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恆信·東方之珠”涉嫌無證預售 購房者權益堪憂

近年來,為保障百姓權益不受侵害,規範房地產市場有序發展。國家連續出臺多條政策,建設部、發改委、工商總局也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整頓規範房產交易秩序的通知》,重點打擊商品房無證預售等違規行為。然而,仍有一些開發商不顧國家政策法規,在商品房銷售環節搞“小動作”。近日,有濰坊市民反映,濰坊市恆信建設集團開發的“恆信·東方之珠”項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僅憑藉規劃圖、戶型圖就以收取認籌意向金的方式公開銷售,這種違規行為讓購房者感到權益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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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以購房者的身份來到位於濰坊市綜合保稅區櫻前街與高七路交匯處東南角的“恆信·東方之珠”項目售樓中心,一位梁姓置業顧問得知記者是來看房時,主動介紹該項目的詳細情況,稱該項目佔地190畝,規劃40幢樓分為五期,現在主要銷售一期樓盤,銷售的7幢樓號有23#、24#、25#、6#、7#、9#、16#。記者表示看好一個戶型,置業顧問稱4月底左右開盤,具體價格還沒有出來,現在是認籌階段,看好了可以先排號,交一萬的認籌意向金,開盤以後可能會根據排號順序選房,認籌意向金開盤後轉為房款,還能優惠兩萬。該顧問還告訴記者,已經有很多客戶交納了認籌意向金,催促記者看好了抓緊排號。當記者問詢該樓盤是否取得商品房預售證時,顧問表示相關手續和證件開發商會一步步落實,辦證只是時間問題,可以放心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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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記者登錄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查詢,未查到“恆信·東方之珠”項目預售許可信息。記者將此情況致電濰坊市住建局房管科,一位張姓工作人員稱他們會先通知綜合保稅區房管局區去落實瞭解情況,儘快落實此事給記者回復。

根據《濰坊市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項目,開發企業和商品房承銷機構不得進行預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任何形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不得參加任何展銷活動。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預售商品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已收取的預付款1%以下的罰款。

近年來房產銷售亂象橫生,樓盤五證不全違規預售,購房者交錢後開發商延期交房,想要退房卻遭遇開發商百般推脫的現象,可謂比比皆是。是涉事企業開發商明知故犯,還是當地的監管部門監管缺失?

針對此事,本網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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