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崩被困驢友獲救 探險活動未備案

雪崩被困驴友获救 探险活动未备案

烏魯木齊消防支隊、新疆森林消防總隊等救援力量前往現場救助被困“驢友”供圖/央視新聞客戶端

4月8日,新疆昌吉一處山谷地帶發生的雪崩造成10人被困。接警後,烏魯木齊消防支隊、新疆森林消防總隊等救援力量前往現場。

4月9日10時,因雪崩被困山區的10名“驢友”已全部獲救,搭乘新疆軍區某陸航旅兩架直升機返回。北京青年報記者從新疆當地民間救援隊一位工作人員處瞭解到,這10名徒步人員是從網上招募。在報名公告中,召集人也曾表示,4月是深山地區雪崩高發期,組織者稱會選擇安全路徑通過。9日,領隊稱此次徒步活動並未備案。

意外

新疆山谷發生雪崩

10人被困2人受傷

4月8日,新疆消防發佈消息稱,新疆一處山谷地帶發生雪崩,致10人(8男2女)被困。被困人員中有2人受傷。雪崩致山路填埋,被困者正身處高地等待救援,目前能與外界保持聯繫。

另據新華社消息,8日11時40分許,烏魯木齊消防支隊接到從110轉來的警情,後經多次與報警人員聯繫,確認事發地點並非烏魯木齊縣薩爾達坂鄉,而是位於鄰近的昌吉市阿什裡鄉金澇壩村夏草場。

烏魯木齊市消防支隊前方救援力量相關負責人表示,由於事發地點發生多處雪崩,陸上救援力量需要徒步2天才能到達,而被困人員給養僅能保證1天。鑑於事發地點多處發生雪崩,道路通行極為困難,當地應急管理部門請求直升機救援。

救援

軍區出動兩架直升機

10名被困人員全獲救

4月9日,北青報記者從新疆森林消防總隊處瞭解到,截至4月9日10時,因雪崩被困山區的10名“驢友”已全部獲救,搭乘新疆軍區某陸航旅兩架直升機返回。此次救援行動中,新疆森林消防總隊反應迅速,跨地域集結27名兵力,第一時間前往救援現場,利用攜帶的三部衛星電話,在山地信號盲區,反覆與被困人員進行通聯,精確判定被困人員地理座標,為新疆軍區陸航旅開展直升機救援提供可靠位置信息。據悉,現在10名被困“驢友”生命體徵平穩。

據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4月9日10時30分左右,搭乘10名被困“驢友”的兩架軍用直升機先後降落烏魯木齊周邊某機場,傷員通過等候在現場的救護車前往附近醫院進行治療。

4月8日,新疆山友救援隊聯絡人卿卿曾對北青報記者介紹,救援隊的救援人員和車輛也做了備勤。

回溯

招募信息稱此為全新線路

提及有雪崩等不確定因素

9日,北青報記者從新疆當地一民間救援隊工作人員處瞭解到,這次徒步隊伍的領隊在3月份發佈了此次徒步的招募信息。

北青報記者從招募信息中看到,穿越路線的探路性質為6級(10級制預估),翻越路線的最高海拔為3885米。領隊介紹:“(該探險)屬探路性質的徒步線路,雪山、冰川、野獸都可能對隊員構成威脅,這種威脅有時候可能還是致命的。全程需要翻越2座3500米以上的達坂,需要有較強的體能。”領隊在計劃中稱,由於這是一條全新線路,召集人並沒有走過此線路,也沒有看到其他驢友穿越該線路的相關資料,所以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

在風險評估中,召集人稱徒步可能會遇到滑墜、凍傷、融雪性洪水及野豬等風險,此外,召集人也提及4月是深山地區雪崩高發期,“遇到這樣路段,組織者會評估安全性,選擇安全路徑通過”。

信息中顯示,此次徒步時間為4月5日至7日,準備的也是3天的食品。5日的安排為從烏魯木齊出發,當天徒步15公里,6日翻越道蘭達坂(3525米)下降200米在河谷午餐後,翻越薩爾達坂(3585米)之後趟雪下降至2600米的松樹林紮營。而7日的行程會穿越原始森林,可能會遇到冰瀑,屬於完全未知路段。

追訪

此次探險未進行備案

領隊稱活動是個人行為

北青報記者在工商信息中查詢到,該領隊所屬的是新疆某戶外運動俱樂部,該俱樂部法定代表人為羅能巖。工商資料顯示,該俱樂部註冊於2017年3月1日,註冊資本為500萬,而羅能巖的電話和領隊“樹”的相同。

4月9日,北青報記者詢問領隊該探險活動是否向有關部門申請備案,領隊稱,該活動未向有關部門備案。“沒有備案,是我們的一個錯誤,它這個(活動的)海拔危險度沒有達到。”領隊說,“活動是在微信群裡個人約的,跟公司沒有關係。”

一位救援人員對北青報記者稱,4月5日徒步團隊到了現場後已經開始下雪,但還要上山,該路線也是狼塔V線的一段,但是有一段路線經過創新,也因此遇到危險。救援人員稱,這個季節裡山中時常會下雪,但是雪凝不住,遇到一些動靜就可能引發雪崩,當地人都不會在這個時期上山。

提示

切勿為尋求刺激冒險上山

不提倡無節制的戶外運動

隨後,北青報記者就該項探險的資質問題詢問昌吉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體育科,工作人員稱,對有工商營業執照的機構進行的特殊體育項目或活動,需要向部門進行審批,而該公司在體育科無備案。

北青報記者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助性戶外運動安全管理暫行辦法》中看到,戶外運動團體組織應當依法經工商或行政部門登記、註冊;在高度危險戶外運動線路,或者在有潛在危險的其他區域進行自主性戶外運動的,組織者應當制定具體活動預案或計劃,向當地戶外救援團體報備,同時告知參與者。

《國內登山管理辦法》也明確規定,舉行登山活動的團隊應具備一定條件,如由一個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發起;隊員參加過省級以上登山協會組織的登山知識和技能的基礎培訓及體能訓練;配備持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登山教練員或高山向導;攀登未公佈的山峰,登山活動發起單位應當在活動實施前三個月向山峰所在地省級體育行政部門申請等。

救援人員呼籲不要為了尋求刺激冒險上山,不提倡無節制的戶外運動。

統籌/池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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