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廉潔吉林微信公號今日(4月11日)報道,白城師範學院黨委副書記孫永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在不到一年的時間,白城師範學院“兩正一副”黨委書記紛紛被查!
2018年5月
白城師範學院原黨委書記任鳳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8年11月22日14時00分,吉林省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白城師範學院原黨委書記任鳳春受賄案進行一審公開開庭並當庭宣判。以受賄罪判處任鳳春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受賄所得款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8年至2014年,被告人任鳳春利用擔任白城師院黨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發包、物品採購、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非法收受孫學慧、欒國生、陳靜東、錢友華四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200.53萬元。案發後,贓款全部退繳。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證據,被告人、辯護人均無異議。法庭組織控辯雙方進行了辯論,被告人任鳳春還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不上訴。休庭後,合議庭進行了認真評議,認為被告人任鳳春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鑑於其能如實供述辦案機關已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外,又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具有坦白情節;主動檢舉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積極退還全部贓款贓物,可依法減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並當庭進行了宣判。任鳳春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2018年8月
白城師範學院黨委書記劉曉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曉春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公車私用;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為他人職務提拔提供幫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曉春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背棄入黨初心,同黨離心離德,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長期與私營企業主不正當交往,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曉春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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