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貸,相信大家都不陌生,
昨天,青田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判決
一起虛假訴訟和敲詐勒索案,
讓套路很深的 “套路貸”給栽了。
犯罪嫌疑人:劉某、朱某
借款人:餘某
擔保人之一:季某
據瞭解,犯罪嫌疑人劉某夥同朱某於2016年以民間借貸形式放高利貸,借錢給餘某7萬元,但在餘某出具的借條上卻寫著借款14萬元,在扣除十日利息後,餘某實際上拿到六萬七千餘元。季某是擔保人之一。後因餘某無力償還債務,犯罪嫌疑人劉某、朱某多次向被害人季某及其女兒季小某討要債務,犯罪嫌疑人劉某還迫使被害人季小某簽訂虛假借條7萬元一張。
犯罪嫌疑人劉某、朱某在多次向季小某討債無果的情況下,分別帶人持電子喇叭到季小某單位門口及季某的店中,以高音喇叭叫喊的方式進行討債,對被害人季小某等進行施壓、威脅,迫使其還錢。
現場聲:
她(季小某)明確表示不願意還這筆錢,因為本身與她無關,你為什麼要用這種方式進行叫喊,(她當時簽了欠條)你有沒有把錢借給她,有還是沒有(沒有),那這個借條就是虛假的對不對?(是)
2018年2月,犯罪嫌疑人劉某與朱某把餘某、季某、季小某起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後發現了其中的貓膩,並由公安機關介入該案調查,並對該案立案偵查。
經法院審理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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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劉某、朱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並以到被害人季小某工作單位吵鬧為要挾,向季小某索要7萬元,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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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同時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致使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干擾正常司法活動,妨礙司法秩序,其行為已構成虛假訴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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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被告人劉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8000元;被告人朱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5000元。
記者:青田臺
審核:麻育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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