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哥交規沒“吃透”,撞上福特轎車損失30萬!

4月7日,在沙坪壩站西路與西城麗景交叉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黑色奔馳與一輛白色福特相撞,兩車受損嚴重,估計維修費用高達30萬,萬幸的是駕駛員只有些輕微受傷。

沙區交巡警民警接到報警後,立即趕往現場,只見現場一片狼藉,奔馳車和福特車車頭嚴重受損,而福特小轎車駕駛員秦某因巨大沖擊力導致輕微受傷。

奔馳哥交規沒“吃透”,撞上福特轎車損失30萬!

​經詢問得知,當天上午,奔馳車駕駛員廖某駕車從融匯溫泉城往西城麗景方向行駛,當行駛至無紅綠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未讓右方道路上的福特小轎車先行,導致兩車相撞。

據廖某講述,因為自己才拿駕駛證不久,對道路情況不是太熟悉,有的交規也還沒“吃透”。廖某表示,這次的維修費用給了自己一個慘痛的教訓,真的太貴了,還好此次事故秦某隻是輕微受傷,要是出了大事,估計他一輩子都會留下陰影,不再敢開車了。

民警根據現場判定,奔馳車駕駛員廖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廖某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在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將被處以記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同時,廖某還要承擔兩車的維修費用,估計將超30萬。

大家都知道過十字路口要看信號燈,但是如果這個路口沒有紅綠燈,又該怎樣通行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

●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之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蜀黍再次提醒廣大駕駛員:開車上路行駛,一定要觀察路面情況,遵守交通法規,提高安全出行意識,這既是對生命的尊重,也是對自身和他人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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