向印度進口

仿製藥行業的繁榮,給印度帶來了“世界藥房”的榮譽稱號,連美國也不得不向印度“低頭”,目前美國有40%的仿製藥從印度進口。對於美國消費者而言,印度仿製藥價格是專利藥的十分之一,效果卻不相上下,根本沒法拒絕。

很多人也許不知,印度的仿製藥歷史已經有接近80年的歷史,可以說仿製經驗豐富,而這樣的功勞當屬印度政府。對於藥品專利,印度政府不但不保護,反而還強制許可,這意味著印度的企業可以在合法的條件下仿製跨國醫藥企業的專利藥品。

2、印度道德綁架美國藥企,美國:惹不起!

允許公然“侵權”,並非是印度政府的初衷,給出的理由是這些藥大多是救命藥,難道要讓窮人因藥太貴買不起而等死嗎?儘管世界各大藥廠不想買印度政府的賬,但是歐美藥企顧及道德壓力不敢輕易對仿製藥發起訴訟。況且,印度那時候還沒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不受國際專利法的約束。

迫於經濟自由化改革的壓力,後來印度還是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WTO)。不過,印度的仿製藥行業已經形成規模,發展體系成熟。值得一提的是,WTO給予印度10年“保護醫藥產品”的過渡期,這樣一來印度的仿製藥便加快進入國際市場,從而確立了全球範圍內的競爭優勢。

3、積極保護專利,美國藥企搶著來中國

相比之下,中國製藥業的國際化程度明顯低於印度,國內藥企還沒有能稱得上是跨國公司。其實,原因是一方面中國起步較晚,另一方面製藥巨頭吃了印度的“虧”,在中國已有專利註冊。而中國作為世界大國,有義務維護知識產權,只能仿製已超過專利期保護的部分藥品。

毫無疑問,印度的仿製藥動了美國製藥巨頭的“奶酪”,但沒有撼動到所有美國人的利益,部分中低階層的醫藥費用還因為印度仿製藥的存在而大大節省,美國政府有什麼理由去制裁印度。仿製藥制度最初是由美國人“發明”,即便要算賬,也要算到美國人自己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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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十數據


這段時間,徐崢演的我不是藥神風靡全國,印度仿製藥更多的浮現在大眾眼前,很多人都很疑惑,為什麼印度可以造仿製藥,我們中國不可以嗎?美國為什麼不制裁印度。

印度的確可以造仿製藥,原因在於印度的強制專利許可。在60時代時期,印度飽受天價藥的困擾,印度政府允許本土企業仿製進口藥,雖然西方各國一直和印度打公司,但是由於印度的專利制度,只保護產品不保護工藝,同樣的藥品,印度的仿製藥改變了原來的工藝結構,但是基本藥效差不多,很多西方的企業也是沒有辦法,這就是典型的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我們中國其實在加入WTO之前,也是可以仿製的。但是加入了WTO,就要保護其它國家的專利,這裡包括產品和工藝,所以說我們國家不能隨意的仿製進口藥,這樣對於新藥的研發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美國和印度基本上達成了一定的默契,美國每年的新藥,基本上都是印度人在試藥,天底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在這樣的代價下,印度的仿製藥才得以持續的發展。

不管怎麼樣,由於印度仿製藥的存在,挽救了很多買不起進口藥的病人,雖然不喜歡印度的自大,但是這一點,我衷心的給你們點贊!


椰子熟了


《我不是藥神》揭開了一個小眾的市場-仿製藥。大家也不由的很好奇,為什麼印度的仿製藥如此規模化、產業化?為什麼歐美藥企能夠容忍印度藥企這種行為?

抗癌神藥格列衛對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有非常好的療效,患者服用此藥後,可以正常的生活、工作。可是這款神藥價格也不菲,每盒售價2.4萬RMB。

但是印度仿製藥卻僅僅售價不到2000RMB,一年12盒很多家庭都能負擔得起,為什麼印度藥廠能夠生產仿製藥,而且不擔心被歐美藥企制裁報復呢?

大家知道歐美藥企生產一款抗癌藥需要經過一期臨床和二期臨床,這些需要經過大規模隨機人群測試,來發現藥品的副作用,以確認該藥能否上市研製成功。

而大規模隨機人群測試需要一筆不菲的開支,而且如果在歐美國家測試,後續的賠償也將會是天文數字,為了滿足測試的條件以及節約成本,歐美的藥廠不約而同地把目光投向人口基數巨大且測試成本低廉的印度。

據統計,歐美國家藥廠在印度共進行了約500多種抗癌藥的臨床實驗,可以想象徵集了大量的人群參與實驗,而最終成功的藥物僅僅只有20多種最後通過了藥理實驗,意味著約有480多種藥物因為有著明顯毒副作用而無法通過病理實驗。也意味著有大量的印度癌症患者在服用了實驗用的抗癌藥後產生了毒副作用。

應該說為了人類的抗癌藥最終研製成功,印度的癌症患者冒著巨大的風險,但是他們得到的補償卻是有限的,一方面因為印度人收入有限,補償預期自然不高;另一方面,很多印度癌症患者在患病後,由於家庭難以承受負擔,絕大多數選擇不治療,雖然知道試藥九死一生,卻仍然願意把試藥當成是救命稻草,所以對後續賠償要求也不高。

而針對印度人付出的代價,歐美藥廠也默許了印度生產抗癌仿製藥進行變相補償印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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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會會天下


因為印度是進口大國,每年要進口大量的國際商品,醫藥部分反而是其中相對次要的地方。這使得國外對於印度這塊市場來說完全是捨不得放棄的肥肉。舉個例子,如果你是開便利店的老闆,有個陌生人來找你討要吸管你肯定是不會給他的,但是他要是買了瓶可樂再找你討根吸管你肯定不會拒絕他的。

印度現在每年有大約300億美元的軍火訂單,這在以往是全部由俄羅斯吃走。後來西方介入以後開始搶市場,比如法國的達索公司就吃掉了72個億,而購買美國的f16生產線更是花了100億美元,這都是白花花的銀子。美國一直立足於拉攏印度傾銷軍火,儘量不讓印度去購買俄羅斯產品,一是自己可以賣東西,二是防止喂肥俄羅斯。

除了軍火需要爭取以外,印度每年還需要進口6000億美元的商品,這些目前花落誰家還沒固定。美國如果因此制裁了印度,那麼就徹底與這筆6000億美元無緣了。相比之下,每年十幾億美元的醫藥進口量實在是太少了。

其次,印度沒有持有很多美國國債。美國本身就是流氓國家,他才不怕你跟他耍流氓,他還專門等著你跟他耍流氓,這樣他就可以用更加流氓的方式來還擊,最終獲利的還是美國。


優己


既然是專利侵權,當然是企業上訴,可以說,各大藥企都嘗試過打專利權官司,比如格列衛的諾華就起訴過,拜耳的多吉美也起訴過。但是再有理也沒有辦法抵禦印度高法耍流氓,印度政府甚至還給予強行仿製的授權。這種耍流氓的做法當然導致了數次美國和印度的WTO官司,印度經常敗訴,但是敗了就敗了,印度有如下幾點讓美國提不起精神:

1、印度對外的姿態就是貧窮,我的窮人多,你專利藥即使賣給我也沒人要,但要保證本國人民的生存權。這裡面多少有坐地上哭窮耍無賴的意思。可是這一點還是比較好用的。

2、印度專利法特殊之處是其承認工藝專利,也就是工藝不同,就可以認為非同一種專利,這就是印度強制仿製的基礎。所以在印度國內法律看,仿製藥還算是合法的。

3、不要總以為印度很多仿製藥物是不合法的,實質上這幾年隨著部分專利的到期,印度大多數的仿製藥已經趨於合法。而且逐步收緊了專利權的保護。但是印度市場並不是一個監管很嚴格的市場,破壞專利生產的行為也是十分普遍。而且印度通過改造仿製藥,比如me-too藥如今已經抓緊返銷美國。大約美國40%的仿製藥,世界1/5的仿製藥來自印度。請注意,這部分仿製藥沒有違法,因為專利已經過期。

4、其實美國也默認過當年的日本等國發展仿製藥,然後等你有一定規模了,美國就拿出世貿規則讓你負責保護知識產權。日本如今的藥物應該已經變為創新藥了,在創新藥領域日本如今份額很大,大量的仿製藥企業如今已經升級為創新藥巨頭。之所以沒有大規模的制裁印度,是因為印度一直沒有跨越經濟發展的底線,經濟不發達,那麼即使制裁了也沒有多少油水。

所謂光腳不怕穿鞋的,印度的確仿製藥工業發達,但是相應的,日本趟過了仿製藥的河流,印度則沒有過去,雖然印度仿製藥巨頭Ranbaxy已經出現了創新能力,但是相比於日本,和以色列的梯瓦,還有差距,至於我們,雖然我們改革開放已經快40年了,但是在藥物研發的領域真正重視還只是在最近幾年。也許經歷過仿製藥一致性評價,我們的仿製藥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達到印度仿製藥工業的水平,但是創新藥方面,真的很遺憾。

至於為什麼中國保護了知識產權創新藥還是比較稀少,這是另外一個問題,這裡就不多言了。


凱恩斯


在解答之前,為了便於理解,筆者先將讀者視作電影中諾瓦公司進行舉例。 您是電影中諾瓦公司的主要投資人,耗費了您的全部身家,傾家蕩產,甚至高利息貸款,投資一家研究所,研發生產了電影中提到的格列寧,您是準備捐款獻愛心,一分本錢都不準備收回了?直接宣佈免費?現實嗎?

基於此,我們再來看法律層面對專利權的保護。 把專利權與著作權寫進憲法的,美國應該是全球第一例,美國建國之初對其他國家的知識產權侵犯也是罄竹難書,直到19世紀的最後十年,美國才開始對外國予以保護,那時候美國還是發展中國家。所以同為發展中國家的印度,不想保護外國專利,也是有一點道理的。不過專利權的設置還不像著作權那樣合理,因為著作本質是用來傳播的,但專利針對的是使用,不是非用不可,但是用了就應該支付費用。 專利權筆者的理解是一種“先佔”,這裡舉兩個例子。

(1)同在一個國家,如您在北京獨立創作了一個工具A,我在海南獨立創作了一個工具B,我們直接沒有任何關聯和交集,工具A和工具B,相似性高達90%,但您早於我一天向國家提交專利申請,那麼您獲得專利權,我什麼也得不到,不像商標還可以提交證明什麼的進行辯證,專利權,不予辯證。我只能改變工具B的結構,當工具B與工具A,相似度低於50%的時候,我才能重新申請另一個專利,可能此時的工具B的受眾面不那麼廣闊了,甚至沒有人會花錢買了。

(2)不在一個國家,您在中國創作了工具A,我在印度創作了工具B,哪怕我們有關聯和交集,您在中國早於我在印度先申請專利。不好意思,您可以在中國賣,但不能來印度賣,我可以在印度賣,但不能去中國賣。 理解完專利的“先佔”原則,我們在來理解專利制度的核心,即專利公開制度,這個也是本次輿論話題的關鍵點。 但凡申請專利,專利人必須公開,而且必須是能夠達到業內其他人能根據你公開內容進行仿製你專利的程度。達到了才能拿到專利,達不到別說沒過審核,就算過了審核,也可以被人發起異議從而作廢成為無效專利。

這個核心制度,保障了科技的進步,社會的發展。如果藏著掖著,甚至傳男不傳女,教徒弟留一手,請您翻看我國的歷史,麻煩您質疑一下,為何我國作為千年文明古國,古代碾壓全世界,清朝的時候被我們視為蠻夷的聯合吊打,同時再翻看一下國外的史書,明末清初時歐洲對專利保護的提出。

迴歸本次焦點。 您自己的藥企,您會當聖人嗎?如果您不想獲得無與倫比的名望去造反,我相信不會有人這麼幹,電影中的程先生之所以後來虧錢也違法賣,那不單單是因為愛心,是他愧疚他賺了錢卻放棄了兄弟,而且他那個時候也有錢了(和警察說,服裝廠一個月純利幾十萬),還是小範圍內的愛心(統計一下還活著的,但不要擴散到其他人這個在他重新非法賣藥的時候提到過的前置鋪墊)。如果您質疑有這種純粹的聖人,請您先將您名下的所有財產捐獻給福利院,否則站著說風涼話,意義不大。

我們現實生活中,很多疾病,患者為千萬分之一,藥廠投資幾百億幾百個科研人員日夜不休的幾十年研發,全球可能不到1000個患者,請問,他們就算賣100萬一個療程,有問題嗎?客觀的說,是沒問題的,而且我們也不應該罵,因為他們很偉大。但我們有生命選擇權,如果有能力,我們會支持原研藥,因為效果更好,但沒能力,抱歉,我如果沒有仿製藥選擇,我選擇放棄治療,有仿製藥的話,誰也不能阻止我使用,這是我的生命基本權利。

筆者非常尊敬軍人,為什麼?因為軍人有時候,明知必死,也要上,不要和我提那是軍人的職責,你行你也上?筆者做不到,所以我只能尊敬,但不會風涼話。說上面這句話的意思是,藥品專利是為了保障全人類的進步,要那一小部分的人犧牲,是整個社會的決策,不是某幾個人。但是我們均會尊重這一小部分人的生命權,如果有人願意支助他們,沒有人會多嘴。甚至會支持,如印度政府哪怕國際臉面不要了也要強制仿製,電影中的曹警官選擇不幹了,我國現在政策也是在不違反國際專利權公約的前提下,放開了自用。就像電影裡的一句臺詞,你不會得病嗎?

我國藥品管理辦法中針對藥品這一塊提出的,境外藥品算假藥,原因很簡單,他們監管不到,無法保護我們老百姓的基本權益,不要因為一部電影就被有心人煽動。君不見現實中這件案子,無罪釋放?連最高法都出臺了最新的司法解讀?

同時代購的本質是銷售,任何敢於代購印度藥品的,他無論什麼理由只要幫您代收款,根據任何形式銷售境外藥品就是違法的原則,都是罪犯,而既然他一定犯罪,那肯定不敢用真實身份,如現實案件中,他們使用購買的他人信用卡來收集貨款,這就給了假藥販子的可乘之機,誰來確保您買的渠道,不是假藥販子?而是真的印度合法渠道?

需要印度藥品,只能是找在我國依法註冊公司開展印度服務的渠道。通過委託協助,來解決問題。這不是廣告,這是陳述事實,因為買並不違法,協助買也不違法,只要敢於被監管,不去害人,在印度也是合法的,如果不是假藥販子擔心什麼呢? 有藥販子的託裝患者家屬說,省事?那麼再給您普及一個外匯管理法,個人每年匯款的額度只有5萬美元,約30萬人民幣,能代購幾個人?您就不擔心,這筆錢從來就沒流出過中國?商品一直是在國內?公司每年匯款不限額,但做什麼的,兩國銀監局都會核對,無法虛假匯款。為何就不選擇正規公司?.

更多印度信息可以參看筆者之前自己發的文章。



NATCO


這不單單是藥的問題。國際貿易關係複雜。


如果中國仿製專利保護期內的藥,那麼美國體系的利益集團可能就要制裁中國其他的出口產業,也會影響中國其他原材料的進口。


就說說芯片吧,中國芯都是貼牌的。如果國外斷了中國的貨。那可想而知會有多慘。還有中國的原油,礦石,糧食,多少是進口的?


還有中國製造,還得賣國外來養活我們的從業人員。如果這塊沒了,多少人會失業,國家怎麼安置這些人。


所以我們不是不敢,而是不能學印度。值得仿製的藥往往是治療重大疾病的。但大病在我們這個人口基數里畢竟是少數。所以犧牲少部分人的利益來保證國家的正常運作,客觀的說,無可厚非。



最後給各行各業的朋友們打打氣,只有我們自己強大了,才能讓我們國家真的強大。


真子大叔


因為印度沒有加入wto,不受國際專利法案的約束。wto的作用是約束成員國,從而保護成員國。相當於中國法律保護中國的各個公司,出現抄襲、模仿、山寨、侵權的時候,用法律制裁對方。

你試想一下,你研發了一個app,拿去騰訊應聘,被拒絕。半年後發現騰訊拿一個和你當初做的一樣的app上市,你什麼心情?那些研究藥物的,發現大家都買仿製藥,就和你心情一樣。

換位思考。

至於說命重要的,想想邱少雲,想想董存瑞,想想黃繼光。那些革命先輩如果也想著活命,死的可能就是你的爺爺奶奶了。讓你選擇你活著,和你爺爺奶奶活著,你選哪一個?可能會有人口是心非選擇爺爺奶奶,那不重要。我願意用命換我爺爺回來,換我媽媽回來。因為沒有他們的日子,也沒有任何意義。

保護專利權,就是保護製藥團隊。保護研發團隊,就是保護人類自己。沒有新藥,印度仿製誰去?沒有印度仿製,也沒有新藥,你得了病花多少錢也沒用。想想秦始皇花光天下的錢也救不了自己,你還覺得救命的藥貴嗎?怕的不是窮,是沒有藥可用。窮可以想辦法掙,沒有藥你去哪裡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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