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辦教師待遇新政策!解決方案!

民辦教師有未轉正和已轉正的,都同是人民教師,都交了福利基金作為養老保險,都應視同繳費年限;未轉正要按在崗時(亊業單位職工)教齡發給退職金和教齡退休金。

根據上述文件和事實,對計劃內連續工作十五年以上的民辦教師的養老保險政府要全額繳納教齡內的時間至辭退時的養老保險金。

關於民辦教師待遇新政策!解決方案!

要按照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給予辦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對計劃內連續教齡不足十五年的民辦教師的養老保險:在教齡內的時間,按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全額繳納養老保險金。教齡外的時間,用人單位和自己按3:7的比例繳納。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民辦教師離崗後又到城鎮小集體做工,另自費參加了小集體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如教齡未計算工齡的,之前自費所交全部費用記入個人賬戶,退休時兩段工資相加計發。之前的工齡與教師的工齡相加。或者把自費所交費用全部退回。這才算公正公平!合理合法。是非不能混淆!

下面是三種方案;

1、退回任教年間國家所欠民辦教師與公辦教師的工資差。

2、辭退時任教年限未發給的一次性生活補貼。

3、任教年限被扣留的國家所撥發的教育津貼及民辦教師個人被扣留的所有福利基金。按現在上一年的物價上漲相加全額一次性給本人結清。

免責聲明:部分文字及圖片來源於網絡,僅供學習、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業用途,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問題請及時聯繫我們以作處理。本聲明未涉及的問題參見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本聲明與國家法律法規衝突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