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vs雷霆,最後1.8秒,塔克內線空位,戈登卻未及時看見。為何火箭最後要投三分?

趙四侃球


1.8秒,落後1分,教練在火箭暫停期間設計的戰術就是哈登投三分!即便是哈登的三分球全場15投5中,但火箭依然相信他。最後時刻,戈登邊線發球,場上隊員戰術執行得相當完美,哈登弧頂的三分機會也跑出來了,奈何登哥沒能把握住絕殺機會。



最後一攻戰術意圖非常明顯

時間僅剩1.8秒,教練組心裡想的應該就是要麼三分絕殺,要麼早點回家。火箭整場比賽的三分球命中率僅僅33.96%,而哈登外線命中率也才三成,可火箭以前就是這樣贏球的,他們很多次都做到了,這一點不可否認。而且從場上情況來看,哈登確實有比較好的出手空間,可能是著急下班,皮球也最終彈框而出。


雷霆防守心知肚明

雷霆在領先的情況下,首要任務當然是防三分球了,而且戈登在發邊線球,這三分執行者毫無疑問是哈登。雷霆直接放空弱側底角的塔克,無人全部集中在發球線,左側底角留兩人,其他三個在上線盯哈登保羅。這樣的情況下,就算戈登能把球給到內線的塔克手上,邊線附近的兩名雷霆防守球員也可以隨時轉身造成干擾。

發球時機轉瞬即逝

教練給戈登的首要任務當然是把球傳給哈登,而且恰恰機會也出來了,在那一瞬間如果出球猶豫了很可能就會以失誤結局,戈登頭腦也清楚,他完成得也很好。不是他沒有看到塔克,而是這就即便是吊內線,以塔克的身高也未必能拿得住,機會出來了三分投進就是絕殺!

成也三分,敗也三分,這就是火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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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文專區


大家好,這裡是小徐侃球!

北京時間4月10日,雷霆隊依靠著保羅·喬治的三分,絕殺了火箭。

在比賽還剩下1.8秒時,火箭手握球權。布帥叫出暫停,佈置戰術。暫停回來,戈登發界外球。將球給到哈登,哈登三分線外出手,不中。

而從鏡頭可以看出來,此時在籃下的塔克是空位,戈登卻沒有選擇將球給到塔克,那就只有一種可能,布帥安排的戰術就是三分絕殺!關鍵時刻,將球給到核心手裡,讓核心來命中關鍵球,這實在正常不過!


至於說火箭在最後時刻,只落後一分的情況下,為什麼選擇用三分絕殺對手,而不是兩分。這和火箭隊的陣容有很大的關係!

火箭隊的陣容裡除了卡佩拉,其他位置都沒有高度優勢。而卡佩拉並沒有自主進攻能力,火箭如果將球交給卡佩拉,很可能還沒出手,時間就已經走完了!所以火箭並沒有選擇用大個,而是用的五小陣容。


在只有1.8秒的情況下,火箭場上的陣容就是最能得分的陣容。這五個人都具有三分能力,1.8秒說長,足夠一次進攻。說短,也不夠持球殺往籃下。所以,就將寶壓在了三分線外!而塔克在籃下出現空位,戈登沒傳。就只有一種情況,戈登確實沒有看見,可能太專注於尋找哈登了!

這是小編個人的觀點,如果大家有不同的觀點。歡迎在評論區留言。我們一起探討!!


小徐侃球


火箭和雷霆的比賽是今天最精彩的一場。哈登依然貢獻了超級數據,保羅也是狀態復甦。雷霆那邊威少得到了本賽季的常規三雙數據,喬治則奉獻了最為神奇的一球(三分準絕殺)。喬治投中準絕殺三分後,火箭還有一攻的機會,但是火箭選擇了三分,結果大家都知道了,火箭被雷霆逆轉。


火箭最後一攻的選擇在很多人看來有待商戳,當時塔克在內線有一個明顯的空位,戈登卻給哈登投射了三分。您說火箭這樣做不合理麼?我認為德安東尼可能也認可哈登去投射三分。一方面火箭本賽季就是這麼過來的,當初火箭絕殺勇士那一場比賽,哈登也可以選擇傳球給隊友,但他還是頂著格林湯普森兩個人的防守投了絕殺三分。那一場比賽沒有人批評哈登的選擇,因為那一場比賽火箭贏球了。今天之所以有人質疑哈登,主要還是因為哈登沒有扔進去。


另外一方面,哈登這一球就是火箭極簡戰術的極致體現,無論在何種狀態下,三分就是我的常規武器,要不然火箭怎麼會成為全聯盟投進三分最多的球隊,要不然哈登怎麼會成為NBA歷史上唯一一個單賽季投射1000+三分的球員。

個人認為最後的戰術沒有什麼好糾結的,這就是火箭的特點。如果火箭進入了西決,他們也只有發揮自己的特點才有可能擊敗勇士隊。猶猶豫豫、磨磨唧唧贏得了一時,卻終歸會失去自我。我非常贊同火箭最後的選擇,只是結果不太好而已。以上算是我的觀點和解析吧!雖不全面卻是自己的理解,如果您有自己的理解歡迎留言交流,也歡迎關注我,我會每天推送自己的原創回答。


尚青解體育


不是最後投3分,第四節開始就基本在賭3分手感,上賽季西決毛病還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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