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夢警方依法逮捕5名妨害公務犯罪嫌疑人

因錯車引起口角,還叫來朋友充當“打手”; 兩車擦碰起爭執,親屬居然強闖派出所。出勤民警在出警過程中,涉事方作出息事姿態,“打手”“親屬”卻不依不饒、不聽勸阻,還對正在執行公務的民警動粗耍刁,推搡辱罵,甚至衝擊派出所。3月22日、28日,雲夢縣公安局依法對兩起案件中涉嫌妨害公務的5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

2月11日,城關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城關鎮某小區門口有人打架。民警迅速出警處置,經瞭解雙方因為錯車引起糾紛。在民警進行現場調解時,其中一方的好友李某、魏某、周某三人駕車前來助威,其中李某手持啤酒瓶一下車便衝向對方,後被民警制止並奪走酒瓶。在制止雙方衝突過程中,李某等人依舊不依不饒,並將矛頭指向民警,對民警、輔警實施毆打,致使一名輔警頭部及右耳受傷。

2月6日,吳鋪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稱一街道上兩車因擦碰發生打鬥。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瞭解到是舒某因避讓行人導致後方王某追尾,而後王某與舒某及同行的池某發生爭執,在推搡中導致舒某摔倒受傷。

隨後民警將雙方傳喚至派出所詢問,然而舒某親屬卻聚集了20餘人來到派出所大院,在民警對王某進行詢問時,池某、李某等人居然強行闖入民警辦公室,對王某進行毆打;在民警進行阻止的時候還不停地推搡民警,導致民警右手受傷。隨後派出所將帶頭鬧事的三人迅速控制。

兩起案件發生後,雲夢縣公安局高度重視,根據公安部今年2月1日頒佈實施的《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精神,迅速成立工作專班進行調查,並對受傷民警、輔警進行看望、慰問。

近日,雲夢縣公安局對兩起妨害公務案件證據進行固定,經報雲夢縣檢察院批准,依法對兩起案件中的5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有效維護了公安機關執法權威,有力保障了基層民警的執法權益。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不受妨害、阻礙。廣大群眾務必積極配合正在執行公務的民警,並按照民警執法優先、群眾存疑置後原則維護自己權益,不要因為自己的一時衝動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悔恨。(孝感日報社記者 祝偉 通訊員 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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