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上路,你得知道這些規定

安全駕駛,守法上路

開車上路,你得知道這些規定

1、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

2、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

3、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4、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5、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6、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7、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

8、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4米小於10米;

9、對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應當使用硬連接牽引裝置牽引;

10、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11、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12、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開車上路,你得知道這些規定


13、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14、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

15、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

16、機動車駕駛人有飲酒、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應當接受測試、檢驗。

17、............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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