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境物品行郵稅稅率再次下調 個人郵遞和攜帶進境物品將享受更大幅度降稅利好

根據海關總署2019年第63號公告,為促進擴大進口和消費,自4月9日起,下調對部分進境物品徵收的行郵稅率。此次進境物品行郵稅稅率下調,是繼2018年11月1日原行郵稅率從30%和60%分別調整為25%和50%之後的再次下調,個人郵遞和攜帶進境物品將享受更大幅度的降稅政策利好。

進境物品行郵稅率降低後,稅率主要分為3檔:第一檔稅率由15%調低為13%;第二檔稅率由原25%調低為20%;第三檔稅率50%維持不變。此次納入降稅的商品中,除煙、酒、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及球具、高檔手錶、高檔化妝品等繼續維持50%稅率不變之外,食品、電話機、個人計算機、視頻攝錄一體機、數字照相機、金銀等類目稅率由此前的15%調低為13%。運動用品(不含高爾夫及球具)、紡織品、電視攝像機、自行車等類目稅率由此前的25%降為20%,降幅達到5%。

以郵遞渠道最為常見的嬰幼兒配方奶粉為例,如果申報價格為1000元,按照原稅率需繳納稅款150元,按照下調到13%稅率計算,只需要交納130元。對於旅客攜帶進境較為常見的挎包、提包,如果申報價格為10000元,按照原稅率需繳納稅款2500元,按照下調到20%的稅率計算,只需要交納2000元,可少交稅款500元。可見,此次針對個人進境物品的降稅為滿足群眾多層次消費需求提供了更多選擇,讓群眾切實得到了實惠。

(楚天交通廣播記者 楊均 通訊員 袁劍 陳超 責任編輯 柴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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