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流水資金達1億元 興化警方搗毀一“股份制”微信賭博團伙

涉案流水資金達1億元 興化警方搗毀一“股份制”微信賭博團伙

日前,江蘇省興化市公安局經連續偵查,摧毀了一個27人“股份制”微信賭博犯罪團伙。據瞭解,犯罪嫌疑人郟某夥同於某、葛某、李某、王某等人以“參股”的方式,實行公司化運作,以建微信群組織人員實施賭博,在短短半年時間內,累計組織14個省市1620人參賭,非法獲利300餘萬元,涉案流水資金達1億元。

2018年8月,興化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和新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了一個異常“活躍”的微信群。該群最為“活躍”的時間段集中在每天的中午12時至夜間零點,群內的成員每天都會更換“馬甲”。儘管該群中人員有進有出,但始終正常穩定在140人左右。

“我們經過工作初步判斷是賭博微信群。”興化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辦案民警周小凱介紹。

很快,警方就鎖定並明確了涉嫌開設賭場的犯罪嫌疑人身份。為了穩妥起見,警方決定圍繞該群的活動情況和資金流水等先查,待時機成熟時,再行收網。為此,警方圍繞主要犯罪嫌疑人郟某的“朋友”展開了偵查,並逐漸釐清了脈絡。

經查明,犯罪嫌疑人郟某曾經因聚眾鬥毆被判刑,其多個“朋友”大多都曾經因參與賭博受到公安機關處理過。2018年9月27日至11月29日,郟某、葛某等19人先後被警方第一批抓獲歸案;同年12月9日至2019年1月23日,於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第二批抓捕歸案。

經審訊,郟某、葛某、於某等27名犯罪嫌疑人對利用建微信群開設賭場實施賭博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查,該賭博團伙內部分工明確,有郟某、葛某、於某、張某、王某、周某等7名“股東”,李某某和陳某某操作“機器人”結算,湯某、陸某、柳某、劉某、辜某5人負責“財務”,陳某某、孫某、聖某等人分別擔任“管理員”、“業務員”(拉人頭)、“發包手”,團伙內部實行“公司化”運作。

該團伙組建的微信群以“鬥牛”方式實施賭博,每場5分鐘左右,每天“經營”12小時,所有人員工資全部實行“日結日分紅”。即“員工”按照“不同分工”和“貢獻大小”當天結算,“股東”實行“分紅”。同時,群裡有人用微信外掛“機器人”軟件,該軟件是一款具有快速分類統計計分功能的專用軟件,該軟件常常被不法分子用於網絡賭博。

據周小凱介紹,該團伙內操作“機器人”的“技術員”每天1000元“工資”,“財務人員”每天800元“工資”,“管理員”(建群、維護微信群)每天700元“工資”,“業務員”每天188元“工資”,每拉進一名參賭人員“獎勵”88元至288元不等,“發包手”則每半天發300元至350元“工資”。

經警方查明,2018年初至案發,該團伙累計抽頭漁利300餘萬元,參賭人員來自全國14個省市1620人,賭博資金流水則達到了驚人的1億餘元。

據犯罪嫌疑人郟某交代,起初,他在網上以每天200元的價格購買“機器人”軟件使用權操作賭博,僅117天就非法獲利11.7萬元。與他人“參股”開設賭場後,他還將“機器人”軟件的操作使用方法傳授給了另案處理的曾某等人。

就在賭博團伙成員在組織參賭人員肆意狂賭的同時,有的參賭人員卻輸掉了數以百萬計的家產,背上了沉重的債務,如今債務纏身。

“參賭人員每次最少要充值100元,每局開莊800元起步,且上不封頂,平均5分鐘一局,非常快,且每局至少有30多人參賭,經常有人一晚輸掉十幾萬元。”周小凱介紹。

正所謂“十賭九輸”。在眾多參賭人員中,鹽城籍的朱某也是輸得很慘的一個。他參與微信賭博,最高峰曾經贏了100多萬元,以至於“收不住手”。後來,他不僅輸掉了贏來的100多萬元,還輸掉了自己手上的130萬元資金。

2019年1月29日,郟某等19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起訴;3月15日,於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起訴。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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