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2019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北京大學2019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及《北京大學綜合改革方案》,結合北京大學“培養以天下為己任,具有健康體魄與健全人格、獨立思考與創新精神、實踐能力與全球視野的卓越人才”的培養目標,在教育部指導下,依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具體要求,2019年北京大學決定繼續在浙江省實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探索基於高考的綜合評價錄取模式,建立以學生高考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及高校自主測試成績為根據的綜合評價錄取體系,探索建立科學的具有北京大學特色的人才評價和人才選拔機制。

一、機構與原則

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學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北京大學2019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程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招生對象

綜合素質全面、學業成績突出、志向遠大、具備發展潛能、社會責任感強,通過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無不合格科目),符合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的高中畢業生。

三、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

北京大學2019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為85名,招生專業如下表所示:

北京大學2019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北京大學2019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考生須符合報考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科目要求見附件)。

四、報名方式

本次選拔實行網上報名,請考生登錄網上報名平臺(點擊進入),按網上要求註冊、填寫各項申請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打印、蓋章並掃描上傳申請表。

報名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 (登錄後請選擇“綜合評價”進行報名)

報名時間:2019年4月4日至4月26日24:00

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考生在上傳申請材料(申請表格、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推薦材料、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1500字以內手寫個人自述)時須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

五、選拔程序

(一)初審

根據考生報名材料,我校將組織專家進行初審評價,初審評價結果分為:A+、A、B、C四檔。初審評價結果為“A+”的考生可直接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以滿分計;初審評價結果為“A”的考生同時獲得筆試資格和麵試資格,筆試成績計入最終總成績;初審評價結果為“B”的考生獲得筆試資格,筆試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計入最終總成績,筆試不合格者不再參加後續的選拔環節;初審評價結果為“C”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的選拔環節。入選考生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我校將於5月20日前確定獲得參加我校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獲得參試資格的考生須於5月27日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pgzy.zjzs.net:8011/),網上確認是否參加我校測試和錄取。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視作放棄我校測試和錄取資格。

(二)測試

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根據網上報名系統內的測試通知要求,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

1.筆試

時間:2019年6月11日左右

地點:北京大學或浙江省內(具體地點以網上報名系統內通知為準,考生可任選一個考點);

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五門,其中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選考科目為“物理、歷史、化學、政治”四個科目中任選二門,要求“物理”和“歷史”二門科目中至少選擇一門。

筆試滿分:40分

筆試成績賦分方法:

單科標準分=單科卷面分÷單科最高分×8

筆試成績=5門科目單科標準分之和

成績公佈:測試結束後3天左右,考生可查詢筆試結果。

2.面試

筆試成績公佈後,我校將組織專家組在北京大學進行面試,通過筆試獲得面試資格和初審評價結果為“A+”或“A”的考生根據通知要求,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參加面試的考生規模約為公佈“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數的1.7倍。

面試科目:面試科目分為“科學素養面試”和“人文素養面試”。考生可自主選擇參加“科學素養面試”或“人文素養面試”,若選擇參加“人文素養面試”,則只能填報人文、社科、經管相關專業。

面試滿分:60分

時間:2019年6月16日左右

地點:北京大學(具體地點以後續通知為準)。

(三)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公示

6月22日前,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對“三位一體”綜合評價候選人進行公示,同時將面試成績提交給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四)錄取標準

1.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我校組織的測試成績構成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且高考投檔成績須達到浙江省2019年高考一段線。

2.“三位一體”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高考投檔成績(折算成百分制)佔總成績的60%;我校組織的測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佔30%;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佔10%。

3.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方法:浙江省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分為語文、數學、外語、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技術共10門科目(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的“技術”科目成績,取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兩個科目成績的平均值),各科成績按照A=10分、B=9分、C=8分、D=0分折算。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科折算成績之和÷10,滿分為10分。

4.我校組織的測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30%,滿分為30分。

5.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我校組織的測試成績、高考投檔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6月25日前,按“三位一體”綜合成績對考生排序,按招生計劃審定“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名單,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高校的志願填報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浙江省統一高考志願填報和錄取。

六、監督與公開機制

1.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測試過程全程錄像。北京大學招生監督電話:(010) 62755622(紀委辦公室—監察室)。

2.我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將相關名單進行公示。

3.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審核和校長簽字,並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

七、附則

1.考生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我校將取消其相關招生資格,並通報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2.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等。

3.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測試存在困難的,可以書面向我校申請資助。

4.本《簡章》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繫方式

地址:北京大學老化學樓120室 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871

電話:(010) 62751407、(010)62755074

傳真:(010) 62554332

郵件:[email protected]

北大招生網: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頁:http://www.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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