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春季嚴查嚴防攻堅行動

為了給群眾出行創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交通秩序管理中隊按照上級機關的安排部署,嚴厲打擊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4月1日秩序管理中隊民警在寶塔區南大街新聞賓館路段處設立臨時檢查點,對轄區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查獲一起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4月1日01時20分,郭某駕駛陝J1XXXX號北京牌小型越野客車,由北向南行駛至延安市寶塔區南大街新聞賓館路段處時,因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陝西延安天恆司法醫學鑑定所鑑定,郭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16.53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對郭某處以刑事拘留,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

三秦春季嚴查嚴防攻堅行動|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三秦春季嚴查嚴防攻堅行動|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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