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兒童合法權益不缺席 ——敘永縣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辦理申請撤銷生父監護權案

2019年1月,敘永縣婦聯向敘永縣法律援助中心來函,希望為申請撤銷陽某為小陽監護人的資格一案提供法律援助。敘永縣法律援助中心及時受理該起法律援助案件,並指派援助律師彭文華、吳術青承辦。

保護兒童合法權益不缺席  ——敘永縣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辦理申請撤銷生父監護權案

法律援助律師參加庭審

與縣婦聯工作人員交談後,援助律師基本瞭解縣婦聯申請撤銷陽某監護權的緣由。陽某與妻子胡某生育小陽及其弟弟,後胡某扔下小陽姐弟倆離家外出。在胡某離家後的日子裡,陽某肆無忌憚將魔掌伸向自己的親生女兒小陽,多次對其實施強姦和強制猥褻行為。陽某被抓後,檢察機關多次告知胡某申請撤銷陽某的監護權,但胡某均以自己的矛盾糾紛未得到解決為由拒絕提出申請。後檢察機關向縣婦聯發出檢察建議,建議縣婦聯向法院申請撤銷陽某的監護權,維護小陽的合法權益。

保護兒童合法權益不缺席  ——敘永縣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辦理申請撤銷生父監護權案

當庭宣判

圍繞案件的關鍵問題,援助律師立即開展調查取證和庭前準備工作。調取陽某犯強姦罪、強制猥褻罪的刑事判決書,作為撤銷陽某監護權的關鍵證據;走訪小陽的鄰居、村社幹部、老師,瞭解小陽的生活狀態、學習情況和監護情況,希望大家監督胡某履行好監護義務;多次向胡某調查取證,瞭解其監護小陽的意願並對其進行法治宣傳教育,希望其履行好母親的監護義務;徵求小陽的意願,同時配合縣婦聯、鎮政府對其進行心理疏導和自我保護安全知識宣傳,希望小陽早日從陰影中走出來。查找法律法規和同類案件判例,尋找縣婦聯作為撤銷監護權申請主體的法律依據,修改撤銷監護人資格申請書,整理證據材料,準備代理意見。參加庭審,代表縣婦聯向法院出示撤銷陽某監護權的證據,圍繞爭議焦點發表了代理意見。檢察機關派員支持起訴,縣法院當庭判決撤銷陽某的監護權。

保護兒童合法權益不缺席  ——敘永縣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辦理申請撤銷生父監護權案

援助律師調查取證

在案件辦理中,敘永縣法律援助中心積極為縣婦聯申請撤銷陽某監護權當好法律參謀,成功幫助撤銷陽某的監護權,及時維護和保障小陽的合法權益。在代理案件過程中廣泛進行法治宣傳教育,彰顯了法律援助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宗旨,體現了司法行政機關努力為社會提供高效優質法律服務的工作目標。(敘永縣司法局 高潔 吳術青)

保護兒童合法權益不缺席  ——敘永縣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辦理申請撤銷生父監護權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