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非農業戶口,吃國家工資的,在農村有大面積宅基地,大面積土地,該怎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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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將這些土地變現嗎?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土地日益稀缺的今天,土地的經濟價值也越來越明顯,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農村的土地是不能非法買賣的,所以首先你的土地是不能夠通過非法買賣變現。

此外,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質,是村集體對集體成員的一種生活保障。非農業戶口自然不屬村集體成員,不應該享有宅基地使用權。


但是對於祖上遺留下來的建築物及附著物,作為非農業戶口的繼承人同樣具有繼承權。該權利是對建築物及附著物而言的所有權。 也就是說,如果建築物存有且可繼續使用,非農業戶口人員同樣可以繼承後繼續使用,因地隨房走,故可以對建築物所佔土地進行使用。

但該宅基地不應確權給非農業戶口繼承人。 需要注意的是,國家現在對農村的住房政策是“一戶一宅”,在農村建房必須要是農村戶口,要符合“一戶一宅”的主要要求,建房面積不能夠超過省市縣的標準面積,你大面積宅基地和非農業戶口,這都是不允許現在農村建房子的,所以你可以將多出的宅基地進行自願有償退出,也可以選擇在村集體成員之間流轉。另外,不排除有極個別的情況需要依現實情況而定,建議可以準備詳細資料,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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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非農業戶口,吃國家工資的,在農村有大面積宅基地,大面積土地,該怎樣辦?我分析可能以前屬於農村戶口,在農村擁有自己的土地,經過土地確權後,形成農轉非,可能去城市參加工作,這類人是非農戶口,在農村有宅基地,也有土地。

按照國家土地政策的相關規定,穩定和完善農村聯產承包制度30年不變,在此期間,按照生不增,死不減,的方針,使非農戶口在農村擁有了自己的宅基地,和土地。

有可能在82年前,農村的土地管控不嚴,有些非農戶口的人在農村購買宅基地,並且建築自己的房屋,而且獲得合法的手續。以後國家政策規定,非農戶口人員,不得在農村購買宅基地和房屋,

非農戶口也可繼承父母的遺產,可能在農村獲得合法的宅基地,種植土地。對於非法手段在農村獲得的大面積宅基地,和種植的大面積土地,應由村集體統一收回,或出售給本經濟組織內其它成員。


志同道合179276449


首先,必須要恭喜你,作為一個非農業戶口,還可以在擁有大面積宅基地和土地,這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一大筆財富呀!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說說這個土地是怎麼得來的。既然全家都是非農業戶口,那按理來說就不存在農村有土地的情況,那土地究竟是從何而來的呢?具體來說,無非兩種情況:

(1)之前的家庭戶口是農村的,且土地確權,後來因為去城市參加工作或者是在城市買房等原因,最後變成了非農戶口。根據我國三十年土地承包不變的土地政策規定,確權之後的農村土地仍屬於自己的,即便已經由農轉非農。

(2)父母是農村戶口的,非農戶口從父母那裡繼承土地遺產。我家某個叔伯就是個例子,以前他們是農村戶口的,在農村分有土地。二三十年前,他們搬到了城市定居生活,幾乎不再回農村,偶爾逢年過節才回,他的兒子和兒媳婦等一大家子人都是城市戶口的,前幾年,這一家人回農村蓋了一棟別墅,用的土地是他父母的。

擁有這麼大面積的土地、基地該怎樣辦?當然是要好好利用起來,將其轉化了更多的財富。

就像我的那位叔伯一家,他們將自己在農村多餘的土地都種上了樹,而種的樹每年都能為他們增加一筆錢財費用。另外,還可以將土地出租出去,如果土地面積夠大,每年可以收取一大筆的租金費。(這裡要提醒一下,農村宅基地是不得非法轉讓的)

當然,利用方法還有很多,總的一句話,應該將土地充分利用起來,不管是種地還是蓋房亦或是其他都行,反正不要將其荒廢、浪費掉就好,畢竟荒廢土地這種行為挺可恥的,有些人想種田還沒有土地呢!

大家覺得呢?

【以上僅個人觀點,若有不同看法,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關注:快嘴社會說,一起聊人生。】

一木MU


你好!

全家非農業戶口,吃國家工資的,在農村有大面積宅基地,大面積土地,該怎麼辦?

現在還能在農村擁有大面積宅基地和大面積土地,這是非常罕見,大家肯定也都非常羨慕你,在土地日益稀缺的今天,土地價值彰顯出的經濟價值也越來越明顯,當然農村的土地是不能非法買賣的,所以你的土地是不能夠通過非法買賣變現,而且你全家現在已經是非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合法獲取的土地只有一下兩種方式:

1.農村土地是在戶口遷出之前合法獲取的.也就是說以前是農村戶口,在第一輪和第二輪土地承包權分配的時候,分配了大量土地,但是經過土地確權登記以後,因為上學,在城市買房,或者工作,把戶口遷到了城市,戶口自然變成了農轉非,由於土地是你合法獲取的,現在的政策規定,戶口遷出不得已用退出土地承包權為條件,也就是說,只要在土地承包期內,你們依然能夠擁有土地的使用權!



2.大面積宅基地和土地是在戶口遷出以後通過合法渠道繼承的.雖然我們的戶口已經遷出,由原來的農業戶口變成了非農戶口,已經不能夠獲取農村土地了,但是家中老人,長輩如果去世了,他們的宅基地和土地,我們是可以合法繼承的,這也是非農業戶口獲取農村土地的一種方式!


現在的土地政策越來越嚴格了,非農業戶口還能擁有土地已經非常不容易了,所以你要好好珍惜,特別你是吃國家糧的,是國家公職人員,對國家土地政策應該非常清楚,不能夠違反了國家土地政策!如果土地不種植,在土地承包期內可以將土地進行出租,流轉,收取租金,但是千萬不要荒廢,荒廢三年以上村集體是有權收回土地的!

但是大面積宅基地相對就沒有那麼幸運了,因為國家現在對農村的住房政策是“一戶一宅”,在農村建房必須要是農村戶口,符合“一戶一宅”的主要要求,建房面積不能夠超過省市縣的標準面積,你大面積宅基地和非農業戶口,這都是不允許現在農村建房子的,所以你可以將多出的宅基地進行自願有償退出,也可以選擇在村集體成員之間流轉!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想了解更多三農資訊分享,可以關注下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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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的土地是農村集體所有,一個村是一個集體經濟,戶口遷出後,便不再是該農村集體經濟的成員,所以,就無法再獲得該集體經濟以內的土地,包括承包的土地和蓋房子的宅基地。農村的宅基地政策是地隨房走,房子在,土地歸你所有。房子倒塌,土地收歸集體。我是【鄉村關中】,職業農民,農技從業者,“三農”問題民間觀察員。按照國家土地政策的相關規定,穩定和完善農村聯產承包制度30年不變,在此期間,按照“生不增,死不減”的方針,使非農戶口在農村擁有了自己的宅基地和土地。以前屬於農村戶口,在農村擁有自己的土地,可能去城市因參加工作需要,所以轉出戶口成農轉非,雖然是非農戶口,但是在農村有宅基地,也有土地。作為“三農”問題民間觀察員的【鄉村關中】對此問題有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瞭解相關土地政策。

土地確權政策中指出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均由縣級以上政府確定,土地管理部門具體承辦。土地權有爭議的,由土地管理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到人民政府下達處理決定,或者報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土地管理部門下達處理決定;非農業戶口居民以前在農村的宅基地,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可依法確定其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拆除後沒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權由集體收回。

第二,儘快辦理宅基地的相關手續。

建議你抓緊抽時間回一趟家,向村委會提交書面的建房申請,要求分配落實宅基地。隨時關注本村宅基地審批情況。村裡批宅基地,肯定也會分個輕重緩急、先來後到的。不可能符合條件的都批。一旦村裡同意後,抓緊跟鄉鎮和當地國土資源所等部門溝通,儘快把宅基地落實下來,拿到書面批覆。近幾年來,農村土地進行了確權,按照有關規定,農村居民轉入城鎮戶口後, 原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保持不變。農戶家庭雖然已遷入城鎮落戶居住,但應當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按照承包方的意願進行確權登記頒證。這樣下來,那些非農村戶口人的土地也都進行確權。

第三,土地確權後三十年不動。

根據土地承包法規定,在承包期內,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能剝奪承包者的承包權,因此這些人應當享有土地承包的權利和義務。土地已經重新確權,如果是在分到承包土地後,也就是二輪延包期內,戶口由農村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正趕上國家制定了土地延保30年不動的好政策,說明題主非常幸運了。既有了城市人的生活,也有農民種地的樂趣,一舉雙得。農村土地承包後,在承包期內,一般奉行的原則是“大穩定,小調整”、“生不添,死不減”。所以,在承包期內,只要集體經濟組織不提出收回所有權,你仍可繼續享受承包權利和使用權。

第四,非農戶口不要存在僥倖心理。

宅基地較為特殊一點,由於“地隨房走”的政策,非農戶口的人員在繼承房屋之後是可以繼續佔有這塊宅基地的(直到地上房屋不符合居住要求),出於村集體利益的考慮,作為非農戶口的你只能在繼承來的房屋內居住,不能將其進行改建或者翻新之類的。也就是說,只要承包家庭還有農戶,在承包期內,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沒有農戶了,土地由村集體收回。非農戶不能繼承土地使用權,但可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如果你們集體確權方案裡明確繼續給非農戶土地,你也可以暫時享有經營權。為什麼說是暫時?因為《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會議做出的決定不能與國家法律政策相違背,否則無效。

第五,部分試點地區鼓勵有償退出宅基地。

假如家庭成員戶口全部遷出,暫不予以確權,鼓勵有償退出。這種情況下,你們家已經沒有人具備村集體成員資格,只是地上的房屋你們可以繼續居住到自然坍塌,坍塌之後由村裡面收回。對於宅基地有償退出的試點地區還會鼓勵你們有償退出宅基地。

總之,全家都是非農業戶口,而且吃國家工資,說明你全家現在都不屬於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按照法律規定,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應享有宅基地和承包土地,集體可無償收回宅基地和土地所有權。家屬隨轉等各種原因,家庭成員逐步全部轉為非農業戶口。這種現象在很多地方都存在,但全家沒一個農村戶口卻還擁有這些宅基地和土地的倒是很少見,希望我的建議對題主有幫助。

條友們,對這個問題有何高見?我們留言評論區恭候。


本問答權屬【鄉村關中】,未經允許,嚴禁轉載。

本題作答:職業農民、農技培訓師“三農”問題民間觀察員基哥。


鄉村關中



都市家庭的鄉村樂園


全家非農業戶口,還是吃國家工資的,而在農村還有大面積的宅基地,還有大面積的土地,那你是賺了,而且是賺大發了,怎麼辦你都是隻賺不賠的!

土地已經重新確權了,看你說的,咱們別管你們那的土地承包規定是怎麼回事,也別管是什麼原因你們全家都是非農戶口,而手裡又有宅基地,又有大面積的土地的事,反正你們家的土地也已經是確權了的,按三十年土地承包不變的規定,在土地確權後三十年的時間內,土地的承包權還是在你的手中!

你這麼一問,好像這麼多的宅基地和土地把你們難住了,即然你敢把這個問題拿到頭條上來問,那就說明了你們家大面積的宅基地,大面積的土地都是合法的了!

這個事對你們家來說是個好事,也是個非常好解決的問題,因為你們家都是吃國家工資的,想必也就沒有人,也就沒有時間去經營這些土地了,那這個事就太好辦了,就把你們家的土地全部流轉出去,也一定會收到一大筆流轉費的!

至於宅基地,那你也就把他租出去,只要有人租,只要村委會不幹渉的話,租給別人後,他願意幹什麼就去幹什麼好了!

看見你的問題,真是讓人羨慕死了,一方面吃著國家的工資,一方面還有大面積的宅基地,和大面積的土地,看來你的運氣可是真好哇!

感謝您對從善如劉三農問答的關注和支持,歡迎您的評論留言!


從善如劉L


國家為了加快城鎮化建設,多年來一直鼓勵農村農民進城經商、辦企業、進城工作並買房落戶城鎮。現呈上國家關於農村農民進城落的政策規定:

1,《關於實施2018年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的通知》指出:降低農民進城門檻,讓農民進城落戶後享受城市的養老、醫療、教育等福利。



2,《關於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中明確了:不得以退出農村土地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4,根據國發[2014]25號文件精神,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對全家遷入設區市以上轉為城市戶口,承包地已經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確權登記。沒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本人意願,願意交回的不予確權,不願意交回的應予以確權登記。



農民兄弟們,按照國發[2014]5號文件精神,進城落戶的農民 ,無論是落戶大城市、小城市只要自己不願意交回承包的土地,是可以予以確權登記的。而且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及退出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為進城落戶的條件。

從上述國家對進城落戶的農民的相關政策法規來分析,結論是你們全家人雖然都已落戶城鎮戶口,但是你以前的宅基地、土地承包權經營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不會因此而喪失。


老蛇正宗


農村宅基地是以前在農村的時候的,後因工作,或者其它原因,都轉為城鎮戶口!

由於農村一段時間,外出打工的人多了,加上提留稅金,荒廢的土地較多,村社幹部對戶口不在村社的人的宅基地,林權地,承包地沒有進行處理!

像這種情況,如果在確權登記時,得到確權,在確權有效期內的收益,歸自己所有!

如果沒有確權,除去房子,其它的都屬於自動放棄!

也有許多人,多年沒有回家,房子倒塌了,有的已經看不到房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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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國家工資的"之中的"國家工資"的含義應該是"由國家支付與公務員的薪水"、"由完全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支付與其員工的工資"等;農村宅基地不是其主人家祖傳的,就是由新中國在對農村農民、地主等的宅基地、房屋和其他土地等全部實行國有化後再通過分配方式分配給農民的,農村農民承包地是農民通過你懂的那改革而承包到的,還有"30年不變"和"只要農民願意,就繼續承包"的政策。

鑑於此歷史情況和當下私有化改革現狀,我主張:農民宅基地和對應住宅歸農民家所有,其可繼續被"祖傳"下去;只要你懂的那吃所謂國家工資的人願意放棄非農戶口並恢復了農業戶口,其可接收他家的"承包地"!

我這個被自封的反忽悠第一高手如是回答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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