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滅火 人人有責——致全鄉人民的一封信

森林草原防灭火 人人有责——致全乡人民的一封信

各位父老鄉親:

你們好!感謝大家長期以來對全鄉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關心、支持!

森林是人類誕生的搖籃,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石。近幾年來,我們舉全鄉之力,不斷加大植樹造林和森林草原防滅火力度,森林覆蓋率和森林蓄積量大幅上升,生態環境日益優美。然而,“一點星星之火,可毀萬畝森林”,2018年在鄉內發生的魯圖村“3·3火災”、石龍村“4·24火災”給全鄉森林資源帶來嚴重危害。為有效保護我鄉森林資源,嚴防森林火災發生,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工作要求,請全鄉人民自覺遵守如下火源管理規定:

1. 森林草原防滅火期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森林高火險期為每年3月1日至雨季來臨前。

2. 森林草原防滅火期,禁止在森林草原防滅火區吸菸、燒紙、燒香、燒蜂、燒山狩獵、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煙花爆竹和孔明燈、焚燒垃圾以及其他非生產性用火,禁止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森林高火險期,林區、林緣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3. 森林草原防滅火期,監護人要切實加強對小孩、痴、呆、聾、啞和精神病人的監護,防止用火、玩火引起森林火災,被監護人失火由監護人負責。林區產權單位、旅遊服務的單位和個人、中小學校應當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教育,定期檢查防火安全。

4. 森林草原防滅火期,未經批准擅自在野外用火燒田、燒地等行為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對個人並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並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引起森林火災的,責令限期更新造林,對個人並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並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 祭祖掃墓提倡獻花、植樹等文明祭祖方式祭掃。

6. 一旦發生火情,立即向西邑鄉人民政府、林業站報告。西邑鄉人民政府聯繫電話:2874017;林業站聯繫電話:2874027;森林火警電話:12119。

7. 發生火情由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按《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統一、靠前、科學指揮,做到以人為本,保證安全,杜絕人身傷亡事故發生。殘疾人、孕婦、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人員不得參加森林火災撲救。

森林資源是全鄉人民的共同財富,森林草原防滅火是全鄉人民的共同責任。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加強野外火源管理,嚴防森林火災發生,切實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社會穩定,為建設綠色生態西邑、和諧平安西邑作出應有的貢獻!

供稿:付貞軍

審核:王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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