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少數股東權益情況下的商譽減值測試如何處理?

問題: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以及《會計監管風險提示第8號——商譽減值》中重點強調,公司在對商譽進行具體減值測試時,涉及到非全資收購時,常常存在未按《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所規定的步驟進行商譽減值測試,

未將減值金額在歸屬於母公司股東和少數股東的商譽之間進行分攤,未恰當計提商譽減值損失和相關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的減值損失,未將歸屬於少數股東的商譽調整計入相關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賬面價值。

處理依據及規定: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併》,在合併財務報表上反映的商譽,不包括子公司歸屬於少數股東的商譽,但對相關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時,應當調整資產組的賬面價值,將歸屬於少數股東權益的商譽包括在內,然後根據調整後的資產組賬面價值與其可收回金額(可收回金額的預計包括了少數股東在商譽中的權益價值部分)進行比較,以確定資產組(包括商譽)是否發生了減值。

公司在將商譽分攤至相關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時,應充分關注歸屬於少數股東的商譽,先將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商譽賬面價值調整為全部商譽賬面價值,再合理分攤至相關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

舉個例子

年初收購1600萬元收購A公司80%股權,收購日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1500。形成商譽1600-1500*80%=400萬元。

在合併報表上實際體現的是:A公司可辨認淨資產1500萬元,商譽400萬元,以及少數股東權益300萬元(1500*20%)

假設年末A公司可辨認淨資產1350萬元,經測算可收回金額1000萬元。在計算減值金額時分兩步,先衝減商譽,後分攤到具體的資產。

首先還原少數股東商譽(1600/80%-1500)*20%=100萬元,並確認全部減值損失。

調整後A公司賬面價值=可辨認淨資產1350+400(母公司商譽)+100(少數股東商譽)=1850萬元,可收回金額1000萬元。合減值損失=1850-1000=850萬元。

(1)減值損失首先衝減商譽,母公司確認減值損失400萬元,少數股東部分對應100萬元。

(2)剩餘850-400-100=350萬元減值衝減A公司可辨認淨資產賬面價值(可能是固定資產、存貨、應收賬款的減值等)減值後,A公司可辨認淨資產的價值就調整為可收回金額1350-350=1000萬元。

減值的過程如下圖:

存在少數股東權益情況下的商譽減值測試如何處理?

延升討論:

1.合併報表-全商譽(即合併報表體現了少數股東的商譽)

存在少數股東權益情況下的商譽減值測試如何處理?

2.合併報表-部分商譽(合併報表不反應歸屬於少數股東的商譽,我國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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