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區域協會肖金成:放鬆戶籍管控的城市要承擔更大責任

中國建設報

中國區域協會肖金成:放鬆戶籍管控的城市要承擔更大責任

肖金成 中國區域科學協會理事長 肖金成

《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特別提及了"人地錢掛鉤"等配套政策,鼓勵城市推動已在城鎮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對城鄉統籌發展、鄉村振興戰略落地將產生積極作用,但對於未來城市競爭力的格局影響相對有限。

《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以下簡稱《重點任務》)主要有兩個突破和亮點。首先,強調了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針對300萬至500萬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開放寬落戶條件,並全面取消重點群體落戶限制,有利於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其次,城區常住人口超過500萬的超大特大城市共有12個,大部分城市城區常住人口在500萬以下。這些城市戶籍管制的放鬆,將極大提升其城鎮化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放鬆戶籍管控的城市並不一定獲得相應的利好。這一政策事實上對這些城市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意味著其要承擔更大的責任,例如為落戶的新市民提供包括教育、醫療等方面的公共服務。此外,隨遷的家庭成員會產生住房需求,對房地產市場帶來影響。

隨著城鎮化持續推進,我國越來越多的區域歷經小城鎮發展、大城市聚集之後,開始步入大都市區時代,卻同時出現另一類矛盾——一邊是部分大城市一戶難求,另一邊許多人不願進城落戶。從目前情況看,部分農民不願意進城落戶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城市消費水平較高,若收入無法承擔家庭支出,農民很難把家庭整體遷入城市。二是進城落戶會導致農民失去原有農業戶口附帶的宅基地等權益。

部分城市此前因財政負擔,不願意放鬆戶籍管控。《重點任務》特別提及了"人地錢掛鉤"等配套政策,即深化落實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政策,在安排中央和省級財政轉移支付時,更多考慮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全面落實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政策,在安排各地區城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時,進一步增加上年度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的權重,探索落戶城鎮的農村貧困人口在原籍宅基地復墾騰退的建設用地指標由輸入地使用。這些措施將鼓勵城市貫徹推動已在城鎮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的政策。

重要任務與"人才大戰"沒有太大關係,其主要針對農民工以及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城市間轉移就業人員等。部分東部沿海城市的常住人口遠遠超過戶籍人口,說明其外來務工人員較多,《重點任務》將促進這些城市進行吸納。在人才引進方面,部分城市早已放開對相關人員的戶籍管制。

《重點任務》將讓更多非城市人口享受城市發展的福利,對城市管理和服務水平設置"考卷",但對於未來城市競爭力的格局影響相對有限。大都市目前在工作機會、城市公共服務、基礎設施、教育醫療水平等方面仍有較大優勢。人才在選擇城市落戶時,絕不會僅僅考慮某地放開落戶條件,而一定經多方考量後再作選擇。

一方面,人們會將目標城市與原戶口所在地比較在生活方面是否有足夠顯著的"價差";另一方面,部分人還會將目標城市與超大特大城市比較,並主動考慮擁有更多就業機會的"北上廣深"。那些能提供較高水平公共服務、基礎設施、教育住房等條件的城市,能吸引到更多落戶群體。歸根結底,城市內生動力是吸引人才落戶的真正"利好"。

以都市圈為核心,逐步形成輻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實現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都市圈的理想場景是城市輻射:現代服務業在核心地區集聚,製造業分散在外圍地區;核心地區依託外圍地區獲得持續繁榮,外圍地區通過參與分工實現振興。

當前,我國城鎮化率為58%,按照到2030年實現城鎮化率70%的目標,城市人口未來會超過10億人,農村人口則將減少到5億人。推動城鎮化進程需解決三個問題:擺脫嚴重失調的人口城鄉分佈格局對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制約;擺脫農村人口貧困,提高人口素質;減輕生態地區壓力,改善生態環境。

《重點任務》的出臺對城鄉統籌發展、鄉村振興戰略落地將產生積極作用。過去,我國在城鎮化發展過程中,農村人口進城務工但卻不能落戶,導致這一群體無法享受城市公共服務等紅利,卻同時佔用著農村承包地、宅基地等資源。農村人口、土地等關鍵要素得不到有效盤活,致使城鄉差距越來越大。

未來,城鎮化要實現高質量發展,重點要解決落戶城市的農民生活保障等問題,享受與原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務,使其落戶城市沒有後顧之憂;要讓留在家鄉的人們居有所安,讓農村廣闊的土地資源得到高效和集約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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