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男子開觀光車上路,停車後車輛自行衝出撞人致死!

在駕駛機動車時,除了遵守交通法規之外,還需要謹慎操作,不然一個小失誤或許就會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近日,駕駛員楊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荷塘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去年8月31日早上7時25分許,楊某駕駛宗申牌蓄電池觀光車,在荷塘區中南菜市場批發完蔬菜後沿白雲路由北往南行駛。此後,他將車停放在某糧油乾貨批發部對面路段,到批發部買米。

下車時,楊某沒有關閉電門開關,車輛手剎不靈,他也未進行任何輔助駐車操作。此後,楊某前往批發部購買了3袋米,在往車上裝第二袋米時,車輛突然自行向前衝出,碰撞並碾壓到在該車前方步行的被害人言某。言某被送到醫院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株洲男子開觀光車上路,停車後車輛自行衝出撞人致死!

網絡圖片

經鑑定,楊某駕駛的蓄電池觀光車屬於純電動車,隸屬於機動車類,該車轉向系、行駛系、照明和信號裝置均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標準;事故原因有可能是大米的擺放位置不當,導致油門踏板負重致使該車向前行駛。

經交警部門認定,楊某因駕駛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停車未按照操作規範,造成嚴重的安全隱患,是事故發生的原因,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案發後,楊某積極救治被害人,在交警到場後主動配合交警調查,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賠償了被害人近親20萬元。

【看新聞學法律】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來源 | 株洲晚報

記者 | 賀天鴻

審核 | 匡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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