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收費太貴可以拒交嗎?

英語教師


老實說,如你在提問後的描述來看,你所住的小區已經進入一個惡性循環的怪圈了,短時間內難以好起來。

先說背景,這是一個開發商跑路後政府介入後才勉強完工入住的小區,就說明會有很多的遺留問題,可以這樣說吧,很多遺留問題恐怕你還不知道呢,或者是還沒有完全暴露出來呢,因為開發商既然跑路,說明它(這裡我必須用它)的資金鍊已經斷裂,還可能卷跑了代收的業主的錢呢,這方面本人是採訪報道過相似的小區的。

另外,在開發商跑路的情況下,說明該小區的售房率是極低的。而在售房率極低的情況下,入住率也是極低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勉強承接的物業公司,為了能維護最簡單的運營,物業服務費的單價必然提高。本來是不應該提高的,因為如果開發商不跑路時,就是未售房,開發商也是要向物業公司交物業服務費的。物業公司知道開發商跑路了,只能根據入住的情況進行計算後,不得不提高單價。

在物業公司提高單價的情況下,惡性循環又來了,在這個小地方,大家都知道這裡的物業單價高,秩序環境還不好,遺留問題還不少,就更不會有多少人願意在這買房了,這樣又會造成入住率的不足,這樣高價只能持續下去。

在這樣的情況下,必然會有和題主一樣的許多認為物業服務費單價高服務質量低,又想拒交相關費用的情況,這又會進一步進入到了惡性循環中,拒交費的人越多,越讓交費的人不滿,就會產生更多的不交費的人,最後物業公司就難以支撐下去,最後肯定是會撤出的。

如題主所介紹的小區的情況,本人相信物業公司的入住應該是在社區或者房管部門做了很多物業公司的工作後,才有物業公司勉強願意承接的。本來內心裡就不太情願接,現在又出現了這些問題,如果沒有很好的補救措施,他們撤出是遲早的事。到那個時候,小區的問題就更麻煩了。

至於題主所問的該不該拒交物業服務費,本來本人一向是反對欠費的,但是根據題主所描述的這種情況,也就不好建議交還是不交啦。

至於該小區的問題要如何解決,本人覺得要解決小區的全部問題是很艱難的,也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因為本人研究居民小區的深入治理已經是好幾年了,一些建議和想法因為對小區情況並不完全掌握,也沒有經過詳細調查,“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這個要求,還是要遵守的。有願意交流的,可以關注“銳眼說小區”後私信本人,並進行一些必要的交流。

圖為某城市的一處爛尾樓,與提問無關。,


銳眼說小區


物業費是由業主大會選定的物業公司與業委會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定下來的,物業服務合同將物業公司服務標準、範圍、質量等都做出了規定,物業公司的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其收益也是他的服務水平決定的,提供什麼標準服務收取什麼水平物業費,很多高檔小區物業服務水平高,自然物業費也高,高與低是相對的,如果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那麼就得按照合同約定繳納物業費,否則可能面臨物業起訴的風險。前期物業一般都是開發商負責,購房時也會要求業主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如果簽了那麼只能按照合同約定叫交,未來成立業委會聘請新的物業公司時可以通過談判約定新的繳費標準,但是從過往情況看降低費用的可能性不大。

成立業委會,召開業主大會,行駛自己的權利是根本。


防川觀海


不能交,堅決不交!什麼年代啦?還交物業費?水電費煤氣費也應該取消掉!業主不會修?業主不會搞衛生?喝的都是純淨水啦還要自來水乾嘛?絕對不交!幹物業的都是流氓,地痞,無賴!社區是幹啥用的?為居民服務的,為啥她們不能幫我們交?現在是人民當家做主嘛!業主耍流氓也是有原因滴!大家也齊心合力,抵制物業,抵制繳費!


彭85993724


很抱歉的跟你說:你住進一個先天不足,後天失調的小區。

開發商跑路,政府被迫干預接管下勉強完成,用的自然是公帑,除了基本設施,還能怎樣?用公款補貼私產,這畢賬不知道怎麼算。物業估計也是社區湊合找來的。先不說物業費1.2元是一個什麼水平,你可以先計算一下在入住率不高的情況下,物業費到底收到多少?物業費支出什麼也可以不用,但日常電梯維護費是支付給第三方的,一分也不能少。當你瞭解完所有後才好判斷這一塊二是否多交了。

業主不滿服務不到位,拒交物業費,在全國各地並不罕見。接下來相信物業很快也跑路。


在水一方211414183


物業是業主身上的寄生蟲,吃業主喝業主的,生活本來就很困難,還要養物業的責任,如果物業取消就再養個娃。


博鰲樂城


我實在不明白,我們小區物業就和大爺似的。首先我們小區有八百多戶然後請來兩個阿姨和兩個看大門和一個收錢的。小區內包括在內的車位費,還有很多他們把綠化改成的車位費,我們的物業費。平時樓道衛生根本無人打掃,就是街道上的垃圾打理一下。綠化都成枯樹了,你說他們是不是富的流油?

我也打過市長熱線,小區非法把綠化變車位,且佔用道路小於3.5米國家標準消防通道長度是否合理,且萬一火災誰來保障我們的利益?人家回覆非常合理。


早上好1234567896


首先告訴你一句話:依法辦事!在法律範圍內活動,否則有理會搞成無理反而被動。按你所述應該是先向街道居民委員會以及不動產局的物業管理科(這個是政府主管部門,專管物業的)反映情況得到支持,一般會有比較滿意的結果。如果不行就應該必須成立業主委員會炒掉物業或者換掉物業,實在不行就實行物業自治,物業自治要業主齊心才能搞好,只能這樣了!


寧靜思遠


小區全體居民應該團結一心共同趕走物業!


紫金山85064865


可以,視情況而協商,組織業主委員會與物業進行合理的物業價格,交涉建議!


每天閱自己呦


物業是派來的,它是有主子的,為什麼它要為你業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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