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城市落戶政策再鬆綁值得期待

4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以下簡稱《重點任務》),要求繼續加大戶籍制度改革力度。其中,超大特大城市要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大幅增加落戶規模、精簡積分項目,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佔主要比例。城區常住人口100萬—300萬的II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戶限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500萬的I型大城市要全面放開放寬落戶條件,並全面取消重點群體落戶限制。

《重點任務》的發佈,對期待落戶相關城市,但又因為各種限制條件而遲遲不能落戶,以及日後打算落戶者,這無疑是一個利好消息,對簡化、優化居民在相關城市落戶是一個再次促進,對我國城鎮化的整體推進和加速、提升成色,培育各地城市群發展等,具有無可估量的作用。

事實上,大力度放開城市入戶條件,此前已有端倪。今年2月份,國家發改委發佈的《關於培育發展現代化都市圈的指導意見》一文就明確指出,“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政策意圖是,鬆綁人為設置的人口流動限制,鼓勵人口向大城市、都市圈集中,推進城鎮化再上新水平。此次《重點任務》的發佈,無疑是對這一意見和精神的具體落實和體現。

然而全面考量這一政策,雖然此次國家發改委出臺戶籍政策的直接目的是為了進一步推進和實現今年城鎮化任務,但顯然其作用已經不僅是在加速城鎮化這一點,而是被賦予了更多的重要意義。

眾所周知,近兩年我國各地從特大城市的北上廣深,到各地中小城市都掀起了一輪人才爭奪大戰。截至今年3月份,全國已有20多個城市發佈新一輪的“搶人大戰”政策。縱觀這些城市的“搶人”政策,優化、放寬城市入戶條件已經成為了一種標配。

但與此同時,也需要注意到,就全國整體來看,各個城市之間實施的落戶政策稍顯“混亂”,不僅不同規模城市的政策不一致,等量規模的城市之間也存在差異。這種“混亂”使得各城市間的人才政策不夠整齊劃一,進而影響了國內人才的平衡有序流動;更重要的是,這些落戶政策大多都針對的是高層次人才,並不能惠及所有城市勞動者,對城市的平衡發展也不是最優安排。

此次國家發改委相對統一出臺各個級別間城市的落戶政策,對這些亂象無疑是一種規整,對促進全國各地城市間人才進一步有序流動、城市平衡發展,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此外,統一規定和要求國內各等量級城市的入戶政策,對促進不同群體間的平等落戶,也是一個很好的規範。

概而言之,此次國家城市落戶政策值得期待。期待地方能夠在此基礎上,積極行動結合實際抓住機遇,快速有效調整出臺地方的具體落戶措施,為地方、為國家的整體快速有序發展,做出更大更快的貢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