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對於員工頻繁跳槽加入徵信名單與就業雙向選擇有無矛盾?

用戶學無止境


員工跳槽列入徵信,這個問題要理智而辯證地看待。

員工不可能無緣無故放著好好的工作不做,去跳槽!這顯然不符合常理。

既然跳槽不是無緣無故,為什麼還要動用政府之力,去懲罰跳槽的員工呢?我理解的這個頻繁跳槽,是惡意跳槽!

企業發展根本在人,人是企業發展的第一生產力!

一個關鍵崗位員工,經過企業多年培養,掌握了這個企業的核心技術,他卻置企業利益於不顧,毅然為私利而跳槽,其誠信與道德是不是該被拷問?

現在很多獵頭公司,挖人不惜一切代價,甚至以非正常手段,撬企業牆角,讓企業防不勝防!這種現象是有的!

有的人假公濟私,撈一把走人,企業有苦難言,這樣的做法,亦應納入徵信!

還有一種人,熟知勞動法,去一家企業上個把月班,既不出工也不出力,提出辭職,然後去勞動仲裁告企業,不遵守勞動法,沒有為其買這個辦那個,索賠雙倍薪酬,一般企業都會忍氣吞聲!

既然員工絕大部分,都不會無緣無故跳槽,更無從談起頻繁二字,我想,絕大部分企業,也不會無緣無故辭退員工,除非你真的不像話!

因人性之惡,才有法度之威!

既然省級部門出臺規章,必然不會隨隨便便,絕對是有調研基礎的,而且說明這樣的現象,已經普遍存在,對社會發展形成危害,到了必須採取法制手段控制的程度。

當然,大家的吐槽,絕對是從同情弱者角度出發,心底是好的,而且至於如何界定頻繁跳槽的概念,還要等法規出臺!

誰都不想頻繁跳槽,哪個企業也知道招工不易。如若,因為企業原因,造成員工被迫跳槽,那就另當別論了。

所以,我們不能因同情弱者,而忽視了少數人的惡行,法規永遠保護的是君子,懲治的是小人!

這個社會中,小人雖然不多,但危害卻大,所以,適度的法規出臺,是為了保護大多數人的合法利益,堵住法規漏洞,是件好事,先不急於過度上綱上線地認為是在打擊壓榨勞動者合法權益!

相信政府!相信浙江!


韶華自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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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6025590118876

19小時前

給你們講個真實的例子,一個世界五百強前十的德企。他在江蘇常州不惜重金建設廠房。當地政府也非常看好這個外企。因為它能給當地創造很多個就業崗位。投產的第一年還是比較正規的原因很簡單所有管理者都是老外來監管確實不錯。第三年老外們都扯了換成了當地的高管來管理這個企業,從他們上任不到一年第一批進廠的人員分分離職而去。那麼問題就來了……?為什麼員工們都分分辭職哪!這些所謂的管理者完全就是從那個小作坊裡出來的在他們眼裡就是工人要多加班少拿錢這就是他們的管理理念。以前單位給員工的福利通通沒了,幾乎沒有什麼節假日!每天12小時而且還是常年上,夜班的12小時就給十幾分鍾吃飯的時間沒有休息時間請問有誰能堅持下去 ?現在的工廠女人當男人用男人當機器用像這種現象普遍企業都是這種模式,這些所謂的高管根本不懂什麼叫人性化管理他們的到來員工走了。企業被他們搞臭了,現在很多企業招不到人。不是員工太挑剔了是你名聲太大了所以招不到人!每個能來你單位就業的人都想有一份穩定的工作誰都不想過著漂移的生活。只有無奈的員工才會選擇離職。這些問題磚家們永遠都不會理解到的因為他們根本不瞭解基層。員工們的離職損失最大的並不是員工而是老闆們。中國為什麼過百年企業屈指可數你們自己理解去吧……。請問這種情況到底是工作者太挑剔了還是有些企業管理不善導致。請專家們給於評價。以上內容沒有一點水分真時現狀。是不是真實只有經歷的人才知道!


用戶6025590118876


至於這個問題嘛,用我個人的實際行動和經驗來看很矛盾,我現在給大家說一個我身邊最真實的企業,這個企業在汕頭市,澄海區,蓮下鎮,蓮東路,生產玩具,我已經和這個企業走過16個年頭,從15人的工廠到現在有500人的工廠,是怎麼走過來的,而且是穩定增加員工,周邊的工廠每年都叫著招不到員工,我們這個工廠都是用不完的員工,是什麼造就這樣呢?大家第一時間都會想到工資待遇應該很好,其實不是外面一味追求員工工資待就會留得住工人,是因為這個企業的老闆對每一個員工都很負責任,比如員工遇受到不確定生活因素影響,這個企業的老闆第一時間會給員工處理得妥妥當當,第一時間讓員工得到了安全感,無論是精神和物質上這個企業的老闆都會盡量滿足員工,這樣的企業只有那些傻逼才想跳槽,這個企業到了2015年為止,都是老員工戰隊,最少的也有3年,最長的19年,一般的都有10年左右,這樣的企業有沒有跳槽的員工,有,為什麼,因為在這個企業找不到自我價值的員工肯定要跳槽,但是在這個企業跳槽出去的每一個員工,這個企業的老闆第一時間都會面對面商量,商量到大家開心離開,而不是像網上說的員工惡意跳槽的員工就要拉黑,這樣屬於社會霸道行為,另外,我在說一個關於這個企業員工跳槽問題,2015年這個企業來了一個高管,以前這個企業每逢星期六晚上放假休息,每逢發工資第二天要放假休息一天,逢年過節要放假一天,這個高管來了後,經常都是星期六要加班,發工資過後要加班,逢年過節要加班,大家分析一下,有這麼神奇嗎,這個高管一來經常都遇到趕貨,難道這個企業的老闆十幾年來都沒遇到過趕貨嗎?接下來老員工接二連三就跳槽,一線員工大量波動,頻繁更換新員工進來,通過我在一起管理這個企業,我暗地裡知道的一些情況,損失大,但是一個大企業裡面,不歸你管的事還不能管太多,如果你管太多了還反而你有問題,2018年年底老闆看情況不對,把這個高管轉移到業務處,導致這個企業從2015年到目前,表面看上去很順,暗中亂到這個企業的老闆不知道。

以上內容全部真實,如果有不相信的可以來實地考察,我老闆還會好好接待,人社部的專家請你們多一些心思好好的分析一下一個跳槽的員工為什麼要跳槽,再做決定是否要把頻繁跳槽的員工拉入徵信也不遲,你們人社部我相信也是拿工資吃飯的嘛,假如你現在的工作不如意,你還要堅持在人社部嗎?


做什麼都是做


我覺得這樣一棒子協議容易造成務工者與企業甚至政府完全成為對立面,弊大於利。歸根結底,我們還是要先從企業整頓開始,企業自身強大了,不愁招不到合適的人,之所以造就了現在年輕人頻繁跳槽的現狀,實際上是浙江企業這塊土壤的亞健康狀態培育出來的。為何這麼說呢,我作為一個企業主,深有體會,也能理解員工為何要跳槽,實在是太多的小企業主甚至是濫竽充數的投機者根本不遵守市場規律法則,往往希望以低廉的價格去充斥各類市場,分一杯羹。這類企業太多太多,而他們對人工的招聘往往是隨機性的,根本沒有規則可言,這也是為何近年來好的企業招工難最頭疼的問題。很多工人都喜歡拿著以前那種不正統的工作經歷來尋找更適合更高待遇的企業,這本身就是非常矛盾的。企業以為員工能力很好,員工也認為自己能力很強,等真正付之行動才發現,根本不是那麼回事,到最後不是被解僱就是自己跳槽,然後員工又開始向外吹噓個人實力如何如何,惡性循環。

我們一定要認清楚一點,家庭作坊與正規公司企業不一樣,家庭作坊可能強調個人實際操作能力很強,而正規公司往往更注重的是團隊管理與協調能力,因為任何一個公司想強大,單打獨鬥能創造的價值始終是有限的,大多數員工無法意識到這一點,所以大部分員工依然嚮往小公司小企業那種高高在上的感覺或是滿滿的成就感,反而會不屑於大公司太多的條條框框。

如果真想為江浙一帶企業和務工者著想,其實第一個要做的,不是將務工者跳槽納入徵信,應該是將所有中小企業不健康的生產經營模式納入監管,該取締取締,該關閉關閉。沒有了這些害群之馬的企業,自然存活下的企業會有自身的招工需求,員工跳槽率也會慢慢恢復正常。何為“不健康”,這個定義應該是尊重市場為基本原則,它除了受政府監管外,更應該受同行業商會監管,我們不反對個人創業,也不反對企業創業,但是請不要沒有一個深思熟慮的計劃毫無資金保障的去創業,創業的門檻或者說開企業公司的門檻,從一開始,政府就應該監管到位,再加上商會的及時監督管理,企業自然而然會形成相對健康的公平競爭模式。所以要想將務工者跳槽納入徵信,我個人覺得,應該是企業商會跟政府要先肅清企業經營環境,只要土壤乾淨了,就長不出歪瓜裂棗。至於短期如何應對企業目前招工難頻繁跳槽的現狀,應該是同行業商會作為的時候了,因為一個地方一個行業圈子還是相對較小的,做好一份地方行業的就業信息表,定期更新務工者的工作信息狀態,這樣任何一個同行企業再招人的時候就會有一個基本參考。再者,從事該行業的人應該是主動向商會提交個人信息備案,但凡不主動配合商會收集信息的務工人員,無論我們站在哪個角度講,都不適合該行業的任何一個崗位,因為要麼您是沒選好行業要麼是您還沒有長期務工打算,這樣的流動性哪家企業都不應該要。至於這類務工者信息收集目前之所以商會更合適,而不是政府,實在是目前企業的經營局面有太多顧慮,不適合赤裸裸的呈現在政府面前,當然政府也要要求企業制度越來越公開透明,這樣企業才會有更高發展的可能。所以個人建議,務工者的徵信應該是短期內以行業商會的評判為原則,不納入政府徵信機構。


Ivan159886862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得反過來思考。首先企業不誠信,員工能誠信嗎?個別員工跳槽,這屬於個人原因。一旦整個企業,都留不住人,那就屬於企業管理嚴重出現問題了!不僅僅如此,最可怕的是,這種管理風氣會渲染,原因是:"他這麼做,我也這麼做"。逐漸的會成為該地區的一種行規。這就太嚴重了,問題就沒那麼簡單了!國家有關職能部門就該入手,好好的調查一下了。一旦這種不良的風氣,渲染到整個國家,那就太可怕了。

我們在談談誠信。誠信是建立在雙方平等的基礎上,你情我願而達成的一種協議。雖然沒有文字記載,但勝比簽字畫押。你企業留不住人才,那就說明受到了不平等的待遇。首先肯定是收入和付出不對等,其次是福利待遇不好,等等問題。這就充分說明一點:首先是企業不誠信,不講信譽,而並非是勞動者。現在可好,反過來了!該地區每個企業都招不到勞動者了,你們整個行業聯起手來,用誠信來壓制勞動者,強迫為他們做工。這和你拿把刀架到我脖子上,強迫我幹活,有什麼區別?


與往事幹杯150707084


一切事情的發生都是有原因的,浙江要把頻繁跳槽的行為列入誠信評價,我認為在目前的社會環境下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主要理由如下:

首先來分析頻繁跳槽的原因。我分析頻繁跳槽的原因主要有:

1)、自己的能力有限,而期望太高,造成所在公司,不是自己達不到要求被辭退就是自己對待遇不滿意,從而頻繁跳槽;

2)、通過頻繁跳槽來漲工資,大家都知道,只有跳槽,工資漲的最快。但這是雙刃劍,經常跳槽,自己沒有時間去做精自己的技術,雖然現在工資漲,但不具有可持續性,最終還是害自己;

3)、工作態度不端正,沒有職業道德。把工作當兒戲,高興就上,不高興就走。這一類本來就不應該上班工作;

4)、剛畢業的理想型。由於剛畢業,還不瞭解工作、上班到底是幹什麼,自己想當然的認為自己是大學生(自我感覺良好型);自己剛畢業想學習,希望公司有團隊,有人教我,有東西學(學習型,工作態度不正確型);

5)、投機型。夢想不勞而獲,希望並且認為能找到既輕鬆又體面、高工資的公司和工作。因此在不斷的換公司,找機會;

6)、為增長閱歷,我自己的事做準備。去一個公司去上班有明確的目的性,往往在一個公司呆一段時間,認為達到目標了,就走人。

7)性格不好,不能和同事融洽相處,要麼被辭,要麼自走。

以上原因可能還不全面,但總的來說,頻繁跳槽,無論對企業還是個人,都是消極的。對於個人,唯一看到好的就是可能漲工資了,但這個工資是有天花板的,因為你沒有在一個崗位長時間工作的經驗,工資不會再上漲,最終可能被淘汰。

浙江提出頻繁跳槽納入個人誠信,實際是在幫助哪些頻繁跳槽的人,讓他們回到正確的工作觀上,從長遠看,對個人,對公司,對社會都是積極的。

我認為員工入職,應該提供學校或前面2-3家公司的推介信,這樣更加有利於相互之間誠信的培養和建立。

不妥之處還望多多包涵,大家一起來理性討論熱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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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本難現公平,求職招聘難對等;

老闆創業企業牛,強勢挑人很正常;

業內大牛專利有,輝煌業績把身綁;

同行沒有替代者,捨我其誰搶著請!

打鐵還需自身硬,誰強誰弱是相對;

誠心實意來創業,員工親人家族業;

安心踏實來應聘,以司為家要慶幸;

以心換心才對等,國人精明都不蠢!

【 在崗不努力,努力找工作。同事一場緣,相處要惜緣。且行且珍惜吧!】


綻放人生hnguo1965


政府將頻繁跳槽員工納入徵信涉嫌越權

我國沒有任意一部法律明確規定員工不允許跳槽,任何法律也沒有授權政府可以懲治跳槽員工。員工跳槽本質上是市場行為,人力資源的配置應由市場決定,政府過度干預勢必導致秩序混亂和資源浪費。

計劃體制中,勞動力就業主要靠分配,人員就業流動也是採取極大限制,導致的結果就是企業效率低下,人不能盡其才。如果實行列入徵信,勢必影響勞動力自由流動

惡意跳槽行為如何正確看待

無法想象哪個員工存心跟企業鬥,通過跳槽搞垮一家企業,更沒聽說過哪家企業因為某個人垮掉。

員工離職原因無非兩個,幹著不舒心,錢掙得少。企業要反思如何留住人,如何改善工作環境和福利待遇才是王道,靠政府政策限制始終不是辦法。

如果說員工跳槽對企業有影響,那麼很多企業惡意欠薪政府是否要立法處置呢,有沒有將其負責人列入徵信?現實情況是勞動者相對企業是弱者,更應該得到政府保護。

遭遇惡意跳槽,企業有合法渠道維權

如企業遭遇惡意跳槽,造成經濟損失的可以通過訴訟要求賠償,如果因為竊取商業機密,還可以通過報警要求跳槽者負刑事責任,甚至,跳槽者新入職單位存在惡意行為,也可以要求承擔賠償責任。

我國目前基本法律健全,可以較為平衡各方利益,如果行政機關擅自立法(法規)打破規則,勢必造成不良後果。依法治國,依法行政才能保障經濟順利運行,才能切實保障人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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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不是100%有益的單刃劍,徵信反向害處來的時候能把人逼上絕路,被逼上絕路的人是什麼都可以做出來的,基數達到一定程度是要變天的,而且基數是有可能大到很大的。終究還是把分蛋糕的刀,分不好是要換持刀人的,現在多數人的安居樂業都是笑話,這樣做是要動國本的。倉廩實,知廉恥。沒人會餓著肚皮玩兒徵信遊戲的。顧正紅前輩鬧罷工好像還沒一百年呢。再看看老外,哪天真逼出個老外國家的有力量的工會組織,老闆們可就要好受了。現在很多企業講社會責任,現在的社會責任已經不是讓人有工作,有飯吃了,是要考慮大家的安居了,安居都搞不好,哪裡來的樂業呢?


印度投資的那些事兒


我感覺這和影響雙向選擇沒有關係,只要我們把這個時間明確一下就好,比如,員工到個企必須在多長時間可以辭職,到國企多久離職,這樣既可以維護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也可以給他本人一個適應期,避免意氣用事。納入徵信報告,也可以約束一些故意頻繁跳槽的人一種警示。我感覺對於正常想找工作的人來說,沒有任何妨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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