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總河長蔡奇 陳吉寧共同簽發2019年第1號總河長令 “劍指”小微水體整治

9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北京市水務局瞭解到,北京市市委書記、市總河長蔡奇,北京市市長、市總河長陳吉寧共同簽發北京市2019年第1號總河長令,決定即日起在北京市開展以小微水體整治為重點工作的2019年度“清河行動”, 在鞏固“清河行動”成果和持續開展“清四亂”行動的基礎上,向農村小微水體(農村地區溝道、坑塘、馬路邊溝、公園池塘等)整治進軍,實現“無垃圾渣土、無集中漂浮物、無汙水排入、無臭味、無違法建設”五無目標。

一是要全面排查,明確責任。各區要對小微水體進行摸底調查,建立臺賬,明確責任人、管護單位和管護目標;對未實現“五無”目標的小微水體,制定小微水體治理名單,明確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在政府網站進行公示並接受社會監督。

二是要建立機制,長效管理。各區要將小微水體整治納入河長制管理體系,實現規範化管理,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美麗鄉村建設工作,建立管護長效機制。小微水體整治將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各區河長制考核體系,每月通報治理進度和效果。

三是要強化監督,取得實效。各級水務、城市管理、城管執法、生態環境、規劃和自然資源、公安等部門要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全面加強農村小微水體監管。相關執法部門要積極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及時查處涉及小微水體的違法違規行為,檢察機關要發揮公益訴訟職能作用,協同推進清河行動。對發現的突出問題,採取一區一單、約談、通報、媒體曝光等方式,督促問題整改到位;對履職不到位、工作推動不力的單位和部門要依規依紀嚴肅問責。

四是要加強宣傳,社會參與。小微水體整治事關百姓福祉,各級政府要採取多種方式,暢通監督舉報渠道,曝光傾倒垃圾渣土、非法排汙和失管失養等行為,加強法律的宣傳教育,報道整治成果,積極培育人人關心、人人參與環境治理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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