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男子離婚後無法見到女兒,法官化解矛盾,“一家人”相見

滄州男子離婚後無法見到女兒,法官化解矛盾,“一家人”相見

本報訊(通訊員 楊洲 記者 張亭) 市區的張某和陳某離婚後,因孩子的探望權又起糾紛。近日,新華區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張某和陳某的矛盾。

張某與陳某原是一對夫妻。後來,兩人因感情不和鬧起離婚。2018年2月,新華區法院判決,張某和陳某解除婚姻關係,他們的女兒張小某由女方陳某負責撫育,張某依法享有探望權。近日,張某找到了法官,要求履行自己的探望權。新華區法院的法官瞭解到,在張小某出生不久,陳某就帶著孩子搬回孃家居住,與丈夫張某分居。之後,張某的家人在探望孩子的時候,與陳某的家人產生了激烈的衝突,雙方甚至多次報警。直至法院開庭審理張某與陳某的離婚案時,兩家人見面時仍“劍拔弩張”。在法庭宣判張某和陳某離婚後,陳家與張家的矛盾更大了,張某無法行使對女兒的探望權。近日,張某找到新華區家事法庭的法官求助。

本著“矛盾化解、案結人和”為審理離婚案件的出發點,法官從雙方共同的親情紐帶——孩子的角度出發,分別多次向原被告雙方及其家長耐心勸導、釋法明理。最終,法官打開了雙方的心結。雙方都表示,要為孩子著想,創造一個和諧的家庭生活氛圍。

近日,陳某一家和張某一家在輕鬆的氛圍下陪伴孩子度過了愉快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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