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多克中級莊分級制度

上篇講了有品質與財團背書的1855列級莊分級制度,這次我們來聊聊梅多克中產階級的酒莊分級制度-----中級莊分級制度。

梅多克中級莊分級制度

中級莊分級制度的“中級”指的是“中產階級”,外文名稱中的“Bourgeois”便是指代這一群體。歷史上他們絕大多數都是商人和手工藝者,在英國統治期間獲得了銷售葡萄酒免稅的特權,於是很快成為了波爾多地區的中產階級。而他們所擁有的酒莊則被稱為“Cru Bourgeois”,即“中產階級的酒莊”,簡稱“中級莊”。

梅多克中級莊分級制度

梅多克作為波爾多左岸葡萄酒產區的代表,除了1855分級制度中的61家列級酒莊之外,更有數以千計的小酒莊。1855分級制度將眾多小酒莊拒之門外,有的小酒莊(果然得背後有人,像羅斯柴爾德那樣的金主爸爸來一個試試)也能做出品質出眾的好酒。於是乎,1932年,梅多克中級酒莊協會成立,作為1855分級的補充,中級莊分級制度出現了。該制度由波爾多商會和吉倫特農業聯盟共同起草,再由波爾多葡萄酒經紀人聯盟從梅多克地區的眾多酒莊中進行篩選,最終有444座酒莊入選中級莊之列。這份名單雖未提交至相關部門進行核准,卻仍被廣泛認為是第一次中級莊評級。

2000年,梅多克中級莊的第一次官方評選開始,參選酒莊共490座,在2003年公佈的分級名單中,最終有247座酒莊入選。根據1994-1999年份酒款的表現,這些入選的中級莊又被細分為三個等級:特級中級莊(Cru Bourgeois Exceptionnel 9個)、優級中級莊(Cru Bourgeois Superieur 87個)和普通中級莊(151個)。

梅多克中級莊分級制度

不過這一結果沒有得到大部分酒莊主的認可,部分沒有被列入中級酒莊名單的酒莊認為本次分級並不公平,參與評選的評審團更有徇私之嫌疑。加上中級莊分級制度一直都未獲得官方認可准許。2007年,這一份中級莊評定結果由於有違公平性被波爾多行政上訴法院宣判無效。

2009年,梅多克中級酒莊聯盟公佈全新的質量保證計劃。新的中級莊制度取消了“特級”和“優級”這兩個級別,所有酒莊一視同仁被列入“中級莊”的行列。此外,中級酒莊需要每年都進行一次官方評選。評選時由評審小組盲品選出基準葡萄酒,作為所有申請中級莊葡萄酒的質量標準。這項全新的中級莊評選及管理方案終於得到了政府批准。但是由於中級酒莊數量眾多(2017年公佈的2015年份官方評選,共有271家酒莊獲得中級莊評級),難免出現良莠不齊的情況:部分酒莊的品質可以媲美列級名莊,也有部分不過是波爾多大區的水準而已。也因此,支持恢復原本的“三級制”分級的聲音越來越大。

梅多克中級莊分級制度

終於,梅多克中級酒莊聯盟正式發佈聲明,於2020年發佈的2018年份酒,將恢復原本的三級分級,也就是將入選中級莊的酒莊分為Exceptionnel(特級中級莊)、Supérieurs(超級中級莊)和Bourgeois(普通中級莊)三個級別,以取代目前所執行的單一分級制度。屆時,中級莊評審團將會同時對5個年份的葡萄酒進行盲品,在評價其酒質的穩定性和陳年潛力之後,再對葡萄酒進行評級。

簡而言之,中級莊分級制度經過了“三”、“一”、“三”的級別分級發展,完善了梅多克葡萄酒自1855分級之後的等級劃分,為消費者和酒商提供了較為直觀的參考依據和質量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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