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纪委严明清明期间纪律要求,让清明节更“清明”!

“‘廉花盛开香溢远,和风细雨沁人心’——靖边县纪委监委温馨提示:暮春清明,廉洁随行;八项规定,谨记在心;严管公车,杜绝私用;文明祭扫,倡树新风;出行安全,铭记心中。”近日,陕西省靖边县2000多名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陆续收到该县纪委发送的廉政短信。

靖边县纪委严明清明期间纪律要求,让清明节更“清明”!

清明将至,靖边县纪委监委三项举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树立廉洁、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让清明节更“清明”。

强化宣传教育。为强化节前廉洁教育,该县纪委通过“靖边县纪检监察手机报”、“靖边县纪检监察网”和“靖边县纪检监察”微信平台向党员干部推送廉洁过节提醒信息,严明纪律的同时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引导全县党员干部移风易俗,树立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提升其崇廉尚俭的内在自觉。

重申纪律要求。该县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严禁相互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不到岗、不到位。

开展明察暗访。该县纪委成立3个督查组,深入各镇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针对节日期间违规使用公务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违规公款购买节礼、违规公款吃喝等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对违反相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现“四风”问题的,严肃查处,并在全县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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