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口沒有分到土地,集體土地被徵沒地農民怎麼辦?

楊少居


就這個問題而言,我們覺得是一個非常巨大的問題。

我自己的也是農村裡面的戶口,但是對農村裡面也沒有這個分配的土地有我的那一份。

所以在平時大家可能感受不到,這有什麼差別。但是一旦遇上徵收的情況,可能情況就會不一樣了。

那麼遇到徵收的情況呢,我們今天怎麼辦?沒有土地的農民應該怎麼辦?


土地徵收應該以家庭回單位

這裡面說的就是土地的徵收情況,比如說以前的土地所分配的時候,是按照家庭分配的。

當然在土地劃分的時候,可能我們還沒出生。所以這種情況呢,所分配土地的名額,就只有我父親有那一份土地

那麼現在對於土地的徵收,它應該是以家庭為單位,其實我們一個家庭當中,那屬於父母的土地呢,所分配的這個徵收款項,其實我們也是有一份。

但是近些年由於個人成家立業的問題,把戶口所分開了那麼對於這個問題而言,我們自己戶口上面是沒有土地的,那遇上徵收的情況,是不是就沒有任何的收益了呢?

這個也是毋庸置疑的,一個最為吃虧的情況,就是自己分開戶口之後沒有土地沒有宅基地,遇上徵收了咱們一無所獲。


村集體的土地分紅

即使遇上徵收,還得看什麼裝修是對個人的土地徵收,還是對於集體的土地徵收。

因為對於農村裡面有一些地市分不清楚的,那麼他只能夠屬於村集體的土地

這個土地裡面產生的收益也是歸村集體所有,那麼在徵收土地的過程當中,假如徵收到這些集體的土地,那麼我們作為農村裡面的一個分子。

那麼就可以和農村裡面的村民享受同等的權利。你可以獲得徵收款項的分配。只不過這一個徵收款項的分配是非常非常少的。

因為農村裡面屬於村集體的土地並不多,大多的土地都分配到農民的手中,只有少數的土地沒有進行具體的分配。


但是可以獲得安置的權利。

比如說徵收在農村裡面,不僅是徵收土地,房屋也會徵收。甚至宅基地已被徵用。

所以面對於這個問題而言,我們還是可以獲得安置房的權利。

就相對於我們這邊一個農村裡面的改造建設來說,剛好這些村莊在這個徵用的範圍之內。

然而對於土地的補償,那麼沒有戶口的或者新出生的人口肯定是沒有份的。

那麼對於房屋的安置,而這些年輕的就會獲得相對應的安置。有房子的應該會分得這些安置房。

其實對於每個地方的做法不一樣,我們就會覺得有時候作為一個農村裡面的人,他是非常吃虧的。由於戶口的問題,由於土地的承包經營的問題,我們很多年輕的人都是沒有那一份的。


農人莫小道


農村戶口沒有分到土地,集體土地被徵沒地農民怎麼辦?

我想這位朋友要問的是,農村戶口沒有分到土地,在遇到集體土地被徵收時,是否有權獲得土地徵收的補償款。只要是你是農村集體經濟的一員,在遇到集體土地被徵收時,無論你分沒分到土地,都有資格獲取相應的補償。

農村土地徵收賠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構成。就這三部分補償資金來看,除了青苗補助及地上附著特補助,無地農民不能獲得外,其他兩項都是可以和其他村民一樣獲得的。

因為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制,其他承包到農村土地農民,只是擁有承包期內的土地使用權。這個承包合同,是要排除土地徵收這樣的不可抗力的情況在外的,遇到不可抗力,土地承包合同無法執行下去,不存在雙方誰違約的問題,合同應該自動終止。但在合同終止時,對於土地上的青苗和農民進行的其他投入,徵收方應該給予補償,這種補償在整個補償費中所佔比重很少,是針對土地承包的農民的,沒有分得土地的農民不可能取得這份補償。

而對於土地徵收補償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分配,是以徵收開始時農村實際在冊人口來計算的,人為只要是該農村集體經濟以內的成員,面臨失地問題,都存在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償的問題,不是依你當初有沒有分到土地而論的。當初沒有分到土地的農民,多是有特殊情況,只是村集體在承包期內沒有土地調整給他們,不是他們不應該擁有農村的土地。不過,這些補償的具體費用,要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進行測算,有很麻煩的測算公式,所以補償標準因村而異。


綜上,只要是正常的農村戶口,在該村的集體土地被徵收時,不管你是否承包了土地,都有資格獲得土地補償費用和安置費用,只是無法獲得土地上的青苗及附著物補償。但是,有些農村中存在空掛戶的現象,就是個別人戶口沒地方落,經村委會或上級組織同意,暫時把戶口掛在該村,實際上不是本村村民,這種人一般是不得與農民爭利,不應該獲取土地徵收補償的。


齊東晏子


農村戶口沒有分到土地,集體土地被徵沒地農民怎麼辦?

這個問題,是當前農村農民當中議論和關心的一個熱題。

三十多年,農村的土地沒有重新分配,新生農民基本都沒有土地。不趕上徵用,人們只靠種地時,還感覺不到有地和沒地的差別,可一旦遇上徵用拆遷,地多地少的差別,一下子就顯現岀來。農民的關注點也一下子集中到了這個方面。
徵地拆遷,沒有土地的怎麼辦?沒地的人口都十分關心。如果家庭內部有老人去世的,相互還能替頂一下,可只增不減的家庭,眼看著別人大把的往家裡拿錢,也真叫人眼紅。可是上面沒有政策,下面也只能這樣。


沒有土地的農民到底怎麼辦?目前各地的做法也不盡相同。我們這裡就是誰家的土地,徵用賠償時,就歸誰家。不分人口多少,就按實佔土地畝數計算,徵用方賠償多少,誰家就得多少。地上青苗費、大棚建設費、安置費,這些都歸農民個人所有,一次性到位。土地補償費這部分補償款,由村統一結算,暫時歸集體所有。土地補償費這部分款項,徵地結束以後,土地補償費這部分由村集體提留20%,作為公積金和公益金;剩餘80%由全體村民共同參與分配。這個分配數額就按人口計算,也不管你是否佔地沒有,也不分是否有地沒地。這個分配方法合理不合理,也就是這麼分了。雖然意見也不少,但這已經是事實了。

其他地方怎麼分配的不得而知,只是把我們的做法和大家嘮嘮,供大家參考。


沐浴祥光689


西門觀點:如果集體土地被全部被證收,土地補償款人人有份,土地上的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歸所有者所有,安置補助費家庭成員都有。

97年以後出生的農村戶口人員基本上都沒有再分土地,享受的是家庭其他成員的土地。因為土地承包是以家庭為單位分配的,家庭土地總數沒變,只是人均耕種的土地面積減少了,不能說沒有土地。

題主的問題看了幾遍才弄明白,自己是農村戶口,但沒有分到承包地,村集體土地全部被徵收,沒有承包地的人怎麼辦?

我們先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根據以上條款,徵收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三部分。主要看補償費的分配原則是:土地屬於集體所有,所以,土地補償費歸村集體所有,也就是歸村集體所有成員所有(包括沒有分地的成員),也就是平均分配。

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人口數計算,就是說,你如果在城裡沒有穩定工作,就算被安置人員,如果你被那個單位安置工作了,補助費歸安置單位所有。這個無論你有沒有分到承包地,只要沒有穩定工作,都會被安置或者分得安置補助費。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比如房子或其它建築,歸所有人所有。青苗補償費也歸所有人所有,比如,你把地租給別人,那青苗補償費歸種地者所有。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有句名言叫做“沒有出路就是最好的出路”,其實這句話看似沒道理,但現實生活中的很多人不也是走出來了嗎?如果說沒有分到土地,80後絕大多數人沒有分到土地,90以後的所有人全部都沒有分到土地,這部分沒有土地的人,年齡最大的接近40歲了,幾十年來沒有土地,我們大家不是都還活得好好的嗎?所以,土地不是唯一生存之道,沒有土地會有沒土地的生存方式。



那麼農村戶口沒有分到土地,集體土地被徵沒地,農民怎麼辦?

首先,原承包耕地現有人口可以繼承。

很多人都埋怨自已沒土地,實際上原來每家每戶都是有承包地的,原來承包耕地的農民基上年老,很多已經去世,他們的土地都被沒有分配到土地的子女、孫子一代繼承了,現在很多家庭依然有土地耕種,只是由於人口增多的,地沒增多,人口減少的地沒減少而已。



其次,政策允許土地在村集體範圍內合法轉讓。

什麼意思呢?就是人口少土地多,而又不願種地的農民,或者已經農轉非不願種地的農民,可以將自己多餘的土地賣出來,人口多土地少的,而又願意種地的農民,可以出錢給有土地的人買,達到土地資源在村集體內部的供需平衡調節,這樣即保障了原有承包人的合法權益,又可促進無地農民提高自己生存能力,避免很多人吃大鍋飯,飯來張口衣來申手的生存習慣,同時實現土地資源調節互補。



再次,城市化需求將會轉移大批無地勞動力。

國家加大城鎮化建設,鼓勵農民進城安家落戶,鼓勵農民有償退出或轉讓耕地,鼓勵和引導更多無地農民工進城務工和創業致富,很多農民工通過在城市打拼,過上了富裕的生活,很多農民有地也不願耕種。

總而言之,很多農民報怨自己沒有耕地,但很多農村的土地問起送人做也沒人做,其實報怨歸報怨,真正願意種地的人很少,傳統種地根本養不活人,這種情況國家很清楚,特別是九零後的年輕人,寧願打工也不會去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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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人阿洪


農村戶口沒有分到土地,在農村很多。因為農村改革開放,土地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大部分農村是一九八二、三年開始,在我們這裡中間陸續變動過幾次土地,最後一次是一九九零年,那年出生的人口如果正好趕上分地就都分上了土地。以後國家為了穩定土地,避免頻繁動地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 ,我們這裡就再也沒有動過土地。也就是說從一九九零年開始以後出生的人口就再也沒有得到土地。


二輪承包時,我們這裡只是在一輪承包的基礎上,把舊的承包合同上的土地,重新填在了新的土地經營證上,實際上並沒有重新分地,換句話說1990年以後出生的人口沒有得到土地。按年齡來說應該是29歲以後的人口全部沒有分上土地。家裡如果有老人或者有出嫁閨女尚可頂替部分土地,如果兄弟多的再分騰一下,有的全家一個人的土地都不足。以土地為生那就根本不能活。假如不打工,那就只有喝西北風。

集體土地被徵收佔用,沒有土地的就啥也沒有,只能眼睜睜看別人大把大把拿錢,自己邊兒都靠不上。拿我們這裡的實際情況來說說吧,土地補償分三大塊,一是土地補償費,二是安置費,三是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土地補償費,附著物青苗我們這裡全部給了土地承包者。安置費全歸集體,不管有無土地村民一分錢都不給分。所以說集體土地被徵收了,沒有土地的農民是啥也沒有。你說虧不虧?虧也沒有個地方說。不用說給沒土地的分錢,安慰的話恐怕也沒人給你說一句。


手機用戶王竹清


農村土地的分配在八九十年代已經定形,當時的土地分配按戶進行,在第二輪土地分配之後的農村戶口新生代只能在自己戶內享受土地承包經營權。

在一些城市周邊的農村,土地更是一種稀缺資產,可以說“少奮鬥多少年”,而沒有土地就只能接著奮鬥了。一座新區拔地而起,看著手裡捏著五六七八九十套房的拆遷戶,坐地收租就能衣食無憂……被一套房子壓著喘息的我們,只能遠遠地羨慕:有地真好。

沒有土地怎麼辦?看看身邊買房的年輕人吧,每個人都活得很累、過得很拼,畢竟帶房投胎的只是極少數,大多數人都是靠勤勞維持生活。不羨慕是假,嫉妒則不必。只能相信:美好生活是奮鬥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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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時農諺


有些村莊沒有土地的人佔得比例還不小,而有些家庭三口人卻種著六七口人的耕地,有些家庭六七口人卻只有一個人有口糧田,說實在的,這樣對那些沒有地的農民確實不公平,國家政策30年不動地,制約著農村的土地平衡,那麼沒有土地該怎麼辦,只有農民自己協商,村裡有多少土地,全部按人頭平分,這樣誰也不吃虧,要不然,有的家庭補償款能拿十幾萬甚至幾十至,而有的家庭一分也沒有,這樣能不出矛盾嗎?


快樂的樂AA


你沒飛機分給你飛機嗎?早已定形了,應該有地的全有了,這方面很公平!難道超生戶家庭有理了?難道你家靠生孩子分財富嗎?難道讓新生人口再補交幾十年公糧嗎?那些把地賣了戓送人的再分給地對別人公平嗎?這是個很可笑的無賴話題!!😠😠


討厭擁擠的城市和樓房


農村戶口沒有分到土地,集體土地被徵,沒地農民怎麼辦?

農村目前沒有耕地的農民有很多,主要原因是土地多年沒有變更,而且之後還要多少年不變不得而知,所以,這30多年間增加的人口是沒有辦法分得土地的。

這種情況導致農村有好多土地增減情況,有老人去世的家庭就會多一份土地,有孩子出生的就少一份土地,兩項持平的當然也存在。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國家土地政策如此。



這個時候如果趕上土地被徵用,那麼只能是按照原有的土地面積進行補償款的分配,有虧有賺,這是唯一合理合法的途徑。

所以,遇到土地被徵的情況,沒地農民也沒有辦法,實際情況如此,無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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