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贍養難 法官上門解其憂

“謝謝你們這麼關心老人!我代謝大爺向你們表示感謝!”3月30日下午,楊梅新村村委會的工作人員向贛州經開區法院的2名幹警道謝。

原來,今年81歲的謝大爺是贛州經開區法院2018年所審理的一件贍養糾紛案件的原告。謝大爺有三子一女,但因家庭財產分配原因,導致子女不願意贍養。法院經審理後依法判決,要求四名子女每月支付老人贍養費400.5元並承擔的謝大爺的醫療費。案件判決生效後,區法院幹警始終牽掛著謝大爺的生活情況,便利用週末時間來到了楊梅新村。

“老人現在和誰一起生活?每月生活費有按時給嗎?”在向老人家屬瞭解完情況後,該院幹警得知老人現在跟隨小兒子共同生活,由他們夫妻照顧生活起居,大女兒已經向老人支付了生活費,生活算是有個著落。但大兒子、二兒子在判決生效數個月,仍未履行贍養義務。且大兒媳、二兒媳仍然以老人偏心、之前已經養過老人為由拒付贍養費。

“贍養老人是子女的基本義務,這是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有明確規定的,而且老人撫養你們長大成人直至成家立業,非常不容易,現在老人年老需要照顧,你們也不應該互相推諉......”經過區法院和黃金嶺街道辦工作人員的一番勸說後,最終,老人的大兒媳、二兒媳承諾在下週五前支付完畢4個月的贍養費。為了避免老人來回奔波,法院幹警當場為老人辦理了執行立案手續,確保老人最終能夠拿到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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