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掃黑辦推鑑別指南:單純 “黃賭毒盜搶騙”不應定為惡勢力

【僑報訊】中國全國掃黑辦9日發佈關於辦理掃黑除惡案件的四個意見,其中包括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並實施的《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全国扫黑办推鉴别指南:单纯 “黄赌毒盗抢骗”不应定为恶势力

佛山市掃黑除惡辦3月21日公開為4名舉報人頒獎,4名舉報人戴著“醒獅”面具登臺領獎,他們共獲得16萬元獎金,單個獎金最高達10萬元。(圖片來源:中新社)

上海澎湃新聞報道,“兩高兩部”針對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提出的《意見》稱,單純為牟取不法經濟利益而實施的“黃、賭、毒、盜、搶、騙”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具有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特徵的,或者因本人及近親屬的婚戀糾紛、家庭糾紛、鄰里糾紛、勞動糾紛、合法債務糾紛而引發以及其他確屬事出有因的違法犯罪活動,不應作為惡勢力案件處理。此外,應慎重認定涉未成年人、老年人的惡勢力現象。

惡勢力是指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

惡勢力犯罪集團則是指符合惡勢力全部認定條件,同時又符合犯罪集團法定條件的犯罪組織。

在他人家門口燃放鞭炮、播放哀樂、擺放花圈,對此類行為應該如何處理?

北京《新京報》報道,此次兩高兩部聯合印發的《關於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對此有了明確規定,將這些行為納入“軟暴力”違法犯罪手段之中。

中國全國掃黑辦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長杜航偉表示,黑惡勢力為了逃避打擊,不斷變換犯罪手法,逐漸摒棄了原來明火執仗、打打殺殺的明顯暴力手段,轉而採取易對他人形成心理強制的“軟暴力”。犯罪分子,特別是一些黑惡勢力犯罪分子用這種手法越來越多,比如跟蹤滋擾他人、惡意舉報誣陷、播哀樂擺花圈、噴油漆堵鎖眼、擺場架勢示威等。

《意見》根據“軟暴力”的具體情況,確立了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詐勒索罪等關聯罪。將罪名細化落實到具體的條文上,也讓規制的“軟暴力”有法可依、有規可循。(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