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遭不幸,卻引來流言蜚語,發佈網絡謠言會受到怎樣處罰?

​ 在這個信息滿天飛的時代,網絡就像一個染缸,可以迅速讓人成為網紅,也可以迅速把人抹黑。相比事實是什麼,人們彷彿更願意看八卦。最近一名網紅女被前男友殺害後,在網上引起了熱議。她被傳為拜金女、出軌劈腿才導致前男友報復,這是怎麼回事呢?

2018年8月1日晚,在浙江慈溪街頭一家超市內的夾娃娃機器前,一名22歲的花季少女陳某被前男友吳某割喉致死。

女兒遭不幸,卻引來流言蜚語,發佈網絡謠言會受到怎樣處罰?

原本是一對相愛的戀人,究竟是發生了什麼事,讓吳某如此痛下殺手呢? 陳某生前是一名舞蹈老師,2017年她與吳某結識併成為男女朋友。2018年5月,吳某拍攝了一段陳某跳舞的視頻後發到了抖音平臺,獲得大量關注和點贊。隨後吳某開始運營這個抖音賬號,數十條視頻吸引了40多萬粉絲,陳某也迅速成為了一名網紅。

在兩人戀愛的過程中吳某曾多次對陳某施暴,不堪忍受的陳某提出過分手。但吳某一直對陳某進行跟蹤並語言威脅、持刀威脅她身邊的人,逼迫陳某與其複合。

2018年8月1日,吳某在陳某工作地點附近再次等候,看到陳某坐上一輛小轎車,駕車尾隨,在陳某下車後強行將其推入店鋪內持刀砍殺。

距離事件發生已經過去了240多天,然而這場悲劇並沒有結束。陳某被害後網上出現了一些言論,稱陳某是拜金女,出軌劈腿才導致前男友的報復等等。陳某家人不堪忍受這些流言蜚語,曾多次舉報造謠者,2018年9月和11月慈溪當地警方分別對兩個造謠者給予了行政處罰。

陳某母親說,吳某殺死女兒陳某一次,網上這些惡意的流言殺死了陳某第二次。陳某死亡的事實並不複雜,但是網友口中流傳出無數個版本,以至於給陳某家人造成了二次傷害。

女兒遭不幸,卻引來流言蜚語,發佈網絡謠言會受到怎樣處罰?

那麼,對於網絡中使用流言重傷的行為,需要承擔哪些責任呢?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網絡用戶利用網絡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權益,一般是名譽權和榮譽權等,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案,陳某死後,造謠者在網絡上傳播貶損於她人格的信息,嚴重傷害了陳某家屬的情感。陳某家屬有權通知網絡服務者刪除、屏蔽這些流言信息。如網絡服務提供者未採取必要措施,應與網絡造謠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本案,陳某家人可以將網絡上傳播的流言蜚語作為證據,追究造謠者及網絡服務者的民事賠償責任。

根據本法第十五條規定,“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賠償損失;(七)賠禮道歉;(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二、涉嫌違法,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尋釁滋事是指行為人結夥鬥毆的、追逐、辱罵、攔截他人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其他尋釁滋事的行為。

對於在網絡上製造流言蜚語屬於辱罵他人的行為,破壞社會秩序。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本案造謠者已經被兩次處以行政處罰,如造謠者依舊無事生非,不思悔改,對陳某家屬造成嚴重傷害,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三、涉嫌刑事犯罪,罪名為尋釁滋事罪。

前段時間微博熱議的網絡上辱罵犧牲民警案,行為人最終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本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本罪要求構成情節惡劣,最高刑為五年有期徒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就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司法解釋第三條,“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情節惡劣”:

1、多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2、持兇器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的;

3、追逐、攔截、辱罵、恐嚇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5、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

6、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

本案造謠者已經受過兩次行政處罰,如經查實屬於同一造謠主體,屬於嚴重影響他人生活的情形,應當按刑事犯罪處理。原本親人非正常死亡,家屬心中已經很難過,再面對鋪天蓋地的貶損死者的言論,家屬一定非常崩潰。

女兒遭不幸,卻引來流言蜚語,發佈網絡謠言會受到怎樣處罰?

本案除了對吳某追究故意殺人的刑事責任外,對於在陳某死後的造謠者,家屬有權追究其民事賠償責任、行政處罰責任以及刑事責任。

網絡從不是法外之地,我國法律已經在處理製造網絡謠言方面規定了全面的處罰措施,包括民事侵權、行政處罰以及刑事責任。讓網絡風清氣正,法律的力量不可忽視。

常崢律師

女兒遭不幸,卻引來流言蜚語,發佈網絡謠言會受到怎樣處罰?

律視微言,聽律師講生活中的法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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