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時代與總體交往

金壽鐵 吉林省社會科學院哲學與文化研究所

全球化是當今世界的基本特徵。無論世界風雲如何變幻,無論單邊主義、孤立主義、保守主義、民粹主義如何興風作浪,都不能阻擋全球化的滾滾洪流。所謂“全球化”,一是指經濟全球化;二是指全球政治乃至全球治理一體化。面對全球化時代的挑戰與機遇,中國引領世界潮流,高瞻遠矚,首倡建立“人類命運共同體”,這對於維護世界和平與秩序,促進人類共同發展,攜手共建人類更美好的世界,無疑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長遠的實踐導向意義。翻開當代西方哲學史和政治思想史,我們會發現,正是德國哲學家雅斯貝爾斯和哈貝馬斯率先把“交往”概念置於哲學思維的核心,不遺餘力地倡導統一性的全球交往理性,努力引導朝向世界政治統一。

總體交往與人類統一

雅斯貝爾斯把我們這個全球化時代稱作“科學技術時代”,一個新的“普羅米修斯時代”,它開闢了通向世界歷史的新的廣闊前景。交通和通信的發展使地球成為一個整體,地球的統一出現了。然而,這只是地域的統一,還必須把它創造成為政治的統一體。戰爭技術的發展使得這一要求變得極為迫切。原子彈等大規模殺傷武器造成了一個全新的境況:“過去的戰爭可以滅絕種族,現代戰爭可以毀滅整個人類。”因此,雅斯貝爾斯對科學技術時代的各種虛無主義、種族主義、宗教狂熱主義等思潮提出了全面批判,進而將“自由交往”,特別是精神領域裡的自由交往視為世界和平與秩序的根本保證。

哲學的門類繁多、名目多樣,而且每一種哲學都喜歡自命為絕對真理。而雅斯貝爾斯的哲學是反對孤獨的哲學。在他看來,交往的可能性是衡量每一種哲學思維真理性的尺度:“只有思維進程促進交往,思維在哲學上才是真的。”如果一種哲學引誘人們自我封閉,走向孤獨的道路,那它必定是一種壞的、不合理的哲學;反之,如果一種哲學呼籲人進行交往,走向與人共在的道路,那它必定是一種好的、合理的哲學。

在《論歷史的起源與目標》(1949)中,雅斯貝爾斯不僅從哲學思維上論證了人類交往的必要性,也從歷史的起源與目標上論證了人類交往的可能性。按照他的“軸心時代”理論,人類有一個共同的起源,那就是公元前800年至200年之間人類精神的發展時期,即“軸心時代”。這個時期,中國、波斯、巴勒斯坦、希臘彼此獨立地創造了今日精神世界的基礎。在這個時期,中國出現了孔子、老子,奠定了中國哲學的基礎,產生了墨子、莊子、列子等思想家;在印度產生了奧義書,誕生了釋迦牟尼;在伊朗出現了查拉圖斯特拉;在希臘出現了巴門尼德、赫拉克利特、蘇格拉底、柏拉圖等哲學家,出現了荷馬以及劇作家;在巴勒斯坦出現了以利亞、以賽亞、耶利米等預言家。他們作為人類精神文明的共同導師,一同奠定了迄今人類所依據的思維的基本範疇,創生了迄今仍在維持人們精神生活的世界宗教。通過軸心時代的展開,印度、中國、希臘三個中心世界以及參與這個世界的各民族得以彼此相遇,互相有了深刻的理解。

雅斯貝爾斯敏銳地意識到,全球化時代最迫切、最本質的問題是謀求“世界的統一、人類的統一”。因此,他的後期交往哲學研究集中在全球交往,即尋求世界理性共同體成為可能的條件,以此為建立“人類大共同體”構築堅實的理論框架。在他的後期著作中,哲學交往已不再是兩個生存共同體之間的“愛的鬥爭”,而是公眾之中的“精神之戰”。他的哲學交往的標誌是一切理性者之間的團結一致和無限交往。相對於兩個生存共同體的交往而言,總體交往具有兩方面的優勢:一是全球廣度;二是“理性”的無限開放性。總體交往試圖把理性帶入世界,同時用理性貫注每一個生存,從而使生存變為交往性的生存。總體交往將向包含世界的理性共同體擴展,人類從理性的基本交往意願出發達到世界的統一、人類的統一。

對於雅斯貝爾斯來說,這種世界的統一、人類的統一必須以“自由”為前提,因而他並不像阿諾德·約瑟夫·湯因比和伯特蘭·羅素那樣考慮一種世界帝國、一種世界國家,而是考慮一種“世界秩序”,一種出於世界公民意願的人類大共同體,它可以將各種現有的制度聯合在超越民族國家的世界秩序中。在這種世界秩序中,所有對外政策都轉變為世界對內政策,因而戰爭工業的必要性也不再存在。

交往理性與世界共同體

鑑於我們時代的全球化現實,哈貝馬斯將“理性”界定為生活世界中與生活一道形成的“生活世界理性”。由此出發,在《交往行為理論》(1981)等著作中,他像雅斯貝爾斯一樣積極倡導“交往理性”,呼籲全球範圍內不同言談者之間的開放對話,以促使這個世界上的“孤獨主體”向“交互主體”轉變。

哈貝馬斯的“交往行為”理論是他的交往共同體和商談倫理學的核心和本質。在他那裡,人類語言共同體淵源於人類交往共同體,而理性倫理促使不同言談者達成道德共識和普遍倫理。他的商談倫理的基本精神是:每個人都必須努力維護自身所屬的商談共同體,即交往理性共同體。商談的成功取決於“交往合理性”,即商談雙方開放心態,求同存異,不搞一言堂,不把一己之見強加於人。在人類理性的共同基礎上,人類將通過商談民主和開放討論,互學互鑑、互利共贏,形成一個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的互動世界。因此,在他那裡,交往理性共同體是通向“世界公民社會”的必由之路。

根據全球化時代的世界視域,哈貝馬斯構想了一種理想的交往共同體,一種無拘無束、無限制的交往共同體,其規範特徵是“真理性、妥當性、真實性、理解可能性”等。真正的、正確的、真實的言語交往,既不為金錢所歪曲,也不為權力所壓迫。因此,哈貝馬斯強調,理想的交往共同體必須建立在合理性、平等的機會、意見交換、反省等原則基礎上,唯其如此,才能兌現交往成員的多元化,保證交往空間的普遍性,才能為締造“道德共同體”這一理想社會提供可靠的基礎。通過開誠佈公、嚴肅認真的協商對話,交往主體可以獲得最大限度的交往範圍。一方面,交往主體相互理解、相互協議,達成非強制性的倫理共識;另一方面,交往主體遵循共同規範,克服道德分化,共同致力於團結一致、同心同德的道德共同體。

在全球化時代,通過世界主義理念和世界公民理念,哈貝馬斯提出了“世界共同體”思想,即引導政治意願超越民族國家而朝向世界政治統一,實現世界大同。他的世界主義構想旨在克服全球化時代薩繆爾·亨廷頓所描繪的“文明衝突”的嚴峻挑戰以及以“原教旨主義”為基礎的全球恐怖主義威脅。在哈貝馬斯看來,在當今地球村世界裡,最重要的是確認不同文明的差異,傳承各民族的優秀文化傳統,大力倡導一種“多元主義”真理觀,從片面的、封閉的民族主義視野轉向開放而包容的世界公民視野,在世界範圍內,推進各民族多元文化認同,實現跨文化普遍交往。所謂“世界公民理念”就是尊重世界文化多樣性,摒棄一元論文明史觀,超越民族國家和種族主義藩籬,最終建立全新的世界秩序,實現康德意義上的永久和平。

永久和平與世界大同

眾所周知,在《永久和平論》(1795)中,康德提出了旨在實現世界永久和平的諸條件,這就是國際法、共和制、世界公民。康德認為,傳統國際法與相互關係中的各個國家相關聯,而國際法的秩序必須以共和制為前提。根據康德的共和制和世界公民的歷史觀,雅斯貝爾斯提出了以世界政治統一為目的的歷史觀,並構想了世界政治的前景。在全球化時代,政治不可避免地成為世界政治。因此,在全球化時代,隨著國際法的憲法化以及世界公民法的實現,地域性的民族國家將超越自身而朝向世界公民領域的世界秩序。

哈貝馬斯敏銳地注意到,200年前康德所構思的古典國際法的秩序已經包含著一種轉變為新的“世界公民秩序”的可能性。在全球化時代,世界公民領域與世界共同體中的人際法律關係相關聯,世界公民秩序必須以世界主義和憲法愛國主義為前提。在此意義上,他的世界公民秩序理念是康德永久和平理念的全面繼承、發展和創新,它包括世界公民的起源與概念、國家構想與民主構想、世界秩序與世界公民權、沒有世界政府的世界對內政策、世界公民狀態等。

鑑於我們時代的全球化現實,雅斯貝爾斯和哈貝馬斯都認為,世界範圍內的總體交往不僅是哲學思維的真理性尺度,也是通向世界公民社會、人類大同、世界大同的必由之路。在全球化時代,只有在總體的、無限的理性交往中,每一個人、每一個民族、每一個國家才能在保持自身與眾不同的個性的情況下,認識到人類共同的起源與目標、共同的利益與價值,走上共存共榮之路、世界大同之路。唯其如此,人類才能克服各種單邊主義、孤立主義、保守主義、民粹主義的狹隘心理,堅定全球化前景的信心,迎接全球一體化的挑戰,匯聚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強大力量,實現世界的統一、人類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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