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新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為部分子公司提供擔保預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被擔保人名稱:江蘇國信泗陽太陽能發電有限公司、江蘇國信鹽城生物質發電有限公司、江蘇新能東臺投資有限公司、江蘇國信淮安生物質發電有限公司;

江蘇省新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新能”、“公司”)預計2019年為部分子公司提供擔保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6,860萬元的銀行等金融機構授信擔保(含2018年及之前已發生且延續至2019年度的擔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對子公司提供擔保餘額12,427.40萬元,佔公司2018年末經審計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資產的比例為2.79%;公司及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不含公司對子公司的擔保)為0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的情況。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一)審議程序

2019年4月9日,公司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為部分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本議案亦經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第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9-012)。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二)基本情況

為滿足相關全資及控股子公司生產經營需要,根據其業務需求及融資計劃,公司預計於2019年為部分子公司提供擔保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6,860萬元的銀行等金融機構授信擔保(含2018年及之前已發生且延續至2019年度的擔保),其中,為全資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總額不超過14,860萬元。具體安排如下表:

公司將在擔保發生時在本擔保額度內簽署擔保協議,涉及銀行等金融機構融資擔保的實際擔保金額、方式、類型、期限等以合同為準。為提高擔保事項管理效率,提請股東大會給予如下授權:

1、授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上述額度範圍內簽署擔保相關法律文件;

2、在不超過上述擔保總額的前提下,授權公司經營層根據各子公司業務需求、資信狀況等情況適當調整全資子公司之間、控股子公司之間的擔保額度(含授權期限內新設立的各級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3、在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新的年度擔保額度前,授權公司經營層暫按上一年擔保總額執行當年擔保事項。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江蘇國信泗陽太陽能發電有限公司

企業名稱:江蘇國信泗陽太陽能發電有限公司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泗陽經濟開發區東區眾興東路236號

法定代表人:梁兵

註冊資本:12,900.00萬人民幣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9日

經營範圍:太陽能電站的投資、建設、運行和運營管理;太陽能電站及相關機電設備檢修;電氣設備預防性檢測及太陽能系統測試;太陽能電站工程諮詢和監理;配套設備、設施的建築安裝工程;電氣試驗設備租賃;建築材料(不含危險品)銷售;觀光旅遊;道路普通貨物運輸(按《道路貨運經營許可證》核定的經營項目經營);貨物倉儲(危險品除外);食品製售(按《食品經營許可證》核定的經營項目經營);房地產開發、銷售(待取得相應許可後方可經營)。(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股東:江蘇新能持股85%,江蘇舜天國際集團機械進出口有限公司持股15%

主要財務指標:截至2018年12月31日,資產總額人民幣37,314.11萬元,負債總額人民幣20,677.33萬元,資產淨額人民幣16,636.78萬元;2018年度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6,027.89萬元,淨利潤人民幣2,266.91萬元。(以上數據經審計)

2、江蘇國信鹽城生物質發電有限公司

企業名稱:江蘇國信鹽城生物質發電有限公司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鹽城市亭湖區鹽東鎮東南紡織工業園內

法定代表人:周軍

註冊資本:14,000.00萬人民幣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1日

經營範圍:生物質發電、熱力供應;秸稈收購;灰渣銷售。(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股東:江蘇新能持股74.29%,射陽縣城市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持股25.71%

主要財務指標:截至2018年12月31日,資產總額人民幣20,972.09萬元,負債總額人民幣7,097.60萬元,資產淨額人民幣13,874.49萬元;2018年度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13,793.36萬元,淨利潤人民幣-698.44萬元。(以上數據經審計)

3、江蘇新能東臺投資有限公司

企業名稱:江蘇新能東臺投資有限公司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東臺市望海東路65號

法定代表人:梁兵

註冊資本:2,000.00萬人民幣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2日

經營範圍:新能源的投資、開發、建設、經營和管理,風力發電,微電網項目的建設、管理。(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控股股東:江蘇新能持股70%,東臺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持股30%

主要財務指標:截至2018年12月31日,資產總額人民幣6,574.36萬元,負債總額人民幣4,262.40萬元,資產淨額人民幣2,311.95萬元;2018年度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797.15萬元,淨利潤人民幣190.73萬元。(以上數據經審計)

4、江蘇國信淮安生物質發電有限公司

企業名稱:江蘇國信淮安生物質發電有限公司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住所:淮安市淮安區工業園區緯二路與經十八路交界

法定代表人:唐維成

註冊資本:24,000.00萬人民幣

成立日期:2006年09月13日

經營範圍:生物能發電;熱力供應;秸杆收購;自用設備維修(壓力容器除外);灰渣銷售;供熱管網建設。(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股東:江蘇新能(持股100%)

主要財務指標:截至2018年12月31日,資產總額人民幣21,148.14萬元,負債總額人民幣6,997.11萬元,資產淨額人民幣14,151.03萬元;2018年度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15,722.50萬元,淨利潤人民幣-913.99萬元。(以上數據經審計)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上述擔保為預計發生額,相關協議尚未簽署。

本次擔保預計事項如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公司將在擔保發生時在本擔保額度內簽署擔保協議,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董事會意見

上述被擔保人均為公司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對其具有實質控制力,被擔保人具有足夠的償債能力,擔保風險總體可控。公司為全資或控股子公司提供銀行等金融機構授信擔保,是為了滿足相關子公司生產經營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體利益。董事會同意上述擔保事項。

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為部分全資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銀行等金融機構授信擔保,是基於子公司生產經營需要,符合《公司法》、《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等有關規定,擔保風險總體可控,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董事會在對該事項進行表決時,履行了法定程序。董事會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因此,我們同意上述議案,並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特此公告。

江蘇省新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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