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別人擔保私人貸款,法院把我列入失信名單,是否合法?

靖遠枸杞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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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您好,問這麼一個問題,表示您對“擔保人”這三個字,好像不是很理解,作為律師事務所的小編,對這方面還是懂點的,就讓我跟您說說什麼是“擔保人”。

首先,不管是私人貸款,還是公司借款,向銀行等一些正規機構貸款的話,就涉及到兩個概念,一個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由於正規的機構,會利用各種方式降低自己的出款以及回款風險,就需要另外一個第三人出來做保證人,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無法履行債務的時候,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而這裡的第三人即擔保人。

那麼“擔保人”需要承擔哪些責任呢?在不同情況下,擔保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而其中的連帶責任,就是題主所涉及到的內容了。在連帶責任中,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這兩者的概念,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就有規定: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而這兩者的區別,也是顯而易見的:

一般保證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連帶保證責任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換句話說,題主作為別人,也就是債務人的擔保人,在債權人看來,已經熟知了擔保人的各項責任以及同意履行這些責任,當債務人無法履行責任的時候,擔保人就需要承擔保證的責任。

說了這麼多,我想您應該明白為什麼法院會把你列入黑名單了吧?記住以後不要什麼都不懂就做擔保人。現在作為朋友能夠主動還錢的人,都已經是少之又少了,何況這種有擔保人的欠款?如果您還看不懂,我來舉個例子:

如果你在銀行幫別人做了擔保,那麼這筆錢就是你的隱性負債了。在你的個人徵信中會出現相關的擔保信息,很可怕有沒有!更可怕的是下面。

如果你的朋友向銀行借了20w,擔保人就是你。你的朋友向銀行還了18w,還欠2w ,但是銀行在評估你的隱項負債時,仍舊是20w

如果你的朋友在銀行貸款逾期時間2-3個月的時候,銀行會通知你代還。如果逾期120天之後,你還沒有幫朋友還,徵信報告裡這筆錢會顯示為「壞賬」銀行就有權利起訴你

所以,擔保有風險,需謹慎呀!


福建晉賢律師事務所


擔保不是媒婆。擔保有法律責任。借款擔保等於你借了款。世上最傻的事就是替別人擔保。除非被擔保人是你最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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