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風光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先建先消納

4月10日,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項目建設的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明確,優先建設風光平價上網項目,嚴格落實平價上網項目的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

業內人士認為,該文件基本明確了未來項目開發的方向和電網服務的排序,平價上網項目獲諸多優先權,消納將成為項目落地的第一約束條件。

《徵求意見稿》提出,在開展平價上網項目論證和確定2019年度第一批平價上網項目名單之前,各地區暫不組織需國家補貼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的競爭配置工作。具備建設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條件的地區,有關省(區、市)發展改革委應於4月25日前報送2019年度第一批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名單。

“明確一批平價項目再做競價項目。對於開發企業來說,理智選擇很關鍵,主流開發企業更傾向於大型平價項目。”中國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澎認為。

為了鼓勵企業參與平價上網項目,國家能源局在消納等多方面給予了“優先權”。《徵求意見稿》提出,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要以能源電力發展規劃為指導,根據電力系統實際嚴格核實合理規模,消納空間優先用於支持平價上網項目,督促各省級電網企業為平價上網項目接入電力系統做好配合服務,確保平價上網項目順利消納。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要指導督促下屬省級電網企業配合所在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落實平價上網項目電力送出和消納工作。鼓勵2018年或以前年度已核准(備案)或已配置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自願轉為平價上網項目。如項目單位承諾自願轉為平價上網項目,電網企業按最優先級別配置消納能力;2019年度新建平價上網項目按第二優先級別配置消納能力;在保障平價上網項目消納能力配置後,再考慮需國家補貼的項目的電力送出和消納需求。

“電網要在2020年將棄風棄光率降到5%,那麼對項目的新增併網肯定是嚴格把關,所以在未來消納條件將在項目開發中的地位進一步上升,成為項目落地的最關鍵因素。”彭澎表示,過去電網在決定項目的接入方面,一直沒有明確的排序。但此次文件中明確,2018之前核準的項目如果轉平價,享受第一優先的消納能力。

《徵求意見稿》還鼓勵各類在建或核准(備案)後未實質性開工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自願轉為平價上網項目。

“至於無指標已建成的項目怎麼辦,仍然沒有明確。不少省份有一些已併網的無指標項目,未來前景仍不明朗。”彭澎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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