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環保局發通告告知新老車如何領取環保標誌

周口市環境保護局關於機動車環保標誌發放的公告

為貫徹國家《大氣汙染防治計劃》、《河南省藍天工程行動計劃》,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按照《河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機動車環境管理的通知》(豫環辦〔2015〕83號)要求,特公告如下:

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按規定對機動車進行定期安全技術檢驗時收取的檢驗費標準。

1、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收費包括安全技術性能檢測費和尾氣檢測費。採用雙怠速法或自由加速法監測尾氣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收費標準仍為每車次100元,汽車掛車仍為每車次30元;拖拉機、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摩托車

次仍為60元。對不能上線監測需進行人工檢驗的車輛,其安全技術檢驗收費標準減半收取。

採用簡易工況法檢測尾氣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收費標準為輕型汽車(總質量3.5噸及以下)每車次不超過150元,其中安全技術性能檢測費不超過90元,簡易工況法尾氣檢測收費不超過60元;其他車型汽車(總質量3.5噸以上

每車次不超過170元,其中安全技術性能檢測費90元,簡易工況法尾氣檢測收費不超過80元。實行簡易工況法檢測並收取檢測費的車輛不再進行自由加速法、雙怠速法等檢測。

除此之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機構不得再向機動車車主加收其他任何費用。

2、上述收費標準為最高收費標準,檢驗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下浮。第一期檢驗不合格的免費複檢一次,第二次以上(含第二次)複檢的按上述標準減半收費。因檢驗機構原因導致複檢的,免收檢驗費。

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要嚴格執行上述各項收費政策,不得擅自突破最高收費標準、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不得以減少檢驗項目、縮短檢驗週期、附加其他條件等變相提高收費標準,不得強制制定維修、調試或推銷產品。

三、社會化檢驗機構收費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使用稅務票據;未實行社會化服務的檢驗機構,收取的機動車檢驗費仍按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收費單位應使用財務部門統一印製的非稅務收入票據,收費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入全額繳入國庫,支出根據部門開展工作需要通過財政預算安排。

四、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服務,必須取得機動車安全技術性能監測和簡易工況法監測尾氣檢測檢驗資格,並嚴格按照管理部門許可的檢驗範圍和國家規定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相關標準實施檢驗,未取得機動車安全相關資格的,不得對機動車安全技術進行檢驗和收取檢驗費。對不按國家技術規範檢驗,或弄虛作假、出具虛假檢驗結果證明的,原資格核發部門可依法撤銷其檢驗資格。

五、各地行業主管部門不得指定檢驗機構並收取檢驗費用。同時,要加強對機動車檢驗機構的日常管理,督促指導檢驗機構健全財務制度,規範財務管理,提升服務水平。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要按規定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收費依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自覺接受價格、財政等部門的檢查和社會各界監督。各級價格、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機動車檢驗機構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收費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六、機動車環保合格標誌換髮週期和機動車安全檢驗週期保持一致。自公告之日起,換髮環保標誌的在用機動車,應到取得省環保廳委託資質的機動車檢測機構進行環保檢驗,經上線檢驗合格的機動車,憑有效的環保定期檢驗報告和機動車行駛證,在機動車檢測地核發環保檢驗合格標誌。

新購置的機動車註冊登記前,機動車所有者在擬註冊登記地申請核發環保檢驗合格標誌。

七、取得省環保廳委託資質的監測單位如下:

周口川匯區:七一路與西環城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東。

項城市:迎賓大道遠程駕校對面停車場院內

項城市:迎賓大道老車管所院內

沈丘縣:中航凱威檢測站院內(去往臨泉界首路方向)

淮陽縣:東環路賈莊村原皮革廠院內

不具備省環保廳委託資質的縣(市、區)的車輛,可以在市轄區內就近實施機動車環保檢驗。本公告發布後取得資質並經省環保廳委託的檢驗機構將另行公佈。

王振偉 常蘭軍(通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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