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電路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最近五年被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採取監管措施或處罰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916 證券簡稱:深南電路 公告編號:2019-03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南電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自上市以來,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深南電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並在證券監管部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監督和指導下,不斷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機制,提升公司的規範運作水平。

鑑於公司擬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現根據相關審核要求,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採取監管措施或處罰及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採取處罰的情況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處罰的情況。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採取監管措施及整改情況

2018年3月19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出具《關於對深南電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中小板監管函[2018]第36號),主要內容如下:

“2018年3月13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和《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佔用情況彙總表的專項審核報告》等公告。公告顯示,截止2017年12月31日,你公司實際控制人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的附屬企業中國航空技術深圳有限公司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餘額為300萬元。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4條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2.1.4條的規定。你公司實際控制人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4條、《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4.2.3條和第4.2.11條的規定及其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請你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整改情況:

2009年,公司實際控制人航空工業集團集中發行企業債券,根據約定的募集資金用途,將部分資金借予中航國際深圳,中航國際深圳與公司簽訂《轉貸協議》,並向公司發放首筆企業債券資金1億元,公司根據《企業債券資金使用協議》向中航國際深圳繳納償債折舊準備金300萬元。因該筆借款2018年期初尚未到期,對應的償債折舊準備金形成中航國際深圳對上市公司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餘額300萬元。2018年3月30日,中航國際深圳已向本公司歸還300萬元償債折舊準備金。

公司在收到有關監管文件後按照文件要求進行了認真核查和整改,對該筆款項的背景情況及形成原因等進行了披露,中航國際深圳已及時歸還該筆款項。同時,公司在以後的工作中將加強對相關規則及案例的學習與培訓,規範相關流程,嚴格規範對關聯方資金往來的管理,杜絕類似情況發生。

除上述事項外,公司最近五年無其他被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採取監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南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九年四月八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