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鑫在清明節再次給江歌媽媽發了"問候",到底是什麼讓她可以如此囂張?

油炸仔仔炒菜菜


作為前幾天剛去給一個逝去哥們上墳,對著他的墓碑,墓碑上年輕照片,說了半個小時的人來說,看到兩個人的對話,我只能說,希望劉鑫這個無情無義、歹毒的女人,早日升天,早日被上帝帶走吧。 2016年11月3日凌晨,要不是江歌,還有你劉鑫的今天嗎?要不是你先走一步,進入房子,把門關上,死的可以說,就是你啊,江歌替你去死了,替代嗯哼擋刀了,在這個清明節,你不知悔改,沒有懺悔之心,沒我一點心痛,盡然還惡言相對你閨蜜、替裡擋刀子的閨蜜江山歌母親,你這個女人,有多心狠啊。

你讀書時,不好好的讀書,結交陳世峰這樣的爛人,把江歌害慘了。



最可悲的是,在案發將近一年的過程中,你既沒有到江歌家看望江歌的媽媽,也沒有去江歌的墳頭祭奠,當江歌的媽媽打電話向你瞭解女兒被害的過程(因為只有劉鑫知道),你卻一直躲著,將微信拉黑,將號碼屏蔽,毫無疑問,你這樣的一個女人,真是一個差勁的女人,跟陳世峰就是一對渣渣。

我也奇怪的是,為何殺害了江歌,陳世峰只判20年的有期徒刑,日本的法院,判決的依據是什麼呢?一個花季少女,被一個暴徒殺害,認識這樣的渣女閨蜜,只能說江歌遇人不淑。

不管江歌的媽媽過去咋樣要起訴你,首先是你做的不對,最基本的上個墳又怎麼了?有情有義的,都會給逝去的閨蜜上墳,何況,江歌是為你而死的,在清明節的時候,你不上墳就算了,江歌媽媽在清明節的時候,發了一點心靈感觸文章,提到了你,我覺得,她的話一點沒錯啊,要不是為了你,女兒能死嗎,你不心存感激,沒有愧疚之心,還惡言相對,如此一個心毒的女人, 真是蛇蠍心腸,還有點人性嗎?真是沒有教養的一個女人,江歌咋會認識你這樣的閨蜜呢。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劉鑫的信息挑釁是因為江歌媽媽在4月4日當天,發佈了思念女兒江歌的博文,而且其中也提到了劉鑫,但是江歌媽媽雖然提到了劉鑫,並沒有像以往那樣表現出過多的怨恨。而劉鑫的反應則明顯過度了,在發給江歌媽媽的信息中說什麼“血餛飩、送你上熱度”之類陰陽怪氣的話。

退一萬步講,即使江歌媽媽在節日裡抱怨幾句,甚至是罵幾句,你劉鑫都應該老老實實在那聽著,要不是江歌的出手相助,你可能墳頭的草也有幾米深了吧,清明也要過上幾個啦。江歌媽媽為什麼歇斯里底,為什麼抓住你不放?原因很簡單,因為她女兒的死與你有關,你今天之所以還有挑釁的機會,是因為江歌的善良。

通過劉鑫發送的信息內容來看,這個女孩子真的是蛇蠍一般的心腸,心靈不但陰暗,而且還惡毒,江歌媽媽清明之際本就思念深重,痛苦萬分,而你卻拿著最痛的刀子朝她心口上扎,語言輕佻,充滿譏諷。是的,當江歌媽媽看到你的信息後,會氣的渾身發抖,然後你在躲在網絡背後,幸災樂禍一樣的看著熱鬧。

仇人相見,不過如此。即便不是為了江歌媽媽,你為了江歌也不應這樣做吶,你這樣的行為,在天之上的“三叔”是不會放過你的,相信不遠的將來你會收到她的邀請函。

我只能說,這一天早些來到吧。


元芳有看法


第一 顯然陳世鋒根本就不是謀殺,因為他和劉鑫見面吵了一下午都沒動手, 後來碰到江哥 而且劉鑫還在屋子裡又難以破門, 如果這是謀殺絕對錯過了機會,完全應該終止。

結論 陳世鋒不是謀殺。

第二, 江哥和陳世鋒根本不認識,是什麼讓陳世鋒幾分鐘之內決定殺死江哥的呢? 這太神奇了。江哥絕對不是殺劉鑫的必過關卡。 陳世鋒和江哥都進不去屋了。 這可不是江哥被殺的理由。 陳世鋒是尾隨劉鑫而來! 陳世鋒要找的不是劉鑫。 是江哥!

結論 江哥和此事有關。

第三 劉鑫鎖門等等。。都是江哥母親自己揣測的。

因為陳世鋒是殘忍的殺害了江哥, 根本不是要解決江哥然後對付劉鑫, 殺敵和殺愁人確實有區別。

結論

江哥的母親不停的問陳世鋒為什麼殺人。

嗯…… 那是你女兒,你知道事件的情況下大致應該有數。 世界上沒那麼多巧合。


天譴木驢之刑


劉鑫,本世紀最大的一隻白眼狼

她之所以那麼囂張,就是因為沒有確鑿的證據,警方拿她沒有什麼辦法;也是因為陳世峰已經在監獄服刑,她無所畏懼;更是因為她心腸歹毒臉皮厚,對外界的輿論就像對江歌臨死前的呼救一樣自動屏蔽。


有人說劉鑫背後有高人指點,所以才敢如此囂張跋扈,我不這麼認為,最值得她囂張的點是沒有任何蛛絲馬跡可以表明她把江歌阻止在門外,導致她被自己的前男友割喉殺害。

事件始末

給不熟悉江歌案的人回顧一下事件的經過。事發於2016年11月,劉鑫給閨蜜江歌打電話救助,稱自己被前男友陳世峰糾纏,想到江歌家避避難。江歌帶了她最愛吃的小餛飩,就到車站接她,意料之外,劉鑫前男友也尾隨而來。



江歌讓劉鑫進門,自己把陳世峰阻擋在外,可能是因為劉鑫不開門,陳世峰惱羞成怒把江歌當人質;後來他暴怒了,殘忍下毒手割破了江歌的頸動脈。被傷害之前江歌有大聲求救,但是劉鑫面對採訪和對質時說自己什麼也沒聽到。法院對陳世峰判刑後,江歌母親開始了為女兒申冤,走上求證真相之路。


今年清明,是江歌離開800多天了,劉鑫看似真誠的發了一條悼念她的微博,沒想到還是消費死去江歌。一個微博ID為“冷眼萌叔”的博主馬上轉評,諷刺江歌母親近年來的所作所為,劉鑫毫不猶豫地點贊。


劉鑫還不罷休,覺得此時熱度已經過去,被網友淡忘了,所以大膽的私信江母:“阿姨,血餛飩好吃嗎?我看你熱度消退了,不如我來幫幫你吧?”

隨後,劉鑫再次轉發博文《給三叔媽媽的一封信》,並配文稱江母拿善款買熱搜,開局一張圖,故事全靠編。“冷眼萌叔”再次狼狽為奸,跟評指責江母是Bz。


隨後,江母回擊,發表微博文章《劉鑫,祝你每個清明節安好!》回懟,網友紛紛支持。時隔三年,這件事情又被髮酵,重新回到了公眾的視野。

有人說,這個“冷眼萌叔”是給劉鑫撐腰的幕後黑手,因為兩個人狼狽為奸,一唱一和的做法的確讓人懷疑。但是黑終究變不了白,再怎麼混淆視聽,大眾心裡對於真相自然有數。

所以,支撐劉鑫到現在還敢消費因為自己而死去的江歌、還敢對閨蜜的母親出言不遜、還敢和網友頂撞的東西是——她心裡的惡魔。地獄空蕩蕩,魔鬼在人間,為何死去的不是劉鑫而是無辜的江歌呢?



最可悲的是,江歌把她當最好的朋友,捨身救命,卻被鎖在門外經歷絕望的幾分鐘。甚至再死去之後得不到一句誠懇的道歉,母親還被女兒昔日好閨蜜調侃。仗著時間對人記憶的消磨,劉鑫開始洗白自己的錯誤,開始報復反擊。殊不知正義永駐人心,人們不會忘記真相,壞人也會永遠被釘在恥辱柱。


如果不是江歌,她還能在這人世間悠哉的發微博嗎?劉鑫應該就是21世紀最大的白眼狼,我以為讀透了世界,沒想到還是悟不透人心。


小雨影視


談劉鑫之前,我想講一個真實案例:在美國,一個未成年男孩姦殺自己的親妹妹,法官和陪審團一致認為必須嚴懲,於是男孩被判無期徒刑。法官在判決詞上是這樣寫的:“人在年輕時都會犯錯誤,但是他不值得原諒!”

這句話用在劉鑫身上,極為恰當!

我們總說“人渣”“極品渣”,劉鑫應該就是這一類吧。

在日本期間,劉鑫和江歌是室友。劉鑫交了一個男朋友,在她和男朋友發生衝突時,江歌幫她出頭理論,她卻躲了,而且明知男友在對江歌進行傷害,不但不想法營救,還把門反鎖,讓江歌失去了最後逃生的機會。

再到後來,她在其男友審判過程中,表現的自私和冷漠,真是讓人不寒而慄!

江歌媽媽控告劉鑫,我覺得完全合理。可以說,劉鑫把門反鎖,就是她的過失致人死亡。她應該被判刑坐牢的。可惜,讓她鑽了日本法律的空子。

清明節,劉鑫囂張地挑釁江歌媽媽,就是因為她沒有得到法律嚴懲,所以不知悔改!這種人,不見棺材不落淚,只有讓她坐牢,才會治一治她的囂張!

江歌被害這件事,將來可能會有良知的作家和導演把它真實記錄下來,劉鑫也永遠將被釘在道德的恥辱柱上!


點點的老姥爺


商紂王殺害了伯邑考,然後把他剁成肉泥做成餅送給父親吃。結果落得死無葬身之地。而這個比畜牲都惡毒的劉鑫卻佔盡江歌便宜還害死她性命,卻在清明上墳祭奠的時候辱罵譏笑她悲傷孤苦的母親“血餛飩好吃嗎?,殘忍至此,商紂王自愧不如!!!證明她才是真正凶手的主謀和元兇!當時為救她擋命,她完全可以出手求救,江歌還可以活下來。可是!今天如此噁心毒語詛咒對待泣血上墳的母親,這樣的人還配活在人世上嗎?誰敢留她工作誰的公司就完蛋了!只怕整個公司的人說不定什麼時候就發生人命!


林間行者864


我一直想不明白,一個不知感恩的人,不知道在因保護她而死的閨蜜家人最需要她出庭作證的時候逃避躲起來,不知道跟閨蜜的母親說一聲對不起,甚至還會一遍遍的挖開替她而死閨蜜家人傷疤的人,為什麼還要好好活在這個世界上。難道真應了那句“好人活不久,禍害活千年”嗎?

就在今年清明節前夕,江歌媽媽發了一遍博文,主旨意思就是悼念因保護閨蜜被閨蜜男友殺害的女兒江歌,但女兒的死畢竟因劉鑫而起,被劉鑫變態男朋友陳世峰而殺。而這件事就像江歌媽媽說的一樣,如果不是陳世峰帶著一把刀找劉鑫,如果不是江歌出門替劉鑫講道理,如果不是在江歌被刺殺時躲在屋內的劉鑫將門反鎖,那麼江歌可能還不會命喪陳世峰刀下。

而陳世峰殺江歌的案子,放在國內必然是死刑無疑,甚至劉鑫還會因為自己的過錯而遭受牢獄之災。但放在日本就不同了。江歌媽媽在陳世峰被審判之時找尋劉鑫作證,劉鑫卻躲起來了,躲起來自拍購物逃避,最終陳世峰僅僅獲刑20年,而劉鑫卻沒有一絲一毫懲罰。

這之後劉鑫幹了些什麼事兒,在網絡上造謠生事兒,詆譭江歌媽媽,這是對待救命恩人家人應該有的姿態嗎?還留學生,上這麼多年的書,可能都讀到狗肚子去了。

再看看江歌媽媽清明節前夕發表對女兒的哀思之後,劉鑫幹了些什麼?劉鑫問江歌媽媽“血混沌好吃嗎”,劉鑫直言江歌媽媽在蹭熱度。

我的媽呀,這真是一個正常人能說出的話嗎?在劉鑫的價值觀裡,一位母親是在拿自己女兒的死做資本,蹭流量?我真的有點氣憤,不知道這樣一個毒舌女人為什麼還要好好的在這個世界上。

而劉鑫的囂張,除了她自己的無知和絕情,毫無道德底線,以及家教有嚴重問題之外,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一些網友的支持和助推。

我認為這些支持劉鑫的網友裡,確實有很多腦殘,是非不分,好賴不懂,但也不排除有些人在“獵奇”,天下人都懂的道理他也懂,但他就要反著來,儘管這與他們自己並沒有什麼好處。

但不管哪一種,真希望諸位鍵盤俠,諸位是非不分的網友們能夠心存一絲做人的底線。對待一個一次次將救命恩人家人傷疤揭開的人,一個不知廉恥的人,真的不值得。

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收妖,時候未到爾。


李阿冰


劉鑫背後是有高人指點的。

作為一個法學生,我還是比較認真的看了下江歌案全程的。

從最新的微博記錄來看。劉鑫及其團隊,想從精神上及經濟上,拖垮江歌媽媽,其心可誅。

來看劉鑫的對話。

再看另外一個“冷眼萌叔”的微博。

emmmmmmm,關於公證和訴訟的流程倒是十分清楚。有恃無恐,顯然是根本不怕當被告。

民訴法規定,訴訟案件需要有: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假設江歌媽媽要提起民事訴訟,那麼明顯的問題如下。

一。明確的被告,需要江歌媽媽自己找到。通過微博名稱確定到具體個人,需要查詢ip地址,註冊郵箱,電話等一系列信息,確定到一個人或幾個人。

二。舉證問題。網絡信息必須公證才能作為證據,或者庭審中仍然打開鏈接。後者可能性基本為零,前者需要花費大量時間金錢固定證據。

三。賠償問題。受理案由多半為“名譽權糾紛”。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經濟賠償多半不會太高。

這官司單純從金錢角度上看,不太合算。

當然江歌媽媽也可以選擇報案走刑事途徑,但公安受理的可能性不高。

刑法講究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刑法條文中唯一一個比較符合的,還是(疑似口袋罪)的尋釁滋事罪。

劉鑫和她背後的團隊,一邊往江歌媽媽心口上插刀子,一邊往她身上潑髒水。吃血餛飩,就是暗指江歌媽媽借江歌案件斂財。叫江歌媽媽去公證,就是希望她把精力花在起訴上。

網絡保護了匿名的它們。

地獄空蕩蕩,魔鬼在人間。





紅豆妹子


1、刻意作惡,就是深入骨髓的惡毒

如果說某鑫事發之初的惡是少年不更事,慌張錯亂,處置不當,表現惡劣,還可以情有可原;兩年過去,清明祭奠親人之時,再如此刻意作惡,就是深入骨髓的惡毒。這件事情基本可以證明,某鑫的蛇蠍心腸和惡毒性格已經成型,與惡魔沒有區別了。

這種刻意的惡言惡行,令人髮指,本質上已經觸犯了整個社會和每一個人的道德底線。很有可能會引發其他潛在的意料不到的惡性事件發生。

2、刻意惡意報復別人,報復之心會矇蔽自己的雙眼。

在一顆惡毒的憤怒之心驅動下,任何人都不會幸福。這種性格一旦形成定型,此生的不幸基本上就註定了。幸福人生從此與己無緣,美好生活從此豬油蒙心。自己是這樣,周圍的親朋好友,工作同事,都會受到牽連。某鑫是這樣,所有有類似心理和思想的人,都會是這樣。

3、既為某鑫憂心,又為江歌媽媽擔心。只能祝願她們逐漸平復自己,“怨家宜解不宜結”,都好好地把剩下來的日子儘量過好吧!


如果事發之後,某鑫能夠得到正確的引導和教育;

如果事發之後,某鑫能夠得到正確的協調與處置;

如果事發之後,某鑫能夠得到正確的干預與控制;

可是,沒有這麼多的如果。

於是,就有了這麼多的惡言和惡行!

這是江歌媽媽的不幸,其實,更是某鑫的不幸。

4、逝者長眠,生者揪心!

年紀輕輕的,帶著一顆惡毒之心的人,基本上上不了天堂。陽間、陰間,一輩子都不會安心!



三月森林


看到劉鑫清明發私信江歌母親挑釁的語句,旁觀者的我氣得渾身發抖!都是吃五穀雜糧長大的,都是血肉之軀,都是父母養大的,為何你就與眾不同,沒長成一個“人”?!

毒蠍心腸,這四個字都不及你的“人心”,黑心!

為你而死的江歌,可能在天堂後悔無比,為什麼為你這樣不是人的人,丟掉了自己花兒一樣珍貴的生命呢?也許,法律裁製不了你,道德綁架不了了,眾人口誅筆伐也傷不了你,但午夜時分時,你是否能安穩睡一覺?你夢裡的江歌是否還對你笑臉盈盈呢?在你獨處時,有沒有有重重的恐懼感?我始終相信,正義也許會遲到,但從不缺席!江媽媽挺住,你要堅強,至少要挺到正義來臨的那一刻,一告慰江歌的冤屈之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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