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通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子公司為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證券代碼:603612 證券簡稱:索通發展 公告編號:2019-019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被擔保人名稱:索通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索通發展”或“公司”)

本次擔保金額及已實際提供的擔保餘額:嘉峪關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峪關炭材料”或“保證人”)本次為索通發展提供13,000萬元人民幣的保證擔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峪關炭材料為公司提供擔保餘額為人民幣15,666.75萬元。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無。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無。

一、擔保情況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峪關炭材料於2019年4月7日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邑支行(以下簡稱“建行臨邑支行”)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為公司向建行臨邑支行申請發放人民幣/外幣貸款、開立信用證、出具保函、授信業務(貿易融資、資金交易)事項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根據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於2018年度對外擔保及相關授權的議案》,公司及所屬子公司將根據各銀行授信要求,為額度內的綜合授信提供相應的擔保,擔保總額不超過43億元(包括已發生但尚未到期的借款擔保餘額),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8年3月20日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8年度擔保額度預計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15)。

本次擔保屬於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授權範圍並在有效期內,無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被擔保人名稱:索通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臨邑縣恆源經濟開發區新104國道北側

3、法定代表人:郎光輝

4、經營範圍:電力業務(發電類)(電力業務許可證有效期至2033年5月5日)(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預焙陽極、建築裝飾材料、五金交電、化工(不含危險化學品、易製毒化學品、監控化學品)、文化體育用品、金屬材料(不含貴金屬)、針紡織品、皮革製品、服裝鞋帽、工礦產品、機電產品銷售,計算機應用軟件開發,貨物及技術進出口經營(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及限制經營的除外),預焙陽極生產技術服務(上述項目中涉及行政審批的,待審批後,方可經營)。限分公司經營項目:預焙陽極生產、銷售。(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5、最近一年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保證金額:最高限額為人民幣13,000萬元人民幣。

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保證範圍: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全部本金、利息(包括複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索通發展應向建行臨邑支行支付的其他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建行臨邑支行墊付的有關手續費、電訊費、雜費、信用證項下受益人拒絕承擔的有關銀行費用等)、建行臨邑支行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保證期間:

1、按建行臨邑支行為索通發展辦理的單筆授信業務分別計算,即自單筆授信業務的主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索通發展在該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後三年止。

2、建行臨邑支行與索通發展就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期間至展期協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三年止。展期無需經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需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建行臨邑支行宣佈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至債務提前到期之日後三年止。

四、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公司對外擔保均為公司與子公司之間進行的擔保。截至2019年4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擔保總額指已批准的擔保額度內尚未使用額度與擔保實際發生餘額之和)為人民幣430,000萬元,佔公司2018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176.21%;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總額為人民幣330,000萬元,佔公司2018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135.23%。

截至目前,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的情況。

特此公告。

索通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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