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建築這樣拆不可以!

在農村建設房屋手續需要履行比較嚴格的程序,這造成很多農村建房戶不經過上述程序,私自選取土地建房,導致所建房屋被認定為違法建築。但是被認定為違法建築,就能隨便拆除嗎?下面通過一個案例來說明一下這個問題。

違法建築這樣拆不可以!

案情簡介:2009年間,仁化縣人民政府(下稱仁化縣政府)規劃建設仁化縣有色金屬循環經濟產業基地,需要徵收廣東省仁化縣周田鎮新莊村民委員會新圍村民小組的部分土地。葉呈勝、葉呈長、葉呈發(下稱葉呈勝等三人)的房屋所佔土地在被徵收土地範圍之內,屬於未經鄉鎮規劃批准和領取土地使用證的“兩違”建築物。2009年8月至2013年7月間,仁化縣政府先後在被徵收土地的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張貼《關於禁止搶種搶建的通告》《徵地通告》《徵地預公告》《致廣大村民的一封信》《關於責令停止一切違建行為的告知書》等文書,以調查筆錄等形式告知葉呈勝等三人房屋所佔土地是違法用地。2009年10月、2013年6月,仁化縣國土資源局分別發出兩份《通知》,要求葉呈發停止土地違法行為。2013年7月12日凌晨5時許,在未發強行拆除通知、未予公告的情況下,仁化縣政府組織人員對葉呈勝等三人的房屋實施強制拆除。葉呈勝等三人遂向廣東省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確認仁化縣政府強制拆除行為違法。

違法建築這樣拆不可以!

裁判結果:廣東省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雖然葉呈勝等三人使用農村集體土地建房未經政府批准屬於違法建築,但仁化縣政府在2013年7月12日凌晨對葉呈勝等三人所建的房屋進行強制拆除,程序上存在嚴重瑕疵,即採取強制拆除前未向葉呈勝等三人發出強制拆除通知,未向強拆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張貼公告限期自行拆除,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四條、第四十四的規定。而且,仁化縣政府在夜間實施行政強制執行,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有關“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行強制執行”的規定。最終法院確認仁化縣政府的強制拆除行為違法。

違法建築這樣拆不可以!

這個案例說明,即使對於違法建築的強制拆除,也要嚴格遵循《行政強制法》的程序性規定,拆除之前應當先通知相對人自行拆除,在當地張貼公告且不得在夜間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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