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建養殖房合法嗎?

低飛1


耕地建養殖房合法嗎?

在這個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時代,農民也是想盡辦法創業增加收入,而搞養殖就是其中的一種。那麼在耕地上建養殖房合法嗎?首先我們要搞清一個理念,農村土地權都是歸國家所有,土地不屬於自己家的,農民只可以擁有承包的集體的土地使用權。


耕地是我國按照一定時期的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而確定的不得佔用的基本農田。在我國基本農田是非常重要的一種家用土地,基本農田對保護我國糧食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我國的土地管理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中也有明文規定,對於耕地不得非法佔用,也不得另做它用,農村耕地不準改變農業用途。

從道理上講,在土地上搞養殖,也是屬於農業,因為大農業的範圍包括種植業、養殖業和林果業等,就是過去所說的農林牧副漁,這是大農業的範疇。按道理講,農村土地承包後,只要不改變農業的用途,在土地上種什麼或者養殖什麼,是我們農民自己說了算的事情,農民在承包的土地上搞養殖,並沒有改變土地的用途。但是,如果打著搞養殖的旗號在土地上大量建設房屋,那就是改變了土地的用途,是違背了法規法律的。搞養殖當然要建設圈舍,但圈設要建成臨時的,不能建成廠房式的固定的房屋,比如可建設成陽光房、大棚式,這些都是可以的。


不過,以上所說的在土地上搞養殖建圈舍針對基於在普通農田裡所說的,如果你承包的土地屬於基本農田,那就不可以了。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有村民種植農作物、種樹、畜禽養殖。《畜牧法》和《關於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有關用地政策的通知》得知,鼓勵利用廢棄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修建養殖場。所謂的村集體土地也就是農村土地的一般農田,而不是做為主產糧食的耕地。因為我國對基本農田是進行嚴格保護的,只允許從事糧油和蔬菜種植,不允許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養殖業,這是我國藏糧於地確保糧食安全的基本舉措,這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18億畝土地紅線的保障制度。


所以對於基本農田上建設養殖房,還是有一定的限制的。 根據我國的土地管理法和基本農田的保護條例,基本農田一是嚴禁撂荒,撂荒兩年以上村集體有權收回承包權;二是不準用於糧油和蔬菜生產以外的養殖業林果業和挖塘養魚等等,這是明文規定禁止的。

那麼,我們農民現在手中擁有的承土地,怎樣確定是不是基本農田耕地呢?其實這很簡單,因為基本農田保護區,都會豎立基本農田保護區的界樁和牌子,上面都明確標示著基本農田保護區的面積和界限,你只要仔細查看就明白了。何況,各地的土地利用規劃也都有明確的界定,你可以到村委會或者鄉鎮政府諮詢。 總之,我們農民手中承包的土地並不是隨意的想幹什麼就幹什麼的,如果想搞點什麼特色項目,最好爭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不僅不會違規,說不定還可以獲得一定的補貼。


農嫂話農事


耕地建養殖房合法嗎?

你提出來的問題,我來首先說說耕地屬性的問題,你就知道在耕地上建養殖房合不合法。

每一個農民經過國家確權的承包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以及《物權法》等法律規定,土地所有權歸村民委員會所有,也就是說歸全體村民共同所有,個人只有經營權。而且,法律還規定農戶經營的土地,不得隨意改變耕作用途。也就是說,你承包的土地,只能種糧食,不得把自己的耕地改為魚塘,種樹,建房等等。法律這樣規定,就是為了維護中國18億畝耕地,不被人為減少的紅線不動搖。況且,耕地是我們農民的命根子,農民賴以生存的基礎是耕地,莫說國家法律有明確規定,不得隨意改變耕作用途,就拿我們切身利益來說,我們也要自覺保護我們的耕地完好無損,才無愧於“農民”二字。

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你就應該知道你所承包的耕地,確實不能建養殖房的,否則,以上法律都有追究責任的規定,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以免損失更大。






湖北大老方


如果耕地屬於基本一級農田,基本上是不可能允許建養殖房的,百分百屬於違法行為,一定需要注意。

如果不屬於基本農田,還是有希望的,具體還要看建築的養殖房類型,如果與農村平常居住房子類似就希望渺茫了,現在農村抓佔用農田可嚴了。如果是養魚之類的估計行,養豬養鴨之類的就好慎重考慮了,仔細研究下當地的政策,建議提前做好諮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鮮之橙


你好,耕地建養殖廠是違法的。相建在非基農田可以現在建必須辦證。土地局環保局鄉里申請營業執照都得審批。最主要你還不能破壞耕地層。養殖垃圾你的又廠地或處理方法,要不然環保局你就惹不起。


農民小哥1984


耕地內可以建,基本農田不可以。必須走手續


特別報料


經過審批可以,私建是違法的。


朝晟溫室定製


找不到違法的依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