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出去的大學生找到工作,戶口已遷出,個人在農村的承包地是否會被收回?

實言誠信為本158


農村裡面出去的大學生找到工作了,戶口也搬遷出去,這個時候那麼在農村裡面的經營承包土地是否會被收回?

準確的答案來說是不會的,為什麼不會收回?那下面我們就給大傢俱體的分析一下。


被收回經營承包土地的只有兩種要求

絕戶和集體搬遷出去

這一個是重點的,關鍵只有一個戶口被註銷了,也就是戶口上面的人所有的人都死亡了。

還有一個就是集體搬遷出去城市裡面。以上這兩點才會使得經營承包土地被髮放經營承包一方收回去。

那麼除了以上這兩種條件,其他的條件都是不會被回收經營承包的土地的。

如果是單個人搬遷出去,那麼土地是不會被回收的。


經營承包土地是按戶口制度,不是個人

對於經營承包土地的我們要搞清楚,因為在農村裡面經營承包土地的是以一個戶為單位,不是以個人為單位的。

雖然已經劃分這個土地經營承包是按照人口來劃分經營承包的面積。

但是他實際經營承包是按一個戶作為單位的。所以當你一個人搬遷出去的時候,經營承包土地不會被回收,也不會有什麼變動的。

這個時候你大可以放心的搬出去,在外面安心工作。畢竟當你搬遷出去的時候,大家都會認為鯉魚躍龍門了。

所以你混的不好的時候,回來農村裡面還會被人家看不起。

只不過你以後回來農村裡面蓋房子,卻沒有權利了。

對於農村裡面蓋房子宅基地的問題的,我想大家都很清楚。宅基地只提供給農村裡面的人使用,所以當你的戶口不是農村裡面的時候,你想回到農村裡面蓋房子,可能會受到一定的阻礙,或者不能夠蓋房子。

所以在你半天出去的時候,你應該想清楚以後是否回來農村裡面發展,因為當戶口搬遷出去,再想搬遷回來是十分困難的,如果沒有各種關係,根本不可能把戶口搬遷回來。

為了自己的前途,為了自己的未來,大家還要想清楚是否把戶口搬遷這一個問題。


農人莫小道


農村出去的大學生找到工作,戶口已遷出,個人在農村的承包地是否會被收回?



在這裡首先解釋一下農村承包土地的性質,農村承包土地是以戶為單位的,並不是以家庭的某個成員為單位的,只要家庭的某個成員還存在,這個農村承包的土地在合同到期前是不會被收回的。我國的《土地承包法》對這一項作了明確的規定,下面簡單的看一下:

這主要是對於農村的農民的一項優惠的惠農政策,而且鼓勵農民進城居住,把戶口遷入城區,也是為了以後工作需要以及子女的教育問題,當然還有享受城市的各項福利政策。畢竟農村考出的大學生,在城市裡工作,而且安家落戶,各個方面都需要戶籍的解決的問題。當然這個政策也是穩定農業生產,增加土地土地的投資。



到2018年,我國的農村承包的土地進行確權基本結束,也就是說對於農民承包的土地的使用權或者是經營權屬於個人的財產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農民的土地進行收回,或者是私自佔有,即便是單位或個人徵用我們的土地,也要給農民一定的經濟補償。

對於戶口不在本村的大學生,現役軍人,服刑在押人員,確權時擁有承包的土地還沒有退回的人員,如果不願意把土地交還給村集體,其承包的土地可以進行確權。而且2017年也已經明確的對農村承包的土地二輪延包到期後,再延保承包權30年不變,這就說明了現在擁有農村承包土地的人群,不管戶口在不在村裡,至少到2057年以前都擁有土地的經營權以及對家人的土地的繼承權。



總之,對於農村考出來的大學生,而且在城市裡找到了工作,並把戶口遷出其名下的承包土地,村集體沒有權利收回,這是土地承包法作出明確的規定的。而且土地承包是以戶為單位的,不是家庭某個成員為單位,所以只有其家庭有一個成員就可以繼續承包土地,前提條件是在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前,不用擔心個人在村承包的土地被收回的問題。


宗元


土地上的文帳作的太多了,農村出去的大學有把戶口遷出去的,也有沒有把戶口遷出去的。止於工作嗎各有其用,有些成了公務員,有些在事業單位有編制,有些在外企打工有些在國有企業打工,有些在私有企業打工,還有一些自己某生路。所受的待與也差別很大,他她們中有一半隨時都有失業的可能性。再說土地承包是以家庭為單位的,也就是說這些農村出去的大學生中他她們的家庭在過去供他她們上學的那段時間裡,一直擔負著交公糧交三提五統的任務,隨然戶口遷出去了那些家庭一直擔當著重任,不折不扣的為國家作貢獻,現在免費了作起這一畝三分地的文帳了,說話不知道臉紅的了。直能說出口。


用戶87751048672李長


農村出去的大學生,戶口已遷出,個人在農村的承包地是否會被收回?因大學生的工作性質不一樣,各地方政策規定也不一樣。

一、有些地方規定,凡是農村考取學校,畢業由政府分配工作,享受國家財政工資待遇的畢業生,其農村承包土地由村集體無償收回,在村集體內進行重新分配。但也有很多地方都沒有對戶口遷出的大學生土地進行回收,大多數大學生畢業找到工作確定不回家居住的都會提前把土地有償轉讓出售了。

二、很多農村大學畢業生,雖然戶口已遷出,也在外面找到了工作,但沒有拿國家財政工資待遇,其農村承包的土地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回收的,即使回收,也是有償回收。我就是農村讀書出來的,戶口遷出多年,在私企工作,但農村承包的土地經營權依然歸我所有,我可以在承包期內隨時有償轉讓流轉。


三、土地承包期到期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有權延期承包期限。如果政策確定收回重新分配的,戶口已遷出的人員不再享有村集體土地分配權利。


為此,戶口已遷出去的農村人,農村如果還有承包地,一定要在承包期內趕緊出手轉讓,能賣多少算多少。承包期到了國家無償收回,樣都得不到,挺不划算的。


農人阿洪


農村出去的大學生找到工作,戶口已遷出,個人在農村的承包地是否會被收回?

這是農村比較常見的現象,很多孩子外出求學或者工作,為了方便都會把戶口遷出,可是戶口遷出以後,又害怕農村的承包地會被村集體收回,其實這種擔心是多餘的,屬於你的承包地不會被隨意收回的,即使村集體要收回,也要經過你同意,在你自願的情況下,還要給予一定的補償!


我們知道,農村的土地是屬於村集體所有,農民只是擁有土地承包權以及使用權,為了保障農村的基本權益,國家將二次土地承包期限延長了30年,不做任何更改,甚至還對土地承包權進行確權登記,從根本上維護農民的基本利益,為今後的土地流轉,出租,落戶城市,解放農村勞動力等,做好了墊鋪!

而且在《戶口遷移保護條例》中也有明確指出,農村戶口落戶城市,不得用放棄土地承包權作為條件!也就是說,在遷戶之前獲得的土地承包權,即使後來戶口遷出,只要在土地承包期內,你依然可以獲得土地承包權的合法使用權,也可以進行確權登記!因此,只要在土地承包期內,土地流轉,出租,或者土地徵收得到的賠償都是你的合法權益!但是由於戶口已經遷出,不在屬於本村集體成員,在土地承包權到期後,則不可以再次獲得土地承包權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想了解更多三農資訊分享,可以關注下我,謝謝!


水果不甜不要錢




西門觀點:如果之前已經分得土地,不會被收回。

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2027年到期後,國家政策又延長三十年,到2057年到期。

之所以又延長三十年,就是為了穩定農民土地承包關係永久性不變,使農民放心投資,放心耕作,讓農民吃一顆定心丸。



新版《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在小城鎮落戶的,承包地不得收回,如果全家遷入設區的市(地級市以上),並轉為城市戶口的,應當交回承包地或承包的草地承包經營權。

該問題所說的大學生戶口轉出並有了工作,不屬於全家遷入設區市和轉為非農戶,所以,其承包地或草地不得強行收回,除非本人同意。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農村出去的大學生,找到了工作,戶口從本村遷出,個人在農村的承包土地,是否會被收回?農村土地第一輪土地承包,只要是本村村民合法分到的承包土地,第二輪土地承包本村沒有土地調整,你在農村的土地承包合同就依然存在,結合現在國家又進行了農村承包土地的確權,進一步確立了土地的承包關係,根據國家對農村三十年不變的土地承包政策。孩子因上學,工作需要,將戶口遷出本村,但在農村穩定的土地承包合同不會改變,為此還能繼續承包經營,直至合同期滿。合同期滿農村再次土地調整分配,因為你的戶口已經遷出本村,就不能參與本村村民土地承包分配,所以目前集體不會擅自改變你的土地承包合同,收回你的承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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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出去的大學生找到工作,戶口已遷出,個人在農村的承包地是否會被收回?

對於這種情況來說,還是要看具體的村委會執行情況的。

在《農村土地承包法》未修訂之前,是要求戶口遷到設區縣的市的農村人員退回承包的耕地的。但是在2018年土地確權之後,如果您的耕地未退回並且進行了確權,那麼您的耕地是不可能被收回的。您承包的土地是繼續承包還是收回由您自己做主。

而在《農村土地承包法》修訂之後,對於這種外出務工遷戶口、以及外出求學遷戶口的情況,承包的耕地仍由原承包人繼續承包、確權。可以說新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法》對於農村承包土地的保護又加深了一層,特別是對於外出務工、外出求學、婦女的土地承包和確權的權益保護,更加的人性化。也是對“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政策的理論和實際的強化。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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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悟空老師:一一提的是農村出去的大學生找到工作,戶口遷出,個人在農村的承包地是否會被收回嗎?一一一這方面情況,在農村比比皆是而且很多的。由於農村的大學生在讀書時,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手續和正件時,戶口已變為非農業戶口,也是政策性的指導的,所以農村大學生由農村戶口變為非農業戶,應該說在全國是普遍的。農村實行責任制承包以來,有二次動田的(81年一2001年),至今未動的,特別是2001年之前出生在冊的人員,分到了責任田,當時負擔很重,不管人員多和少,都將責任田分到人了到至今,而現在政策性傾斜,還是政策性扶植,都是以二輪延包為終旨計算和核實的,從過去的收糧收款還是現在政策享受,都是按在冊人口和上報面積核定的,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現在政策頒佈再延長三十年,說明責任地是以2001年度為起點的。而農村的定心定丸的承包政策,不斷地穩民心,幫扶,傾斜農村的各項各業,美化鄉村,但農村戶口出去的非農村戶的大學生的承包地是不會收回的,這點是穩定的,定心。個人之見,歡迎指正,交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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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村的大學生就有一人有地,因為他今年48歲那是第一輪分地分得的,而二次承包地根本沒動,四十歲往下的大學生跟本沒地,談不上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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