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餘萬元!貪汙受賄的醫院院長被依法公訴 檢法兩長同堂辦案!

450餘萬元!貪汙受賄的醫院院長被依法公訴 檢法兩長同堂辦案!

4月8日上午9時,由臨朐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濰坊市諸城市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理事長李樹國貪汙、受賄案在臨朐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臨朐縣人民法院院長孫紹軍擔任審判長,臨朐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季運忠出庭支持公訴。

450餘萬元!貪汙受賄的醫院院長被依法公訴 檢法兩長同堂辦案!

臨朐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樹國在擔任諸城市人民醫院副院長,黨委書記、院長(理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或索要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4489041元;被告人李樹國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開發票的方式,騙取公共財物,價值人民幣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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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李樹國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本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追究被告人李樹國的刑事責任。

在庭審中,季運忠檢察長首先宣讀了起訴書,並針對案件事實逐一訊問被告人;在示證過程中,公訴人出示證據條理清晰、邏輯嚴密,還原了案件的真實過程,並對辯護人的質證意見給出有力答辯;在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緊緊圍繞事實發表公訴意見,結合被告人的供述與悔過書,深刻剖析了被告人犯罪的原因,促成被告人當庭認罪、悔罪。同時,也為參加旁聽的人員上了一堂生動的廉潔從政黨課。

李樹國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表示懺悔,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公訴人指出,希望通過本案的辦理能夠再次告誡國家公職人員尤其是領導幹部,要警鐘長鳴,以“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謹慎之心對待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夙夜在公,殫精竭慮”的公僕之心對待自己的一職一責,不辜負黨和人民的期待和要求。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來源| 臨朐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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