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召開內設機構改革動員大會

司法改革 | 上海一中院召開內設機構改革動員大會

4月8日,上海一中院召開內設機構改革動員大會。上海一中院黃祥青院長,湯黎明、劉力副院長及全院幹警參加會議。會議由湯黎明副院長主持。

會上公佈了上海一中院貫徹落實上海市高中級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改革的實施細則。

司法改革 | 上海一中院召開內設機構改革動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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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祥青院長從四個方面作了動員講話:

關於改革的重要意義。全面推進內設機構改革是遵循審判規律和司法實踐的重要舉措,有助於統一類案裁判標準,強化法院整體協調性,優化法院審判資源配置,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審判質效,真正實現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目標。

第二,關於改革的具體思路。要強化合議庭建設,按照“以德率眾、以能服眾、以情化眾”的標準選好、配強合議庭審判長,嚴格落實審判長負責制,把“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的優秀幹部選任到審判長崗位上來,使法院始終充滿朝氣和幹勁;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注重思想溝通,及時化解內部矛盾,在推進改革中避免產生負面影響,力保隊伍的相對穩定。

司法改革 | 上海一中院召開內設機構改革動員大會

第三,關於改革中的崗位流轉。組織層面上,要綜合考量人員的審判經歷、工作經驗、專業特長、知識結構和個人意願等因素,儘量做到人盡其才、人崗相適,使每位同志在崗位上都能發揮潛能、體現價值;個人層面上,全院幹警要正確對待機構合併、撤銷及崗位流轉,自覺服從組織安排,以良好的心態、飽滿的精神投入到今後的工作中。

最後,黃院長強調,在司法改革的關鍵時刻,全院幹警要確保工作銜接、配合,培養法院大家庭成員的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共同分擔改革的責任、享受改革的紅利,真正做一名有尊嚴、有活力的一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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